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問不完全性骨折算輕傷嗎?謝謝回答
骨皮質的砍刺痕不算輕傷。
撕脫性骨折無功能障礙不構成輕傷。
掌骨的不完全性骨折不構成輕傷。
其他部位不完全性骨折,扁骨達板障,長骨達骨髓腔都可以鑒定為輕傷二級。
2、不完全性骨折等於骨折嗎?工傷鑒定的話能評上十級傷殘嗎?
這個得到你所在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去申請勞動能力等級認定,,,其它的全部無效!
3、不全性骨折能工傷鑒定
1:私人所做評級都無法律效力,即便做了,也沒有用
2:建議去專門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3;如果想自己先看看能不能評級,可以參照傷殘鑒定標准
4、一根肋骨骨折,七根肋骨不全性骨折能評上十級傷殘嗎
傷殘鑒定有很多種,有的屬於國家標准,有的屬於行業標准或者部門標准。標准不同,傷殘評定的名稱也不同,評定機關也不同:
工傷的去當地社保部門的工傷鑒定中心; 保險的去投保公司要求的鑒定部門; 涉及司法訴訟的在地市級公安局。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CT,×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復印有關的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並發症治療終結為准,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並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5、骨折屬於輕傷嗎 不全性骨折屬於輕傷嗎
手指骨折是否為輕傷依具體情況而定。主要依據如下:依據《人體輕傷鑒定標准》第二十三條 手損傷(一)1節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節)粉碎性骨折或者2節指骨線形骨折;(二)缺失半個指節;(三)損傷後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四)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6、骨折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
骨折不是十級傷殘的鑒定標准。
十級傷殘的鑒定標准:
1)符合中度毀容標准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外傷後受傷節段脊柱骨性關節炎伴腰痛,年齡在50歲以下者;
5)椎間盤突出症未做手術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7)指端植皮術後(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積>50 cm2,並有明顯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
10)除拇指外,餘3~4指末節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積>100 cm2;
13)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14)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
15)一手或兩手慢性放射性皮膚損傷_度及_度以上者;
16)一眼矯正視力≤0.5,另一跟矯正視力≥0.8;
17)雙眼矯正視力≤0.8;
18)一側或雙側瞼外翻或瞼閉合不全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19)上瞼下垂蓋及瞳孔1/3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0)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1)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術後人工晶狀體跟,矯正視力正常者;
22)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矯正視力正常者;
23)晶狀體部分脫位;
24)眶內異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內異物未取出者;
26)外傷性瞳孔放大;
27)角鞏膜穿通傷治癒者;
28)雙耳聽力損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雙側前庭功能喪失,閉眼不能並足站立;
30)鉻鼻病(無症狀者);
31)嗅覺喪失;
32)牙齒除智齒以外,切牙脫落1個以上或其他牙脫落2個以上;
33)一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困難i度;
34)鼻竇或面頰部有異物未取出;
35)單側鼻腔或鼻孔閉鎖;
36)鼻中隔穿孔;
37)一側不完全性面癱;
38)血、氣胸行單純閉式引流術後,胸膜粘連增厚;
39)開胸探查術後;
40)肝外傷保守治療後;
41)胰損傷保守治療後;
42)脾損傷保守治療後;
43)腎損傷保守治療後;
44)膀胱外傷保守治療後;
45)卵巢修補術後;
46)輸卵管修補術後;
47)乳腺修補術後;
48)免疫功能輕度減退;
49)慢性輕度磷中毒;
50)工業性氟病i期;
51)煤礦井下工人滑囊炎;
52)減壓性骨壞死i期;
53)一度牙酸蝕病;
54)職業性皮膚病久治不愈。
7、不完全性骨折能鑒定為輕傷嗎
建議到市公安局法醫鑒定,他們會給你送到公安局指定的司法鑒定機構,如果鑒定成輕傷的話,到公安局進行立案,他們會馬上進行偵察,他們應該不能作假,如果你們覺得有差錯的話,對鑒定結論意見分歧的,應當報送上一級公安機關的刑事技術部門檢驗核定,
根據《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八十九條 刑事技術鑒定的范圍,必須是與案件有關的物品、文件、痕跡、人身、屍體。
刑事技術鑒定,由縣以上公安機關刑事技術部門或者其他專職人員負責進行。
鑒定人應當按照鑒定規則,運用科學方法,客觀地作出鑒定結論;對鑒定結論意見分歧的,應當報送上一級公安機關的刑事技術部門檢驗核定。《鑒定書》由鑒定人簽名並註明技術職稱,加蓋刑事鑒定專用章。
需要聘請有關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的,由縣以上公安機關發給聘請書。
第九十條 對鑒定結論,辦案單位或辦案人認為不確切或者有錯誤,以及被告人提出合理申請的,應當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但不得強迫和暗示鑒定人或鑒定單位作出某種結論。
第九十一條 需要送上級公安機關刑事技術部門復核鑒定結論時,應當送鑒定物和對比樣本、原鑒定書或者檢驗報告,並說明提請復核的原因和要求,要相信法律,如果他們作假,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例如《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決定》十三、鑒定人或者鑒定機構有違反本決定規定行為的,由省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
8、不全性骨折能否申請傷殘鑒定
1、先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二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2、認定工傷後,再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根據鑒定的勞動能力等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