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打左腳踝三處骨折,法醫堅定為輕傷
構成輕傷的話屬於傷害案件是刑事自訴案件,公安機關如果立案就肯定要有結果,但如果公安機關要求樓主自己到法院起訴那就麻煩了,首先樓主沒有證人能夠證明是誰打的你,其次事後公安機關的口供裡面對方也沒有承認打過你,起訴的話法院可能不會受理而且即使受理也可能因為證據不足而敗訴,所以最好還是通過公安機關方面調解或者立案報檢察院公訴或者等待偵查證據確定是誰動的手後再進行自訴。
2、我被人摔倒導致右腳腳踝骨折經法醫鑒定是輕傷,住了十天院醫葯費花了三萬,後續的醫葯費還要七八千,對
1,要保證骨折能盡可能的恢復功能,復位加上必要的固定是關鍵。後期的護理也要圍繞固定來處理。首先骨折後要經常檢查固定是否過松或者過緊,過松要去醫院找醫生綁緊,過緊會影響肢體的血液循環,也要去醫院找醫生處理。患肢盡量少動,注意觀察手指血液循環,如有麻木說明固定過緊。
飲食上清淡為宜,多吃含鈣食物如豆製品、海產品、牛奶,多吃新鮮水果,多曬曬太陽可以補充維生素D,有助於鈣質的吸收。
3、你好,我2018年1月31日被打傷住院,右腳踝處三處骨折,是不是已經算是輕傷了?
派出所拖時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