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姐姐被別人搞成了手腕骨折,她今年才24歲,生活不能自理,我家是個單親家庭,就爸爸姐姐和我,爸爸出
依法治國的今天,我們應該學會使用法律的武器保護我們的人身安全
2、我媽去辦事,姐幫忙騎電瓶車載她去,行駛中姐接電話導致翻車,我媽骨折致殘,問責任怎麼?
這只要你家庭協商好,就可以。這是內部。但實在要劃分。責任,你姐姐應該承擔責任。因為在行駛過程中不允許看手機。要是要看手機的話,就要將車停在靠右邊路上。
3、弟弟骨折後在學校上課,他為什麼不想讓我照顧他,我是他姐姐。
這是每一個人的個性罷了,或者是你是他姐姐,男女有別,有些方面不方便罷了。在一般人來說,有個姐姐照顧是求之不得的事。姐姐對弟弟總是關懷有加。弟弟對姐姐也是感激不盡。這是人之常情。
4、因為姐姐曾經不給弟弟吃飯,弟弟把這事告訴了弟弟的女兒,弟弟的女兒暴打了姐姐一頓致其骨折,做法對么?
不知道你們是不是一家人,也不知道這個弟弟的女兒做的什麼事情,隨便打人是犯內法的,當姐姐容的可以報警,把弟弟這個女兒抓走,最起碼刑事拘留,何況這也是曾經以前的事情,這個當侄女的怎麼下得了手?看來這個當弟弟的也不是什麼省油的燈?一點親情都沒有,在世上如何混下去?當姐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或者是撥打110報警,通過法律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5、30歲的姐姐幫28歲腿部骨折的弟弟接屎接尿,這樣的女人值得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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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為養老人姐弟倆打仗弟弟把姐姐打骨折了,抓住頭發撞牆。姐報警人不給做證怎?
證人不願意作證,就要設法做對方工作。必要時轉為考慮其他證據亦可,物證也可以定案。問題是傷情如何,是否刑責。
7、媽媽骨折了,在我家養傷。我是我們家兄弟姐妹中最小的(上有兩個哥,兩個姐),而他們各有各的原因不能照
首先你要知道這個不是你一個人的責任,雖然不能不管,但是也不能便宜了你哥哥姐姐,版因為他們違背了中華五千權年傳統美德,你要譴責他們的良心,什麼沒時間,連自己的媽媽都沒時間照顧,養他們何用,養豬也還能殺來吃肉,養幾個活生生的人,反而沒卵用!你要去把他們罵醒!但凡還有點良心的都不會這樣對待自己的媽媽!
8、親姐妹打架,姐先給妹一個耳光,姐手指被妹打了骨折了,夠拘留嗎?
拘留的話事情就大了 首先以後一點和好的可能都沒有了 其次外人怎麼看你家? 最好是自己家的事自己人解決 要是拘留就上升到了法律層面 弊大於利
9、我媽在我這里幫我幹活摔成了骨折姐姐有義務出錢嗎?
有啊
贍養照顧老人是每個子女的事情,在你這里摔傷,你姐姐也不能逃避贍養的責任,所以還是得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