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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骨骨折的傷殘鑒定

發布時間:2020-12-30 19:09:27

1、鎖骨骨折傷殘鑒定屬幾級

十級左右

2、鎖骨骨折可以做傷殘鑒定么?急!

可以去申請鑒定,具體等級要等專業機構鑒定之後再確定。

3、鎖骨骨折屬幾級傷殘,賠償標準是多少

鎖骨骨折可定為十級傷殘,賠償金額跟本人工資及當地的經濟水平有關,不同地方的賠償數額有所不同。

工傷鑒定標準的十級傷殘鑒定第14條: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鎖骨骨折的傷殘鑒定擴展資料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GB/T16180—1996)是鑒定傷殘等級的國家標准。

符合評殘標准一級至四級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一級:器官缺失或完全喪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七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八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九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十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與此同時,該標准又根據工傷及職業病可累及每個系統和器官,評殘標准應覆蓋各主要臨床學科的情況,將人體器官系統相近或有聯系的臨床科學編組,劃分為五個部分,即:

1、神經內科、神經外科、精神科部分;

2、骨科、整形科、燒傷科部分;

3、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部分;

4、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包括婦科)部分;

5、職業病內科部分。

4、鎖骨骨折傷殘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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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車禍鎖骨骨折如何賠償,傷殘鑒定為幾級

鎖骨骨折一般10級傷殘.
各地、本人的情況不同賠償數額相差懸殊,不知道你是哪回里的,事故發生在哪裡,答無法為您估計數額,只能告訴您大概原則。
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可以向責任方要求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失費等。
具體數額根據實際花銷的票據、證據,收入情況,誤工時間,傷殘等級、戶口,當地統計數據,生活水平等計算,計算出的總數在對方車輛交強險限額內的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超過的部分由事故各方按照事故責任比例賠償。

6、交通事故鎖骨骨折能評傷殘嗎

7、鎖骨骨折,司法鑒定一般定傷殘程度

屬於幾級傷殘需要由專業的傷殘鑒定機構進行傷殘等級鑒定,以傷殘等級鑒定的結果為准,只有鑒定的結果才可以作為賠償的依據。

一級傷殘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 意識消失;

3.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二級傷殘

1.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3. 不能工作;

4.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

1.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3. 明顯職業受限;

4. 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3. 職業種類受限;

4.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

五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3.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4. 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降低;

3. 不能勝任原工作;

4. 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

1.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2.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3. 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4. 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

1.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 遠距離流動受限;

3. 斷續工作;

4. 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

1.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

1.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7)鎖骨骨折的傷殘鑒定擴展資料

司法鑒定流程

一、委託

司法鑒定機構和社會專業司法鑒定人接受司法機關的委託,從事委託請求事項的司法鑒定;非訴訟案件鑒定的受託從其行業規定。

1、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鑒定委託。

2、在訴訟案件中,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司法鑒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鑒定委託。當事人委託司法鑒定時一般通過律師事務所進行。

二、受理

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託書後,應對委託人的委託事項進行審核,並作出如下決定:

1、對於符合受理條件的,能夠即時決定受理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鑒定委託受理合同》;

2、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向委託人出具《司法鑒定委託材料收領單》,在收領委託材料之日起7日內對是否受理作出決定;

3、對於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退回鑒定材料並向委託人說明明理由;

4、對於函件委託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答復。

三、初次鑒定

鑒定機構受理案件後,應當指派具有社會專業司法鑒定資格的人員承擔鑒定工作,同一鑒定事項應當由兩名具有社會專業司法鑒定資格的人員進行。

四、補充鑒定

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委託進行補充鑒定,應當對委託人請求的事項進行審查,不屬《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三十條規定的情形,社會專業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向委託人說明情況,並退回委託書。

補充鑒定符合《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社會專業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指定原鑒定人進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會專業司法鑒定人進行,補充鑒定文書是原鑒定文書的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補充鑒定:

(1)發現新的相關鑒定材料 ;

(2)原鑒定項目有遺漏 。

五、重新鑒定

對重新鑒定,專業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要求委託人提供與原鑒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鑒定仍在原社會專業司法鑒定機構進行的,不能由原鑒定人承辦重新鑒定的事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重新鑒定:

(1)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超越司法鑒定業務范圍或者執業類別進行鑒定的;

(2)送鑒的材料虛假或者失實的;

(3)原鑒定使用的標准、方法或者儀器設備不當,導致原鑒定結論不科學、不準確的;

(4)原鑒定結論與其他證據有矛盾的;

(5)原司法鑒定人應當迴避而沒有迴避的;

(6)原司法鑒定人因過錯出具錯誤鑒定結論的;

六、復核鑒定

對鑒定結論有異議需進行復核鑒定的,其他資質較高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復核鑒定。復核鑒定除需提交鑒定材料外,還應提交原司法鑒定文書。

七、司法鑒定文書的出具

司法鑒定人完成社會專業司法鑒定工作後,應當出具司法鑒定文書。社會專業司法鑒定文書的製作應當符合《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要求。司法鑒定文書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託人,兩份由司法鑒定機構存檔。

八、出庭

司法鑒定人應當按照司法機關或者仲裁機關的要求按時出庭。司法鑒定人出庭時,應當出示《司法鑒定人執業證書》,依法實事求是的對鑒定結論的依據進行說明,回答與鑒定相關的問題。

申請進行傷殘司法鑒定的,同樣也是需要先提出申請,也就是提交書面的申請書。然後受理後就開始進行具體的鑒定程序。

8、鎖骨骨折傷殘鑒定是幾級?

本人因分娩在天台縣人民醫院住院,由於醫院違反診療規范操作失誤,導致新生兒:1、新生兒敗血症;2、右側腎上腺血腫;3、右鎖骨骨折。新生兒敗血症我們認為是由於接生的醫生在接生時拉斷嬰兒臍帶,並且在後期臍部處理不當導致嬰兒臍部感染;接生時無菌操作不夠規范;腎上腺血腫等引起感染導致新生兒敗血症。右側腎上腺血腫我們認為是醫生接生的時候暴力牽拉,手法不對,外力拉傷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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