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顱腦損傷後大小便失禁的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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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顱腦損傷和腦震盪
顱腦損傷(head injury)指暴力作用於頭顱引起的損傷。包括頭部軟組織損傷、顱骨骨折和腦損傷。其中腦損傷後果嚴重,應特別警惕。病因常見於意外交通事故、工傷或火器操作。 根據損傷部位分為顱傷和腦傷兩部分,二者又分為開放性和閉合性損傷。腦損傷依據硬腦膜是否完整,分為開放性顱腦損傷(open craniocerebral injury)和閉合性顱腦損傷(closed craniocerebral injury)。前者的診斷主要依據硬腦膜破裂,腦脊液外流,顱腔與外界交通。顱底骨摺合並腦脊液漏者又稱之為內開放性腦損傷。閉合性腦損傷又可以分為原發性和繼發性兩類。
症狀體征
1、輕型
(1)傷後昏迷時間O~30分鍾;
(2)有輕微頭痛、頭暈等自覺症狀;
(3)神經系統和CSF檢查無明顯改變。主要包括單純性腦震盪,可伴有或無顱骨骨折。
2、中型
(1)傷後昏迷時間12小時以內;
(2)有輕微的神經系統陽性體征;
(3)體溫、呼吸、血壓、脈搏有輕微改變。主要包括輕度腦挫裂傷,伴有或無顱骨骨折及蛛網膜下腔出血,無腦受壓者。
3、重型
(1)傷後昏迷12小時以上,意識障礙逐漸加重或再次出現昏迷;
(2)有明顯神經系統陽性體征;
(3)體溫、呼吸、血壓、脈搏有明顯改變。主要包括廣泛顱骨骨折、廣泛腦挫裂傷及腦干損傷或顱內血腫。
4、特重型
(1)腦原發損傷重,傷後昏迷深,有去大腦強直或伴有其他部位的臟器傷、休克等;
(2)已有晚期腦疝,包括雙側瞳孔散大,生命體征嚴重紊亂或呼吸已近停止。
腦震盪通常定義為「中樞神經系統的暫時性功能障礙」,一般是在頭部受到輕度暴力的打擊後,產生的短暫意識喪失,隨即清醒,可有近事遺忘,神經系統病理解剖無明顯變化,無器質性損害,它所表現出的一過性神經功能改變,可能與腦組織受暴力打擊後引起的病理生理變化有關,但是在一些因腦震盪死亡的病例和拳擊手反復受到腦部撞擊後發生慢性腦萎縮甚至一些嚴重的神經系統疾病(如拳王阿里)。近來的研究發現,遭受暴力部位的神經元有線粒體的腫脹、神經軸突的損傷,尤其是有反復、長期腦震盪的病例,其腦組織的軸突變性和代謝紊亂尤為顯著,可引起嚴重的後遺症。隨著研究的不斷深入,將對腦震盪賦予新的定義。
症狀體征
1.短暫性腦干症狀 外傷作用於頭部後立即發生意識障礙,表現為神志不清或完全昏迷,持續數秒、數分鍾或數十分鍾,但一般不超過半小時。病人可同時伴有面色蒼白、出汗、血壓下降、心動徐緩、呼吸淺慢、肌張力降低、各種生理反射遲鈍或消失等表現。在大多數可逆的輕度腦震盪病人,中樞神經功能迅速自下而上,由頸髓-延髓-腦干向大腦皮質恢復;而在不可逆的嚴重腦震盪則可能是自上而下的抑制過程,使延髓呼吸中樞和循環中樞的功能中斷過久,因而導致死亡。
2.逆行性遺忘(近事遺忘) 患者意識恢復之後不能回憶受傷當時乃至傷前一段時間內的情況,腦震盪的程度愈重、原發昏迷時間愈長,其近事遺忘的現象也愈顯著,但對往事(遠記憶)能夠憶起。這可能與海馬回受損有關。
3.神經系統查體 無陽性體征發現。
4.腦震盪恢復期病人常有頭昏、頭疼、惡心、嘔吐、耳鳴、失眠等症狀,一般多在數周至數月逐漸消失,但亦有部分病人存在長期頭昏、頭疼、失眠、煩躁、注意力不集中和記憶力下降等症狀,其中有部分是屬於恢復期症狀,若逾時3~6月仍無明顯好轉時,除考慮是否有精神因素之外,還應詳加檢查、分析,有無遲發性損害存在,切勿用「腦震盪後遺症」一言以蔽之,反而增加病人的精神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