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腓骨骨折傷殘鑒定
圖片顯示,腓骨下段近關節處骨折。如果是工傷,那就有十級傷殘,賠償您12個月工資就行了,工資標准就是受傷前一年度的月平均收入。
2、什麼是輕微骨折
骨折後,一般在X片上可以見到骨折線.
如果是輕微骨折,那需要做一些簡單的固定,否則會導致骨折面裂開更多.
3、脛腓骨骨折傷殘鑒定
單靠「骨折」這一點不能評定為殘疾。殘疾:主要是看後果,對受傷以後生活工作的影響程度而言。交通事故後的醫療費是必然的,還應該牽扯治療期間的誤工費,生活費等等。
精神損失費,要視情節嚴重程度而言。這就不是你或者某個部門說了算的。我覺得這種程度的傷,談精神損失費不太現實。
我畢竟不是法律人士,詳細情況還需咨詢專業人士。以下參考
傷殘等級評定標准
傷殘的等級從重到輕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
一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b. 意識消失;
c.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二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c. 不能工作;
d.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劃分依據
a.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c. 明顯職業受限;
d. 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c. 職業種類受限;
d.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c.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d. 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降低;
c. 不能勝任原工作;
d. 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c. 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d. 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遠距離流動受限;
c. 斷續工作;
d. 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4、三年級體育課,學生之間玩耍弄骨折,責任怎麼劃分?
這個應該是學校負責一般學校都給學生上意外保險,因為學生是在學校里發生事情不是在學生從家到學校的路上發生事情
5、列舉股骨頸骨折的三種分類方法(骨折線、X 線、移位程度)? 答
按骨折線部位分股骨頭下骨折、經股骨頸骨折、股骨頸基底骨折;按X
線變現分內收骨折、外展骨折;按移位程度分不完全骨折、完全骨折(無移位的
完全骨折、部分移位的完全骨折和完全移位的完全骨折)。
6、輕傷分幾個等級?輕傷的等級是如何劃分的?
2014年最新生效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將輕傷分為了輕傷一級與輕傷二級。
輕傷一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並發症,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中度損害或者明顯影響容貌。
輕傷二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並發症,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輕度損害或者影響容貌。
(6)骨折程度分類擴展資料: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則》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
7、右腳兩個腳子骨折和壓斷了一條腳經是幾級傷殘呢
?
8、肱骨骨折是如何分類的?
肱骨骨折常發生於肱骨外科頸、肱骨幹、肱骨髁上、肱骨保間、肱骨外躲、肱骨內上髁。尤以前三者為多,可發生於任何年齡,多由直接暴力和間接暴力所引起,如重物撞擊、擠壓、打擊及撲例時,手或肘部著地,暴力經前管或肘部傳至各部位。x線檢查可明確診斷,並提示骨折的類型。直接及間接暴力均可以引起肱骨骨折。一般根據受傷機制及骨折端移位方向分類。1.肱骨內髁骨折較外髁骨折少見,好發於兒童。骨折塊包含肱骨內上保及骯骨滑車的大部分成全部。損傷機制與肱骨外跺骨折極為相似。骨折亦可分為以下3型。Ⅰ型:骨折無移位,骨折線從內上方斜向外下方達肢骨滑車關節面。Ⅱ型:與Ⅰ型相似。骨折塊有側方移位或伴有輕度向上移位但無骨折塊的旋轉。Ⅲ型:骨折塊有明顯的旋轉移位,最常見是在冠狀面的旋轉,有時旋轉可達180,致使骨折塊的骨折面完全對向內例。有時也可在矢狀面上發生旋轉,導致骨折面向後而肱骨滑車面向前。有時尺骨可隨骨折塊向內移位並肘關節半脫位或脫位。少數患者可合並尺神經損傷。2.肱骨外盟胃折可因傷時合並肘內或外翻應力及前臂伸肌群的牽效力,產生不同形式的骨折,通常分為3型,也有人將合並肘關節脫位者獨立分型,共分為以下4型。I型(無移位型):骨折無移位或僅有輕度分離,局部的伸肌筋膜、骨膜未撕裂。Ⅱ型(側方移位型):骨折塊向側方、前方或後方移位分斷裂或完全撕裂,後者復位後不易維持。Ⅲ型(旋轉移位型):骨折塊除向側、前或後方移位外發生向外、向前或向後的不同程度旋轉。Ⅳ型:骨折塊旋轉移位,並伴肘關節脫位、關節囊及側副韌帶撕裂。3.肱骨留間骨折根據骨折移位程度將其分為以下4型。Ⅰ型:骨折無移位或輕度移位,關節面保持平整。Ⅱ型;骨折塊有移位,但兩傈無分離及旋轉,關節面也基本平整。Ⅲ型:骨折塊有分離並有旋轉移位、關節面破壞。Ⅳ型:肱骨深部扮碎成三塊,關節面破壞嚴重。有時移位嚴重者可穿被皮膚,成為開放性骨折。
9、骨折的分類
(一)依據骨折是否和外界相通可分為:
1.開放性骨折 骨折附近的皮膚和粘膜破裂,骨折處與外界相通
恥骨骨折引起的膀胱或尿道破裂,尾骨骨折引起的直腸破裂,均為開放性骨折。因與外界相通,此類骨折處受到污染。
2.閉合性骨折 骨折處皮膚或粘膜完整,不與外界相通。此類骨折沒有污染。
(二)依據骨折的程度分類
1.完全性骨折 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全部中斷,管狀骨骨折後形成遠、近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骨折段。橫形、斜形、螺旋形及粉碎性骨折均屬完全性骨折。
2.不完全性骨折 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僅有部分中斷,如顱骨、肩胛骨及長骨的裂縫骨折,兒童的青枝骨折等均屬不完全性骨折。
(三)依據骨折的形態分類
1.橫形、斜形及螺旋形骨折 多發生在骨幹部。
2.粉碎性骨折 骨碎裂成兩塊以上,稱粉碎性骨折。骨折線呈「T」形或「Y」形時,又稱「T」形骨折或「Y」形骨折。
3.壓縮骨折 松質骨因壓縮而變形,如椎體和跟骨。
4.星狀骨折 多因暴力直接著力於骨面所致,如顱骨及髕骨可發生星狀骨折。
5.凹陷骨折 如顱骨因外力使之發生部分凹陷。
6.嵌入骨折 發生在長管骨幹骺端皮質骨和松質骨交界處。骨折後,皮質骨嵌插入松質骨內,可發生在股骨頸和肱骨外科頸等處。
7.裂紋骨折 如長骨幹或顱骨傷後可有骨折線,但未通過全部骨質。
8.青枝骨折 多發生在小兒,骨質部分斷裂,骨膜及部分骨質未斷。
9.骨骺分離 通過骨骺的骨折,骨骺的斷面可帶有數量不等的骨組織,是骨折的一種.
(四)依據解剖部位來分類
如脊柱的椎體骨折,附件骨折,長骨的骨幹骨折,骨骺分離,干骺端骨折,關節內骨折等。
(五)依據骨折前骨組織是否正常分類
1.外傷性骨折 骨結構正常,因暴力引起的骨折,稱之為外傷性骨折。
2.病理性骨折 病理性骨折不同於一般的外傷性骨折,其特點是在發生骨折以前,骨本身即已存在著影響其結構堅固性的內在因素,
這些內在因素使骨結構變得薄弱,在不足以引起正常骨骼發生骨折的輕微外力作用下,即可造成骨折。
(六)依據骨折穩定程度分類
1.穩定性骨折 骨折復位後經適當的外固定不易發生再移位者稱穩定性骨折。如裂縫骨折、青枝骨折、嵌插骨折、長骨橫形骨折等。
2.不穩定性骨折 骨折復位後易於發生再移位者稱不穩定骨性骨折,如斜形骨折,螺旋骨折,粉碎性骨折。股骨幹既是橫骨折,因受肌肉強大的牽拉力,不能保持良好對應,也屬不穩定骨折。
(七)依據骨折後的時間分類
1.新鮮骨折 新發生的骨折和尚未充分地纖維連接,還可能進行復位者,2~3周以內的骨折。
2.陳舊性骨折 傷後三周以上的骨折,三周的時限並非恆定,例如兒童肘部骨折,超過10天就很難整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