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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和殘疾

發布時間:2021-01-14 04:30:44

1、骨折傷殘等級評定標准

要先鑒定多少級然後根據實際情況賠償

常見骨折類十級傷殘:

1、尺骨或橈骨 粉碎性骨折。

休息滿4個月可做鑒定,看肌電圖:尺、橈骨神經是否受損。

2、鎖骨骨折:觀察手臂活動是否受限,是否能上舉觸摸頭頂。

3、4根肋骨骨折或2根肋骨缺失。

4、髕骨粉碎性骨折,加內固定,放寬條件可能夠上十級;髕骨線性骨折不易構成傷殘。

5、內踝或外踝較大面積粉碎性骨折,導致雙足高低不平,可做十級;內、外踝同時骨折,可做十級。

6、腰椎或胸椎椎體三分之一壓縮性骨折,十級。觀察CT壓縮面是否達三分之一。

7、顱腦骨折,入院時有昏迷症狀,並伴蛛網膜下出血,可做十級;僅顱腦骨折或癲癇,不易做傷殘。

8、癲癇傷殘標准要求較高。外傷性癲癇:伴顱腦外傷(腦內需有損傷),發作頻率較高(出院3到6個月後仍經常發作),並要求此次受傷前沒有癲癇病史。

外傷性癲癇,葯物能夠控制,但遺留腦電圖中度以上改變。

(1)骨折和殘疾擴展資料:

1.《人體輕微傷的鑒定標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發布,1997年1月1日實施);

2.《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檢 公安部 司法部發布,1990年7月1日起實施);

3.《人體重傷鑒定標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最高檢 公安部發布,1990年7月1日實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公安部發布,2002年12月1日實施);

5.《醫療事故分級標准(試行)》(2002年7月31日衛生部發布,2002年9月1日實施);

6.《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標准》(國家標准 GB/T 15499-1995)

7.《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GB/T 16180-2006國家技術監督局2006年5月1日實施);

8.《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准》(2002年4月5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同日實施);

9.《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司法部發布,2014年1月1日實施);

10.《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鑒定標准(試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實施該鑒定標准);

11.《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准(試行)》(民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衛生部解放軍總後勤部發布);

12.《殘疾人實用評定標准(試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傷殘鑒定標准

2、骨折與骨裂對傷殘鑒定有區別嗎

會有點區別,首先,骨裂合股著是一樣的至少十級,如果在不同的位置骨折和骨裂還是有區別的,骨折相對比骨裂要厲害些,不同的地方對將來的功能恢復也不一樣。

3、骨折屬於傷殘嗎

4、只要骨折就能評上殘疾嗎?

一般如果骨折治癒後無功能障礙或者輕度障礙的,都可以認定為十級傷殘。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5、骨折和殘廢有什麼區別?

骨折和殘廢?
我也有過骨折哦。粉碎性的。
但是現在好了。還是有一點點影響版拉。 比如有權時候會痛。
但是這就說明我殘廢了嗎。?
當然。如果去做個殘廢鑒定。我想,。肯定會有幾級的。
但是。。真的殘廢。我想是斷手斷腳的那些才稱殘廢吧?
殘廢,?? 身殘。志不殘啊。

6、骨折算不算殘疾

請對照,看你是否符合(按傷愈後來判斷)

肢體殘疾的分級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活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進餐、入廁、寫字。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0分,據此劃分三個等級。
(一) 重度(一級):完全不能或基本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1、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嚴重偏癱,一側肢體功能全部喪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關節和踝關節以上)。
6、 雙大腿或雙上臂截肢或缺肢。
7、 雙上肢或三肢功能嚴重障礙。
(二) 中度(二級):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 -6分)。
1、截癱、二肢癱或偏癱,殘肢有一定功能。
2、雙下肢膝關節以下或雙上肢肘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關節以上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上截肢或缺肢。
4、雙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
5、一肢功能嚴懲障礙,兩肢功能重度障礙,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三) 輕度(三級):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6.5-7.5分)
1、上肢肘關節以下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礙,二肢功能輕度障礙。
3、脊柱強直:駝背畸形大於70度;脊柱側凸大於45度。
4、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cm。
5、單側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損;單側保留拇指,其餘四指截除或缺損。
6、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cm的成人)。
列表如下:
級別 程度 計 分
一級 (重度) 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0-4
二級 (中度) 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4.5-6
三級 (輕度) 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6.5-7.5
《注》:下列情況不屬於肢體殘疾范圍
1、 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
2、 保留足跟而失去前半部者。
3、 雙下肢不等長,小於5cm.。
4、 小於70度駝背或小於45度的脊柱側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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