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膝蓋骨折保守治療要多久能好
臏骨骨折:直接暴力造成縱裂骨折,星狀骨折,邊緣骨折,移位不超過0.5厘米,都可以直接用中葯接骨葯外敷治療,腫脹疼痛症狀減輕消除以後,用抱膝圈固定。間接暴力造成的橫形骨折,斷端移位不超過0.5厘米的,直接用中葯接骨葯外敷治療,抱膝圈固定。移位0.5-1厘米的手法復位,中葯接骨葯外敷治療,彈性綳帶固定。超過1厘米的手術內固定治療,膝關節腫脹厲害的先用中葯接骨葯外敷治療消腫,再手術。髕病骨骨折需要固定6~8周。術後或固定後關節僵硬伸屈困難的用接骨葯外敷繼續治療。
2、膝蓋骨骨折是傷殘幾級能得到怎樣的賠償
一、依據GB/T 16180-2006《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i)九級7)一手食指2~3節缺失;你說的情況,如果食指缺失二節,就可以構成九級傷殘。
二、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膝蓋骨折斷擴展資料: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7175元)。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3、膝蓋骨折有什麼症狀
你應該說的是髕骨骨折,這屬於關節內骨折,要求解剖復位,將來預後才好,否則將來出現創傷性關節炎很麻煩的。首先你要問清楚你的骨折有沒有移位,如果無移位還可以保守治療,但是下肢要制動,而且晚期肌肉攣縮容易移位,可能還有手術,如果是粉碎性有移位的骨折,直接做手術,上張力帶或其他內固定,手術難度不大,預後也不錯。最好去三甲醫院骨科或骨科醫院住院
4、我的左腿膝蓋被打骨折算輕傷嗎
左腿膝蓋被打骨折算輕傷,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規定:輕傷二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經損傷。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脫位(尾椎脫位不影響功能的除外);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e)肢體大關節韌帶斷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長骨骨折;髕骨骨折。
g)骨骺分離。
h)損傷致肢體大關節脫位。
i)第一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一趾缺失。
j)兩節趾骨骨折;一節趾骨骨摺合並一跖骨骨折。
k)兩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關節脫位。
l)肢體皮膚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0cm以上。
5、膝蓋骨骨折算幾級傷殘,如果私了,大概賠償多少金額,求詳解,,,急 急 急
根據描述一定在十級傷殘以上,但是具體結果需要根據員工是否存在積液或者功能性障礙來進行判定,需要員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來進行判定,如果私了的話至少按照七級傷殘來進行計算賠償金額。
依據《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提出申請〕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限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
第九條 〔提交材料〕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原件和復印件,完整有效的病歷;
(四)職工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 〔材料審核〕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後,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及時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因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鑒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長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