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肋骨骨折三根,能賠償多少
1、《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各地的賠償標准都不一樣,建議委託律師代理並計算相關的賠償金額
2、三根肋骨骨折怎麼賠償
職工工傷致3肋骨骨折,應評定為十級傷殘,除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之外,主要補償是:
1、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
2、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按照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具體標准,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所在單位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以上費用均由用人單位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三根肋骨骨折傷殘鑒定標准
肋骨骨折傷殘鑒定標准:
出現肋骨骨折的現象就要進行傷殘鑒定,以肋骨骨折傷殘鑒定標准作為具體賠償事宜。
十級級的標准: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九級的標准: 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八級標准 :12肋以上骨折。
肋骨骨折屬於可恢復傷,不會構成傷殘。但如果引起並發症,可以一並索賠。傷者的傷情在交通事故中定不上傷殘,傷者可以向責任方索賠的項目有醫療費、後續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其中醫療費以醫療票據為准,後續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這四項建議到當地的司法鑒定中心做一個鑒定,鑒定中會將誤工期限、護理人數和期限等做一個科學的鑒定,有了鑒定就算責任方不賠錢傷者也可以到法院去起訴,這就是賠償依據。
4、車禍造成肋骨骨折三根.對方是全責,我能賠償多少
具體賠償可參照實際損失和治療費用與對方協商。
最高院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中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建議委託律師搜集相關證據e79fa5e9819331333431343065,協商不成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如果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4)三根肋骨骨折賠償標准擴展資料:
傷殘鑒定程序:
1、受害人方自行選擇法院認可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殘評定。
根據我們的辦案經驗,當事人自行委託評定的,對方有時不會認可,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請傷殘等級評定。所以,當事人自行委託評定,要考慮對方能否接受。
2、申請人民法院委託評定。
受害人方可在起訴時申請法院委託有資質機構對傷殘情況進行評定。對該評定結果,如無特殊情況,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請後一般先徵求雙方意見,如雙方能夠協商一致選定評定機構的,則由該機構評定,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機構進行評定。
這種情況下傷殘鑒定結論很難被推翻,如果對受害者一方不利,則會造成極大的損失。
對於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一般是當事人委託律師事務所進行,律師事務所再委託有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做傷殘鑒定。如果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傷殘鑒定則在法院的主持下,由當事人雙方共同指定有鑒定資質的法醫中心進行鑒定。
5、三根肋骨骨折屬於幾級傷殘?需賠償多少?
肋骨骨折為輕傷,恢復後不會有殘疾,達不到評殘標准。所以只需要賠償誤工費、營養費、一次性傷痛費、護理費。
6、交通事故,我全責,對方三根肋骨骨折,該如何賠償?
應當賠償對方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有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等損失。因為只是三根肋骨骨折,估計不構成傷殘。如果構成傷殘,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失撫慰金等。
因為車輛都有交強險,有的還有商業險,所以,都是保險公司先行賠償。不足部分,才由肇事者賠償。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7、三根肋骨骨折屬於輕傷還是輕微傷
肋骨骨折三根以上屬於輕傷二級。
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規定以下損傷屬於輕傷二級:
a)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導管損傷。
b)肋骨骨折2處以上。
c)胸骨骨折;鎖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d)胸鎖關節脫位;肩鎖關節脫位。
e)胸部損傷,致皮下氣腫1周不能自行吸收。
f)胸腔積血;胸腔積氣。
g)胸壁穿透創。
h)胸部擠壓出現窒息徵象。
(7)三根肋骨骨折賠償標准擴展資料:
輕傷二級受害人可以要求如下賠償:
1、醫葯費醫療費(憑發票計算)
2、誤工費(有工作的,按工資表計算,沒有工作的按該地平均工資計算)
3、陪護費(陪護人員有工作的,按工資表計算,沒有工作的按該地平均工資計算)
4、生活費
5、傷殘等級賠償費
6、營養費(雙方協商,沒有標准)
7、交通費(憑車票)
8、後續治療費(醫院有出院建議)。
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
第十六條 【人身損害賠償】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