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中受傷輕微骨折工傷能評上殘級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應該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和評殘申請,至於你的傷能否殘,需要根據治療終結後的穩定傷情由勞動能力鑒定機構作出認定。
2、在工傷認定以後,有骨折都能評上傷殘等級嗎?
一般而言,至少可能評定為十級傷殘,但在部分省市因為拇指(拇趾)外手指(腳趾)遠側傷殘鑒定標准有專門性規定,也可能不夠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3、如果是比較輕微的骨折也能評傷殘十級嗎?
可以。只要是醫學上認定的骨折,至少可以評定為十級傷殘。
4、輕微骨折能評傷殘嗎,屬於幾級工傷 勞動法律網
輕微骨折並不一定可以判定出傷殘等級,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進行判定,最多為十級傷殘。員工需要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來進行判定。
《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提出申請〕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限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
第九條 〔提交材料〕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原件和復印件,完整有效的病歷;
(四)職工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 〔材料審核〕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後,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及時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因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鑒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長30日。
5、工傷輕微骨裂可以評定工傷十級嗎 ?
沒有十級工傷這個說法。
這種算是Ⅰ級傷殘。
1、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傷致;
2、頭面部損傷致雙側眼球缺失;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4、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嚴重障礙。
(5)工傷輕微骨折能評殘嗎擴展資料
1、按受傷程度分類:一般分為輕傷和重傷。也可分為
⑴輕傷;
⑵中度傷;
⑶無生命危險的重傷;
⑷有生命危險的重傷;
⑸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傷因素分類:
⑴機械性損傷:如銳器造成的切割傷和刺傷,鈍器造成的挫傷,建築物倒塌造成的擠壓傷,高處墜落引起的骨折;
⑵物理性損傷:如燙傷、燒傷、凍傷、電損傷、電離輻射損傷;
⑶化學性損傷:如強酸、強鹼、磷和氫氟酸等造成的灼傷。
3、按受傷部位分類:可分為顱腦傷、面部傷、胸部傷、腹部傷和肢體傷。
4、按皮膚或粘膜表面有無傷口分為開放性損傷和閉合性損傷。
5、按受傷組織和器官多寡分為單個傷和多發傷。
6、輕微骨折能評傷殘嗎,屬於幾級工傷
只要是醫學上確定的 骨折,工傷可以評定為十級傷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7、工傷輕微骨折但不需要手術治療能不能評上十級傷殘
只要是醫學上真正意義的骨折,輕微骨折也符合國家標准《勞動能力鑒回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答》GB/T16180-2014「5.10十級」「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之規定,應評定為十級傷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8、工傷已認定,一根肋骨輕微骨折能評上工傷十級傷殘嗎?
符合國家標准《勞動能力鑒定職工百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5.10十級」「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度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之規定,應評定為十級傷殘。
中華人民共和國問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答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回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2)身體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9、工傷輕微骨折一般能評上幾級
按職工工傷和職業病傷殘鑒定規定,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可評十級傷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