1、骨折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
骨折不是十級傷殘的鑒定標准。
十級傷殘的鑒定標准:
1)符合中度毀容標准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外傷後受傷節段脊柱骨性關節炎伴腰痛,年齡在50歲以下者;
5)椎間盤突出症未做手術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7)指端植皮術後(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積>50 cm2,並有明顯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
10)除拇指外,餘3~4指末節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積>100 cm2;
13)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14)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
15)一手或兩手慢性放射性皮膚損傷_度及_度以上者;
16)一眼矯正視力≤0.5,另一跟矯正視力≥0.8;
17)雙眼矯正視力≤0.8;
18)一側或雙側瞼外翻或瞼閉合不全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19)上瞼下垂蓋及瞳孔1/3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0)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1)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術後人工晶狀體跟,矯正視力正常者;
22)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矯正視力正常者;
23)晶狀體部分脫位;
24)眶內異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內異物未取出者;
26)外傷性瞳孔放大;
27)角鞏膜穿通傷治癒者;
28)雙耳聽力損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雙側前庭功能喪失,閉眼不能並足站立;
30)鉻鼻病(無症狀者);
31)嗅覺喪失;
32)牙齒除智齒以外,切牙脫落1個以上或其他牙脫落2個以上;
33)一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困難i度;
34)鼻竇或面頰部有異物未取出;
35)單側鼻腔或鼻孔閉鎖;
36)鼻中隔穿孔;
37)一側不完全性面癱;
38)血、氣胸行單純閉式引流術後,胸膜粘連增厚;
39)開胸探查術後;
40)肝外傷保守治療後;
41)胰損傷保守治療後;
42)脾損傷保守治療後;
43)腎損傷保守治療後;
44)膀胱外傷保守治療後;
45)卵巢修補術後;
46)輸卵管修補術後;
47)乳腺修補術後;
48)免疫功能輕度減退;
49)慢性輕度磷中毒;
50)工業性氟病i期;
51)煤礦井下工人滑囊炎;
52)減壓性骨壞死i期;
53)一度牙酸蝕病;
54)職業性皮膚病久治不愈。
2、骨折能否夠上傷殘?
一般骨折痊癒後不會對生活能力造成影響,所以一般評不上傷殘,但有後遺症的就可以了
3、骨折十級傷殘鑒定標准
是的。
【工傷10級】標准:
1、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2、除拇指外,餘3~4指末節缺失;
3、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
4、有骨折;
5、關節功能喪失;
6、末節離斷。
符合任何一項都可以評10級工傷。
十級工傷鑒定標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內容。
因為骨折的話也需要進行一定的區分的,一般來說骨折如果在康復之後對於當事人以後的生活沒有什麼大的妨礙的話,那麼一般來說是會被認定為十級傷殘,相信這一點大家都比較的清楚,但是如果康復後對生活有影響的話,那麼就不一定是十級傷殘了。
(3)骨折致殘擴展資料:
工傷鑒定標准
1、一級工傷鑒定標准
一級傷殘的鑒定標准包括: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b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關節活動功能基本喪失;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內容。
2、二級工傷鑒定標准
二級工傷鑒定標准包括: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內容。
3、三級工傷鑒定標准
三級工傷鑒定標准包括: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內容。
4、四級工傷鑒定標准
三級工傷鑒定標准包括:一手全肌癱肌力≤2級;腦脊液漏伴有顱底骨缺損不能修復或反復手術失敗;面部中度毀容;全身瘢痕面積≥60%,四肢大關節中1個關節活動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並有輕度毀容;雙拇指完全缺失或無功能等更多內容。
5、五級工傷鑒定標准
五級工傷鑒定標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具有多項者;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50%,並有關節活動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並有毀容標准之一項;脊柱骨折後遺30°以上側彎或後凸畸形,伴嚴重根性神經痛(以電生理檢查為依據)等更多內容。
4、腿骨折了算幾級傷殘?
如果造成功能性障礙,根據傷殘程度定傷殘等級。如果單是骨折未造成功能性障礙和肢體缺失,不能定傷殘等級。只能賠付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以及後續治療所需的各種費用等。
5、有骨折就可以評到傷殘嗎?
一般至少可以評定為十級傷殘,但在部分省市,因為拇指(腳趾)外手指遠端鑒定標准對傷殘有專門規定,不評定傷殘等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