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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骨骨折新生兒

發布時間:2020-03-09 03:42:40

1、新生兒右側鎖骨骨折吃奶可以朝著右側么?

如果是母乳喂養的話,餵奶方法有很多種,只要你不碰著他的那個傷患處的話,都是可以的。

2、新生兒鎖骨骨折,是不是必傷神經?求高人指點

新生兒鎖骨骨折1般不會損傷到臂叢神經,臂叢神經損傷的表現有:傷側肢體肌肉鬆弛、肌力及感覺消退、手、腕、肘乃至肩關節活動受限等,骨折在固定2

3、剖宮產的新生兒鎖骨骨折算不算醫療事故

接生的時候有時候會由於胎兒胎位不正醫方為了順利娩出胎兒有可能會出現損傷。這是手術中不可避免的情況。首先要明確醫療事故是醫方在診療過程中的違規操作對患者造成損害的事故,不能單純的只看患者的結果。如果您認為醫方在診療過程中存在過錯,建議您封存並復印病歷將病歷郵寄給我們,有專業的醫療律師為您審查病歷,判斷醫方在診療過程中是否存在過錯及過錯參與度,避免您的不必要的訴訟損失。

4、新生兒鎖骨骨折20天才發現算醫療事故嗎

折斷另接

5、新生兒鎖骨骨折怎麼辦?

新生兒鎖骨骨折常見於肩難產或者經陰分娩,體重比較大的孩子,一般不需要特殊處理,因為孩子的骨折一般都是青枝骨折,自己會慢慢修復,但是具體情況需要根據孩子實際表現和相關影像學檢查,由外科大夫決定。

6、嬰兒鎖骨骨折後可以吃蝦么

骨折手術後多補充鈣質以促進骨骺的長出。除服葯外,喝骨頭湯,多食含鈣的食物很有幫助。 如蛋、蝦、豆類豆製品;多食蛋白質類如牛奶,瘦肉; 多食新鮮蔬菜,如芹菜...

7、新生兒右側鎖骨骨折,會不會有臂叢神經損傷

新生兒鎖骨骨折一般不會損傷到臂叢神經,臂叢神經損傷的表現有:傷側肢體肌肉鬆弛、肌力及感覺減退、手、腕、肘甚至肩關節活動受限等,骨折在固定2周左右即可完全癒合。新生兒骨折的塑型能力極強,到孩子長大後此骨折處看不到曾經有骨折的痕跡。

8、出生嬰兒鎖骨骨折怎麼辦

新生兒鎖骨骨折是產傷性骨折中最常見的一種,有時症狀不明顯,易被醫生或家長忽略,如不能及時發現和治療,易造成嚴重後果。本病常發生於體重過大、分娩困難的嬰兒,男女比例為2:1。 本病的發生常由於胎兒迅速下降,前肩胛部擠向產婦的骨盆恥骨聯合處,使脆弱的鎖骨極度彎曲而發生骨折;助產人員牽拉胎兒肩部用力過猛,強拉胎兒娩出至骨盆口時,兩肩劇烈向內壓而引起。骨折多發生於中央或中外1/3段,呈橫形骨折,並有移位,也有不完全性骨折(青枝骨折)者。 如何才能早期發現鎖骨骨折呢? 對於有難產史、出肩困難的嬰兒應進行細致的體格檢查,將小兒頭部放於中位,檢查者由外向內沿鎖骨仔細觸摸,體會雙側鎖骨輪廓是否清楚,兩側是否對稱。正常時鎖骨呈S型,局部軟組織無腫脹及壓痛。鎖骨骨折時,觸摸鎖骨雙側不對稱,患側鎖骨有增厚模糊感覺,當觸到骨折處時患兒會哭鬧,兩上肢活動度不一致,患側上肢可能因活動時疼痛而呈現假性麻痹,痛肢緊貼胸部;局部軟組織可能腫脹、壓痛;有骨摩擦或骨痂形成。擁抱反射兩側不對稱,患側減弱或消失。 對於青枝骨折一般不需處理,對完全性骨折者,以前均以8字綳帶固定兩周,但現在主張對患側上肢應減少牽拉,避免病情加重,隨著小兒的生長發育,肩部增寬,錯位及畸型均可自行消失。預防在於提高助產質量及技巧。

9、剛出生的嬰兒鎖骨骨折是屬於醫療事故嗎

要經過以下步驟才能解決這個問題
一、醫療糾紛初起
1.發生醫療糾紛的當事人(醫護人員)負責寫出事實經過,同時向患者或家屬做好溝通、解釋、解答工作。
2.發生糾紛的科室主任負責組織本科醫護人員對發生的醫療糾紛進行討論總結,從中吸取教訓,糾正不足,制定杜絕類似糾紛的有關制度,科主任負責書寫該起糾紛的討論意見,上報醫務部,並向患者或家屬作出相應的解釋工作,妥善解決好醫療糾紛。若確屬負有醫療責任的醫療糾紛,科內能自行解決的,也要上報醫務部備案。
3.經科主任及責任人解釋、調解無效的醫療糾紛應及早上報醫務部,同時上報有關糾紛的書面材料。
二、院內醫療技術討論會
1.科室解釋、調解無效的醫療糾紛及時上報醫務部,醫務部接到上報後做相應調查、了解和溝通,然後組織科主任、當事人及患者或患者家屬進行調解。若不能調解,由醫務部報請醫院醫療安全委員會批准召開院內醫療糾紛技術討論會。
2.由醫院醫療安全委員會負責,醫務部集體組織實施相關醫療糾紛的技術討論工作。
3.技術討論會主持人宣布醫療技術討論程序和會議紀律。
4.科主任、當事人必須准時出席院內醫療技術討論會,在會上當事人應認真、負責地陳述診療經過,科主任應公正、科學的陳述科內討論意見。
5.專家討論。
6.書面材料需經醫療安全委員會、參加討論的專家反復討論、認證後,討論結論於會議後的30日內交與患方及科主任。
7.患方及我院科室責任人對醫療技術討論結論有異議時均可以行使自己的權利,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市區級醫學會組織召開的醫療事故鑒定會
1.發生醫療糾紛的科主任及當事人必須在一周內提交醫療事故鑒定材料,准時將材料交到醫務部。由醫務部提交到醫學會,配合醫學會組織開展鑒定工作。
2.根據鑒定結論同患者協商解決。
3.協商解決不成功,患者及家屬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四、法院訴訟
1.醫務部准備相關向法庭提交的材料,由專職聘請律師准備陳述及答辯。醫務部專職幹事及發生糾紛科室科主任出庭。
2.根據法院審判結果進行處理。
3.如果醫院承擔相應責任,院內根據相關制度對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理。
4.醫院制定相關整改措施,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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