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班途中車禍,怎樣賠償?
很難這個應該與單位沒有關系,工傷的定義。職工上下班途中造成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認定為工傷,從你的敘述應該不會認定讓,除非交警隊的責任認定你的交通事故責任為非本人主要責任。
2、上班途中摔倒造成骨折算工傷嗎
上班途中摔倒導致右肩骨折,如果是交通事故造成的,並且不是本人主要責任的話,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3、上班途摔骨折怎麼賠償
買了意外傷害保險了嗎?還有意外醫療,意外傷害保險要定殘,定出等級就賠。意外醫療拿發票去報銷。
4、在上班途中騎車摔倒,導致手骨折,沒有簽定勞動合同,沒有購買保險的情況下,要怎麼樣才得到賠償?
勞動者應當找有關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只有確認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以後,才能到當地的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工傷以後,再去做傷殘鑒定,鑒定為傷殘等級以後,要求用人單位進行一定的賠償。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差額以及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從入職到離職期間的社保。
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個月本人工資)、
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你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你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
、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確定)、
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及你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5、跟同事上班途中發生車禍骨折,同事應該怎麼賠償。
讓同事賠償有依據嗎?
你和同事上班途中發生車禍,需要報警;
交警勘察交通事故現場之後,劃分雙方責任;
交通事故中你的骨折的醫葯費等各項損失,由負事故全部責任和主要責任的一方來負責賠償。
6、我在私人超市班,上班途中摔倒手骨折了,可以問老闆要賠償金嗎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他人(負主要責任)所引進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才能被認定為工傷。
如果是自己(負主要責任)造成的傷害,不算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7、我上班途中摔骨折公司要我辭職,我該怎麼做來挽回工作?
既然不是工作上的問題,並且是在上班路上發生的事故,公司沒有理由讓你辭職的,你不同意,公司不應該勸辭啊,如果公司堅持辭退你的話,應該要付給你補償金之類的,工資也要全部付清
8、去上班途中摔骨折算工傷嗎
上班途中摔傷致骨折不算工傷。
上班途中遭受事故傷害,只有兩種情形可以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是遭受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二是參加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職工上班途中自己摔傷致骨折不能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