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肋骨骨折如何定傷殘級別?如何賠付?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屬於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傷殘評定標准中的十級傷殘。
302根以上肋骨骨折,畸形癒合。以及312肋以上缺失。屬於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鑒定標准中的十級傷殘。
十級傷殘賠償標准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6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6 個月= 15306 元. 2.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 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4 個月×2551 元=10204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 個月 ×2551 元=2551 元.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5306 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 10204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 補助金 2551 元=28061 元。
傷殘等級,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來判定,一般傷殘的等級傷殘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
十級評定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傷殘評定標准:
【適用范圍】適用於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
1、劃分依據:
a. 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
2、評定標准:
4.10.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神經功能障礙,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b. 外傷性癲癇,葯物能夠控制,但遺留腦電圖中度以上改變;
c. 輕度失語或構音障礙;
d. 單側輕度面癱,難以恢復;
e. 輕度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
f. 斜視、復視、視錯覺、眼球震顫等視覺障礙;
g. 半身或偏身型淺感覺分離性缺失;
h. 一肢體完全性感覺缺失
i. 節段性完全性感覺缺失;
j. 影響陰莖勃起功能。
4.10.2 頭面部損傷致:
a. 一眼低視力1級;
b. 一側眼瞼下垂或畸形;
c. 一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於60°);
d. 淚小管損傷,遺留溢淚症狀;
e. 眼內異物存留;
f.外傷性白內障;
g. 外傷性腦脊液鼻漏或耳漏;
h. 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4枚以上;
i. 口腔損傷,牙齒脫落8枚以上;
j. 口腔或顳下頜關節損傷,輕度張口受限;
k. 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l. 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中度聽覺障礙;
m. 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n. 鼻尖缺失(或畸形);
o. 面部瘢痕形成,面積6cm2以上;或面部線條狀瘢痕10cm以上;
p. 面部細小疲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15cm2以上;
q. 頭皮無毛發40cm2以上;
r. 顱骨缺損4cm2以上,遺留神經系統輕度症狀和體征;或顱骨缺損6cm2以上,無神經系統症狀和體征;
s. 頜面部骨及軟組織缺損8立方厘米以上。
4.10.3 脊柱損傷致:
a. 頸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
b. 胸椎畸形癒合,輕度影響呼吸功能;
c. 胸椎或腰椎一椎體三分之一以上壓縮性骨折。
4.10.4 頸部損傷致:
a. 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
b. 輕度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c. 頸前三角區瘢痕面積20cm2以上。
4.10.5 胸部損傷致:
a. 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c. 肺破裂修補;
d. 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
4.10.6 腹部損傷致:
a. 胃、腸、消化腺等破裂修補;
b. 膽囊破裂修補;
c. 腸系膜損傷修補;
d. 脾破裂修補;
e. 腎破裂修補或腎功能輕度障礙;
f. 膈肌破裂修補。
4.10.7 盆部損傷致:
a. 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2cm以上;
b. 骨盆畸形癒合;
c. 一側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縮;
d. 一側輸卵管缺失或閉鎖;
e. 子宮破裂修補;
f. 一側輸尿管嚴重狹窄;
g. 膀胱破裂修補;
h. 尿道輕度狹窄;
i. 直腸、肛門損傷,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礙。
4.10.8 會陰部損傷致:
a. 陰莖龜頭缺失(或畸形)25%以上;
b. 陰莖包皮損傷,瘢痕形成,影響功能;
c. 一側輸精管缺失(或閉鎖);
d. 一側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縮;
e. 陰囊損傷,瘢痕形成50%以上。
4.10.9 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狹窄,影響功能。
4.10.10 肢體損傷致:
a. 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5%以上;
b. 雙手感覺缺失25%以上;
c. 雙上肢前臂旋轉功能喪失50以上;
d. 一足足弓結構破壞1/3以上;
e. 雙足十趾缺失(或喪失功能)20%以上;
f. 雙上肢長度相差4cm以上;
g. 雙下肢長度相差2cm以上;
h. 四肢長骨一骺板以上線性骨折;
i. 一肢喪失功能10%以上。
4.10.11 皮膚損傷致癱痕形成達體表面積4%以上。
二、工傷、職業病致殘程度評定標准:
【適用范圍】工傷職業病
1、劃分依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護理依賴。
2、評定標准:
1)符合中度毀容標准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外傷後受傷節段脊柱骨性關節炎伴腰痛,年齡在50歲以下者;
5)椎間盤突出症未做手術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7)指端植皮術後(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積>50 cm2,並有明顯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
10)除拇指外,餘3~4指末節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積>100 cm2;
13)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14)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
15)一手或兩手慢性放射性皮膚損傷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6)一眼矯正視力≤0.5,另一跟矯正視力≥0.8;
17)雙眼矯正視力≤0.8;
18)一側或雙側瞼外翻或瞼閉合不全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19)上瞼下垂蓋及瞳孔1/3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0)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1)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術後人工晶狀體跟,矯正視力正常者;
22)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矯正視力正常者;
23)晶狀體部分脫位;
24)眶內異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內異物未取出者;
26)外傷性瞳孔放大;
27)角鞏膜穿通傷治癒者;
28)雙耳聽力損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雙側前庭功能喪失,閉眼不能並足站立;
30)鉻鼻病(無症狀者);
31)嗅覺喪失;
32)牙齒除智齒以外,切牙脫落1個以上或其他牙脫落2個以上;
33)一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困難I度;
34)鼻竇或面頰部有異物未取出;
35)單側鼻腔或鼻孔閉鎖;
36)鼻中隔穿孔;
37)一側不完全性面癱;
38)血、氣胸行單純閉式引流術後,胸膜粘連增厚;
39)開胸探查術後;
40)肝外傷保守治療後;
41)胰損傷保守治療後;
42)脾損傷保守治療後;
43)腎損傷保守治療後;
44)膀胱外傷保守治療後;
45)卵巢修補術後;
46)輸卵管修補術後;
47)乳腺修補術後;
48)免疫功能輕度減退;
49)慢性輕度磷中毒;
50)工業性氟病I期;
51)煤礦井下工人滑囊炎;
52)減壓性骨壞死I期;
53)一度牙酸蝕病;
54)職業性皮膚病久治不愈。
三、醫療事故傷殘評定
【鑒定標准】醫療事故分級標准(試行)(2002)
【適用范圍】醫療事故中常見的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傷殘程度評定。
【具體規定】本標准中醫療事故一級乙等至三級戊等對應傷殘等級一至十級,三級戊等醫療事故對應傷殘等級為十級。
(五)三級戊等醫療事故:器官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微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腦葉缺失後輕度智力障礙;
2、發聲或言語不暢;
3、雙眼結構損傷,較好眼閃光視覺誘發電位(VEP)>120ms(毫秒),矯正視力<0.6,視野半徑<50°;
4、淚器損傷,手術無法改進溢淚;
5、雙耳經客觀檢查證實聽力在原有基礎上損失大於31dbHL(分貝)或一耳聽力在原有基礎上損失大於71dbHL(分貝);
6、耳郭缺損大於1/3而小於2/3;
7、甲狀腺功能低下;
8、支氣管損傷需行手術治療;
9、器械或異物誤入消化道,需開腹取出;
10、一拇指指關節功能不全;
11、雙小腿肌力IV級(四級),臨床判定不能恢復。大、小便輕度失禁;
12、手術後當時引起脊柱側彎30度以上;
13、手術後當時引起脊柱後凸成角(胸段大於60度,胸腰段大於30度,腰段大於20度以上);
14、原有脊柱、軀干或肢體畸形又嚴重加重;
15、損傷重要臟器,修補後功能有輕微障礙。
四、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鑒定標准
【鑒定標准】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鑒定標准(試行)(2005)
【備注】《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鑒定標准》並未正式頒發 ,各地法院審理刑事案件中涉及人體損傷殘疾程度的鑒定標准,除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等有國家標準的鑒定外,其他情況下可由法院酌情確定統一適用的鑒定標准。
【具體規定】2.10十級殘疾
2.10.1邊緣智能狀態。
2.10.2人格改變。
2.10.3顱骨缺失6cm2以上。
2.10.4顱腦損傷經開顱手術治療(單純減壓術除外)。
2.10.5腦脊液漏修補術後。
2.10.6雙側前庭功能障礙。
2.10.7顱內異物。
2.10.8頭皮損傷瘢痕形成或無毛發,面積達40cm2以上。
2.10.9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條索狀瘢痕10cm以上。
2.10.10面部細小斑痕或色素明顯改變10cm2以上。
2.10.11一側面神經不完全性麻痹。
2.10.12一側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
2.10.13鼻尖缺損(或畸形),最長徑線1cm以上,影響容貌。
2.10.14唇部分缺損顯露2牙寬度,12牙冠以上。
2.10.15面顱骨部分缺失或粉碎性骨折畸形癒合,影響容貌。
2.10.16一眼低視力1級,或視野半徑≤20。
2.10.17一側上瞼下垂遮蓋部分瞳孔。
2.10.18一側眼瞼畸形,影響容貌及功能。
2.10.19雙眼同向性象限性偏盲。
2.10.20外傷性復視伴眼球運動受限或內陷2mm以上,或外傷性斜視15以上。
2.10.21一眼角膜移植術,或外傷後無虹膜,或睫狀體脫離術後低眼壓。
2.10.22一眼外傷性白內障,須手術治療。
2.10.23外傷性青光眼,需葯物維持治療。
2.10.24淚器損傷手術無法改善溢淚。
2.10.25一耳缺失(或畸形)10%以上,或雙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以上。
2.10.26一耳聽力損失≥56 dBHL。
2.10.27顳下頜關節損失,張口困難Ⅰ級。
2.10.28牙齒脫落4枚以上。
2.10.29頸部損傷致頸前三角區瘢痕形成25%以上。
2.10.302根以上肋骨骨折,畸形癒合。
2.10.312肋以上缺失。
2.10.32胸導管損傷。
2.10.33肺修補術或異物經手術治療。
2.10.34膈肌修補術。
2.10.35食道、胃、腸修補術。
2.10.36肝、脾修補術。
2.10.37腎修補術。
2.10.38輕度排尿障礙。
2.10.39膀胱修補術。
2.10.40一側輸精管缺失不能修復。
2.10.41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
2.10.42子宮、卵巢、輸卵管修補術。
2.10.43樞椎齒突骨折。
2.10.44頸椎骨折後遺有後縱韌帶骨化。
2.10.45脊椎壓縮性骨折,前緣高度壓縮12以上。
2.10.46椎體骨折(壓縮性、撕脫性骨折除外)。
2.10.47骨盆骨折畸形癒合。
2.10.48雙手十指缺失5%或功能喪失5%以上。
2.10.49一手掌缺失5%以上。
2.10.50上肢骨折,遺有2cm以上短縮畸形。
2.10.51肩、肘、腕關節中一關節功能喪失25%以上。
2.10.52前臂旋轉功能喪失50%以上。
2.10.53股骨、脛骨幹骨折,遺有畸形成角>10或旋轉>10。
2.10.54下肢骨折遺有短縮畸形。
2.10.55一側髕骨切除。
2.10.56一側半月板切除。
2.10.57一側膝關節附韌帶完全斷裂。
2.10.58膝關節內或外翻畸形>10,或反屈畸形。
2.10.59未成年人長骨骨骺骨折。
2.10.60髖、膝、踝關節中一關節功能喪失25%以上。
2.10.61雙足十趾缺失10%或功能喪失25%以上。
2.10.62體內大量異物存留。
2.10.63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5%以上。
五、軍人殘疾等級評定
【鑒定標准】《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准(試行)》
【適用范圍】現役軍人因戰、因公(含職業病)致殘等級評定。
【具體規定】(十)具有下列殘情之一,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有輕度功能障礙的,為十級:
1.腦外傷半年後有發作性頭痛伴腦電圖異常(3次以上);
2.腦外傷後,邊緣智能;
3.腦外傷後顱骨缺損3cm2~9cm2或顱骨缺損≥9cm2行顱骨修補術後;
4.顱內異物;
5.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5%;
6.面部瘢痕>2%;
7.一眼矯正視力≤0.5,另眼矯正視力≥0.8;
8.雙眼矯正視力<0.8;
9.放射性或外傷性白內障Ⅰ~Ⅱ期;
10.眶內異物未取出;
11.第Ⅴ對顱神經眼支麻痹;
12.外傷性瞳孔散大;
13.雙耳聽力損失≥30dBHL或一耳聽力損失≥70dBHL;
14.前庭功能障礙,閉眼不能並足站立;
15.嚴重聲音嘶啞;
16.一耳或雙耳再造術後;
17.嗅覺完全喪失;
18.單側鼻腔或鼻孔閉鎖;
19.一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度<2.5cm;
20.頜面部有異物存留;
21.一側不完全性面癱;
22.肋骨骨折>3根並胸廓畸形;
23.肺內異物存留;
24.腹腔臟器損傷修補術後;
25.異物色素沉著或色素脫失超過顏面總面積1/4。
2、不構成傷殘但是骨折導致好幾個月不能做事有賠償
工傷不構成傷殘等級的,只是享受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待遇,沒有其他補償:
1、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治療費用;
2、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所在省市規定標准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
3、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勞動能力鑒定費;
4、由用人單位按遭受事故傷害前正常上班期間標准支付停工治療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5、停工治療期間,按醫療機構書面證明,需要護理的,由用人單位負責。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以上費用均由用人單位負責。
但是,只要有骨折,一般就可以評定為十級傷殘,除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之外,享受以下待遇:
1、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9個月本人工資;
2、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指定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以上費用均由用人單位支付。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3、骨折能定傷殘等級嗎
我的掌故骨折了,能定十級傷殘。
如果是四肢長骨幹骨骨折可定九級傷殘。
4、是不是只要手指骨折就能評十級傷殘
對,依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規定,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的,構成工傷十級。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符合中度毀容標准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急性外傷導致椎間盤髓核突出,並伴神經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6)指端植皮術後(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7)手背植皮面積>50cm2,並有明顯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
10)足背植皮面積>l00cm2;
11)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13)四肢大關節肌腱及韌帶撕裂傷術後遺留輕度功能障礙;
14)一手或兩手慢性放射性皮膚損傷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5)一眼矯正視力≤0.5,另一跟矯正視力≥0.8;
16)雙眼矯正視力≤0.8;
17)一側或雙側瞼外翻或瞼閉合不全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18)上瞼下垂蓋及瞳孔1/3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19)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0)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術後人工晶狀體跟,矯正視力正常者;
21)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I度~Ⅱ度(或輕度、中度),矯正視力正常者;
22)晶狀體部分脫位;
23)眶內異物未取出者;
24)眼球內異物未取出者;
25)外傷性瞳孔放大;
26)角鞏膜穿通傷治癒者;
27)雙耳聽力損失≥26dB,或一耳≥56dB;
28)雙側前庭功能喪失,閉眼不能並足站立;
29鉻鼻病(無症狀者);
30)嗅覺喪失;
31)牙齒除智齒以外,切牙脫落1個以上或其他牙脫落2個以上;
32)一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困難I度;
33)鼻竇或面頰部有異物未取出;
34)單側鼻腔或鼻孔閉鎖;
35)鼻中隔穿孔;
36)一側不完全性面癱;
37)血、氣胸行單純閉式引流術後,胸膜粘連增厚;
38)腹腔臟器挫裂傷保守治療後;
39)乳腺修補術後;
40)放射性損傷導致免疫功能輕度減退;
41)慢性輕度磷中毒;
42)氟及其他無機化合物中毒慢性輕度中毒;
43)井下工人滑囊炎;
44)減壓性骨壞死I期;
45)一度牙酸蝕病;
46)職業性皮膚病久治不愈。
(4)骨折6個月定傷殘晚不擴展資料:
工傷十級的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依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十三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十一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九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七個月的本人工資。
七級至十級傷殘職工依法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終結工傷保險關系:
(一)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六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四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二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一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二十五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十五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八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四個月的本人工資。
《甘肅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相關待遇。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應當以終止或者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前本人工資為基數,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終結工傷保險關系。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13個月,八級傷殘11個月,九級傷殘9個月,十級傷殘7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13個月,八級傷殘11個月,九級傷殘9個月,十級傷殘7個月。
《陝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二十四條七級至十級工傷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用人單位向職工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本人自願解除勞動關系的;
(二)用人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
(三)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關系的。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標准分別為:七級15個月,八級12個月,九級9個月,十級6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准分別為:七級15個月,八級12個月,九級9個月,十級6個月。
5、交通事故導致脛腓骨平台骨折,已6個月,做傷殘鑒定,為什麼還要醫院開不取固定證明?
3.1評定原則
傷殘評定應以人體傷後治療效果為依據,認真分析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系,實事求是地評定。
3.2評定時機
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並發症治療終結為准。
對治療終結意見不一致時,可由辦案機關組織有關專業人員進行鑒定,確定其是否治療終結。
換句話說,鑒定的前提是要保證你的醫療終結;因為會有兩種情況:1.取內固定後,醫療費用實報實銷(弊端:鑒定時間過長,對鑒定結果不利)2.確定暫不取內固定,需要有一項「後續治療」鑒定,對取內固定的費用大致做一評估(弊端:因為手術費用不固定,無法完全估量手術的具體費用,可能出現費用不夠或者會盈餘,但是考慮到責任比例問題也不會少太多或多很多)
ps:內固定作為異物在體內存在,雖然說是「鋼板」但是也會存在風險。還是建議在你骨骼癒合極限很明顯或者癒合就情況下再做鑒定。這個位置恢復時間會稍長,通常應該也會在5個月左右
6、骨折恢復好了以後,能定傷殘嗎?右手和左手賠償標准不一樣嗎
工傷職工左手大拇指骨折,勞動能力鑒定構成多少級傷殘,要看骨折狀態和功能恢復程度,對照鑒定標准由專門鑒定人員確定。
附: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
5.9九級
5.9.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9.2九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九級。
……
15)一拇指末節部分1/2缺失;
16)一手食指2~3節缺失;
17)一拇指指間關節僵直於功能位;
……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
7、六根肋骨骨折定幾級傷殘
肋骨6根骨折構成十級傷殘。
鑒定標准:
1)符合中度毀容標准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急性外傷導致椎間盤髓核突出,並伴神經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6)指端植皮術後(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7)手背植皮面積>50cm2,並有明顯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
10)足背植皮面積>l00cm2;
11)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13)四肢大關節肌腱及韌帶撕裂傷術後遺留輕度功能障礙;
14)一手或兩手慢性放射性皮膚損傷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5)一眼矯正視力≤0.5,另一跟矯正視力≥0.8;
16)雙眼矯正視力≤0.8;
17)一側或雙側瞼外翻或瞼閉合不全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18)上瞼下垂蓋及瞳孔1/3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19)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0)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術後人工晶狀體跟,矯正視力正常者;
21)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I度~Ⅱ度(或輕度、中度),矯正視力正常者;
22)晶狀體部分脫位;
23)眶內異物未取出者;
24)眼球內異物未取出者;
25)外傷性瞳孔放大;
26)角鞏膜穿通傷治癒者;
27)雙耳聽力損失≥26dB,或一耳≥56dB;
28)雙側前庭功能喪失,閉眼不能並足站立;
29鉻鼻病(無症狀者);
30)嗅覺喪失;
31)牙齒除智齒以外,切牙脫落1個以上或其他牙脫落2個以上;
32)一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困難I度;
33)鼻竇或面頰部有異物未取出;
34)單側鼻腔或鼻孔閉鎖;
35)鼻中隔穿孔;
36)一側不完全性面癱;
37)血、氣胸行單純閉式引流術後,胸膜粘連增厚;
38)腹腔臟器挫裂傷保守治療後;
39)乳腺修補術後;
40)放射性損傷導致免疫功能輕度減退;
41)慢性輕度磷中毒;
42)氟及其他無機化合物中毒慢性輕度中毒;
43)井下工人滑囊炎;
44)減壓性骨壞死I期;
45)一度牙酸蝕病;
46)職業性皮膚病久治不愈。
(7)骨折6個月定傷殘晚不擴展資料:
十級傷殘賠償標准: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十級傷殘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8、骨折了,要6個月去鑒定,那不是腳趾都長好了嗎,還能鑒定傷殘結果嗎?謝謝
傷殘鑒定本來就是看你恢復以後的治療效果而言 要是經過治療你完全好了 那還叫傷殘嗎 是不
9、認定工傷後是不是只要骨折就能評傷殘呢
可以評級。認定工傷後,一般有骨折的,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的規定,都可以認定為傷殘的,但是部分地區對手指末節骨折,不給傷殘入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
5.10.1定級原則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5.10.2十級條款系列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9)骨折6個月定傷殘晚不擴展資料:
應當認定工傷的情形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這里的「工作時間」是指法律規定或者單位要求職工工作的時間。「工作場所」是指職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場所,以及領導臨時指派其所從事工作的場所。「事故傷害」是指職工在工作過程發生的人身傷害或者急性中毒等事故。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所謂「預備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時間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准備工作,諸如運輸、備料、准備工具等。所謂「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後的一段合理時間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收尾工作,諸如清理、安全儲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有兩層含義:
一層是指職工因履行工作職責,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違法的目的沒有達到,這些人出於報復對該職工進行的暴力人身傷害;
另一層是指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職工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意外傷害,諸如地震、廠區失火、車間房屋倒塌以及由於單位其他設施不安全而造成的傷害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准
10、五根肋骨骨折出院以後,現在已經有六個月還不能重力勞動傷殘等級鑒定幾級
根據你的描述,十級傷殘沒問題!
依據:GB16180-2014《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鑒定》十級傷殘系列第12條之規定:全身各部位骨折傷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
自受傷之日起30天內,用人單位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沒在30天內提出工傷申請認定工作的,傷者或家屬可以在一年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一年的不再受理。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原件);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3、受傷人身份證;4、用人單位登記注冊資料(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5、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6、初診病歷資料。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資料之後會給你一張你提交的材料清單(一式兩份);人社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還會給你一張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一式兩份),經勞動局認定為工傷的,人社局再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一式四份)
傷情穩定(醫療期終結)後去做傷殘等級鑒定!按照鑒定的傷殘等級,對照所在省出台的《工傷保險條例》對應的傷殘等級賠付標准進行賠償。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台的《工傷保險條例》對傷殘的賠付標准都是不一樣的。未到達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等級的,一般沒賠償,但醫療費用及工傷工資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