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打傷骨折算重大疾病嗎
你可以看看各個保險公司的規定,重大疾病裡面都不包含骨折。
更何況你這是由第三方造成的意外傷害了,那就更不是了
2、請問農村的風俗不小心摔倒骨折的人,出院後屬於病人嗎?
請問農村的風俗不小心摔到骨折的人,出院後屬於病人嗎?對屬於病人。經過骨折之後干什麼活兒都要小心,不能拿一些非常重的東西,自個兒要注意,就算別人不把你當成病人看,自己也要多多注意。
3、意外摔傷造成嚴重骨折屬不屬於新農合大病保險
不屬於,他的保障范圍在被保險人員因病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門診醫療費用
4、手腳摔骨折了,勞動法規定能請多少天的病假
勞動法沒有規定病假天數,可以申請的病假長短和什麼病是沒有關系的,只和工作年限長短有關系,具體如下: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四條 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4)骨折算疾病嗎擴展資料:
在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具體如下: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二條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如果醫療期結束了,不能參加工作的,可以辦理退休,具體如下: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六條 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
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 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醫療期滿,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並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
5、骨折休息算不算病假
非因工負傷骨折,按醫療保險協議醫療機構書面證明休息的,算病假。
職工非因工負傷致骨折,應當到當地醫療保險協議醫療機構治療,治療費用按當地醫療保險規定辦理,停工休養期間,應當提交醫療機構書面休養證明(醫學診斷證明書),用人單位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80%支付病假工資。
勞動部
《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一條 工人職員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者,須經負責醫療機關提出證明,如當時無法取得上項證明,須由工會小組長或小組勞動保險幹事證明,始得享受勞動保險待遇。病癒復工時,應取得負責醫療機關提出能工作的證明。
勞動部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部發〔1995〕309號
59.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6、骨折二次住院是算意外還是疾病呢?
你好,骨折住院的話應該算是意外,通常是走保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