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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指末端骨折算什麼傷

發布時間:2021-01-20 22:47:26

1、右手中指末節骨折算幾級傷殘?該如何索賠?

記得是4級!如買了社保或商業險!就去做工傷認定!然後理賠就行!如未買社保及商業險!找用工單位索賠醫葯費及補貼!可申請勞動仲裁!

2、右手中指末節末端骨折,能評上傷殘等級嗎

傷殘等級由勞動技能鑒定機構鑒定。如果無法私了解決的,工傷處理得按以下先後程序進行:1、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認定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有勞動合同時不需此程序);2、認定了勞動關系後再申請認定為工傷,包括認定後可能發生的訴訟;3、做勞動技能鑒定評定傷殘等級(特別註明不是司法鑒定);4、根據鑒定結果主張工傷賠償,提請仲裁,賠償請求又存在著是否一次性解決即終止用工與否兩種不同的方案,提出不同的主張。

3、右手中指末端骨折能評上傷殘等級嗎

可能評定為十級傷殘,在部分省市因為拇指外手指遠側傷殘鑒定標准有專門性規定,也可能不夠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4、指尖骨折和末節骨折有區別嗎,工傷右手中指?

不構成傷殘等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5、右手中指指尖末端骨折能評傷殘等級十級嗎

一般不夠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6、中指骨折算幾級傷殘,右手中指末節關節處骨折經治療恢復良好,能不能評上工傷十級?

評定為十級傷殘的可能性大,但在部分省市,因為拇指外手指傷殘有專門的規定,不構成傷殘等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7、右手中指末端骨折按工傷能評到幾級傷殘啊

最多可以評定為十級傷殘,在一些省市,對拇指之外手指末節骨折,因為手指傷殘有專門規定,不納入身體各部位骨折評定傷殘等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8、右手中指末節骨折能評上傷殘等級嗎?

工傷是一定的,但是醫院骨科鑒定與你講的也是對的,因為像你描述的傷情是評不了殘疾最低等級的,如果沒有炎症發生加劇傷情的,不到半年你的手指就會痊癒如常的。
手指自長的功能是人體最強的部分之一。就是長不到原來一樣,對於其功能是沒有影響的。曾經有食指頂端一節被冰車壓扁的,半年以後也就長成原樣了,就是神經麻木一點。

9、右中指末節撕脫骨折,法醫鑒定能鑒定成什麼傷?

只能定輕微傷
因為輕傷標准中手損傷(一)1節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節)粉碎回性骨折或者2節指骨線形答骨折;(二)缺失半個指節;(三)損傷後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四)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10、右手中指末節指骨骨折能達到十級傷殘嗎,是工傷

只是骨折達不到10級傷殘的標准,但可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具體標准參照《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准》:

十級

(1)符合中度毀容標准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2 cm2(註:2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外傷後受傷節段脊柱骨性關節炎伴腰痛,年齡在50歲以下者;

(5)稚間盤突出症未做手術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7)指端植皮術後(增生性瘢痕1 cm2(註:2為平方)以上);

(8)手背植皮面積>50 cm2(註:2為平方),並有明顯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

(10)除拇指外,餘3~4指末節缺失。

(10)中指末端骨折算什麼傷擴展資料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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