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爺玩水上滑梯鼻樑被撞骨折,游樂園需要賠償嗎?
近年來娛樂設施花樣百出。新穎刺激的過山車、跳樓機、蹦極等娛樂設施吸引著愛好極限運動的遊客們去一探究竟。
一、娛樂設施帶來的樂趣年輕人們體驗娛樂設施可以緩解壓力、放鬆身心,也可以為平淡的生活增添一絲活力,除了年輕人,許多家長也紛紛帶著自己的孩子去體驗和感受,這些活動不僅增進親子關系也可以培養孩子迎難而上的心理素質。就在最近有63歲大爺玩水上滑梯時候鼻樑被撞骨折,那麼究竟是誰該承擔這個意外買單呢?
二、誰的責任誰來擔在我看來,這個事情應該由雙方共同承擔責任。體驗娛樂設施一般都會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大爺在體驗水上滑梯之前,工作人員應該做好安全防護措施例如安全帶,設施運轉是否正常等方面的排查,避免遊客出現在體驗娛樂設施的過程中發生意外造成身心上的傷害,出現此類事件,我認為娛樂設施的管理人員應該承擔檢查不到位的責任。同時六旬老人在體驗水上滑梯的同時如果是因為自己沒有按照相關的要求做好防護,或者作出了容易發生意外的危險動作,那麼受害人自己理應承擔一部分責任。
三、老年人選擇安全、刺激小的運動更有益身心娛樂設施的開發和受眾主要群體多面向年輕人,年輕人因為有較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承受能力,因此不容易出現意外和精神傷害面向兒童體驗的娛樂設施也多為安全、刺激性較小的設施,因此也比較安全可靠。但是作為老年人由於身體素質和心臟抗壓能力相較年輕人比較脆弱,因此還是不建議老年人體驗娛樂設施。可以選擇登山、打球、練太極拳或者踢毽子、跳舞等既有益身心強健體魄有比較安全不刺激的戶外項目進行體驗。
2、大爺玩水上滑梯鼻樑骨被撞骨折是自己的責任嗎?
大爺玩水上滑梯鼻樑骨被撞骨折是自己的責任嗎?
游樂場有責任。
一、大爺玩水上滑梯鼻樑骨被撞骨折是怎麼回事?前一段時間,有一位大爺在一家游樂場的水上項目玩滑梯的時候,在下落途中不小心將鼻子撞到了一處滑梯上,之後被檢查出來鼻樑骨折。通過和游樂場的溝通協商,游樂場賠付了大爺一定數量的醫葯費,大爺方面也嗯,對這個結果比較滿意,隨後就沒有再追究。
二、這件事到底是誰的責任呢?這件事情,首先不管是誰的責任,事情發生在游樂場里邊,游樂場方面肯定是有責任的。他們沒有對這位大爺的身體情況進行評估,沒有阻止這位大爺去玩這個有危險性的項目,這就是他們的失職之處。而這位大爺明知自己是高齡老人的情況下還去玩這些年輕人才能玩的帶有一點危險性的項目,這是不把自己的安全當回事兒。老年人因為體力的原因,游樂場裡面的很多項目都不能玩,一方面是為了他們的安全著想,另一方面萬一出了什麼事情,年輕人可能只會擦破一點皮,但是老年人就不一定了,所以說這件事情他們雙方都是有責任的。
首先是要選擇一個比較好的天氣,盡量不要有風,如果有風的話,很多項目就不會開,因為比較危險。其次是要遵循有些項目它的一些規定,比如說身高、體重方面的要求。還有就是如果是家裡有老人和小孩的話,玩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安全,要選擇適合他們年齡段可以玩的一些項目。最後就是一定要選擇經過國家檢測,比較安全正規的游樂場,系好安全帶等一些保險措施,這樣才能玩得放心。
3、上海女子叫丈夫將大爺腰椎打骨折,被抓後下跪哭求放過,你怎麼看?
在平常生活中,雖然我們的生活水平的確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也會經常遇到一些」令人疑惑「的事情。導致這些關於事情的發生,大多數來自於這個社會的風氣所影響。所以在平常的生活中,我們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個人素質,注意自己的點點滴滴,這樣才能夠讓我們的生活變得更加美好。
前段新聞播報出,」一名上海女子叫丈夫將大爺腰椎打骨折,然後被抓之後下跪哭求放過「,這段新聞播報出之後,也受到了廣大人民的熱議。到底該如何處理上海女子的行為呢?今天就和大家分享分享自己的個人想法,相信你一定會感興趣:
1、這是女子應得的懲罰。
有句話是這樣說的:」無論做什麼事情,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所以女子一定要得到相應的懲罰,因為她的做法非常令人不借,他叫丈夫將大眼腰椎打骨折的時候完全沒有考慮事情的後果嚴重性。所以,這位女子和她的丈夫就應該得到相應的懲罰。
2、懲罰也是要有度。
我國是一個法治社會,女子所做的一切都相會得到相應的法律懲罰。所以,我們最好的做法就是將這位女子交給國家處理。相信法律一定不會坐視不管,要是老人的家人私自給這位女人懲罰的話,很容易讓老人的家人也觸犯刑事責任,完全沒有這個必要,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交給法庭處理。
在平時的生活中,雖然表面上看起來非常和諧,但是背地裡還是非常的黑暗。想要讓世界變得更加和諧,那麼就需要我們大家的共同努力。共同完成一個目標,相信最後才能夠更好的達到自己想要的結果,這樣才能夠換來我們想要的生活。
4、騎電動車撞倒大爺,大爺說沒事,說都有責任 ,讓留了電話地址說不骨折就不會找我,如果明天打電話怎麼辦
我認為最好是當時就到醫院進行檢查,如果沒事大家都放心,如果放到明天,萬一這中間老人出事了,就會說不清。
5、大爺被狗撞骨折,狗狗主人應該承擔老人的後續治療嗎?
8月底,成都68歲的陳大爺在飯後下樓散步的時候被同小區兩只寵物狗撞翻在地,導致左肩和胯骨骨折。兩只寵物狗的主人先後到醫院看望陳大爺並支付了部分住院款。但這些錢遠不夠陳大爺的治療費,陳大爺的老伴兒謝女士找到狗主人,希望對方可以寫一份保證書,保證會支付陳大爺前期治療以及後期康復的費用,但遭到了狗主人的拒絕。在我看來,這兩位狗主人有義務也有責任承擔陳大爺的全部住院費及後續治療費。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至第八十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該事件中,姚先生家的狗雖然並未碰到、撞到陳大爺,但是他家狗狗出門沒有拴牽引繩,且起因也是由他家狗狗隨意跑動引起的;而董女士家的狗雖然栓了牽引繩,但是由於牽引繩較長,並未起到控制狗狗行為的作用,從而導致了狗狗撞倒了陳大爺,造成骨折傷害。
由於兩位狗主人未採取安全措施而導致陳大爺受傷骨折,兩位狗主人應該共同承擔陳大爺的住院費及其他相關費用,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不論狗主人是否簽署保證書,都不能將責任外推。如三方在協商不成功的時候,陳大爺的家人還可以通過起訴對方來解決問題。
現在養寵物狗的人不在少數,大家在帶寵物出門的時候,務必要做好保護措施,這既是對他人人身安全的一種保障,也是對自己和狗狗的一種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