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在工地上上班時,把腳摔骨折了,這個算工傷嗎?應該怎麼理賠
算工傷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項目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二、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賠償項目: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四、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2、上班時間腳扭傷骨折了,算工傷嗎,怎麼個流程?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在上班時間,腳扭傷算工傷,關鍵問題是你當時是不是由於「工作原因」,在上班時間工傷的認定都明確要求是因「工作原因」。
3、我在上班其間腳骨折了,算不算工傷,應該怎麼賠償,我沒有勞務合同
【1】在試用期內,上班12天,腳崴了。
【2】這個傷是怎樣發生的?要是因為工作,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3】如果不是因為工作受傷,只能按照病假休息,
在醫療保險中報銷醫葯費。
這個醫療保險,不是單位交的社會保險,而是勞動者在單位工作之前自己交的。
單位還要扣除勞動者病假工資。
4、我在工作中腳被砸骨折了,算工傷嗎
因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的,只有不是醉酒和吸毒、故意犯罪、自殺和自殘,均應當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5、下班途中腳骨折了是否算工傷
【工傷認定】:
(五)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6、在廠內上班扭到腳骨折了算工傷么,廠里應不應該賠賞
看受傷原因,完成工作任務造成的才屬於工傷
去社保局認定工傷後,費用工傷保險報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7、工作中腳骨折,工傷該怎麼處理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葯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准發放;
3.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8、上班期間崴腳導致骨折沒有人證明能算上工傷嗎?應該怎麼做?
我是一名保安,在上班巡邏期間崴腳導致右腳骨折,問單位領導算工傷嗎,單位領導說不算,也不管,沒有支付我的醫葯費和病假期間的工資。補充一下,當時骨折時候是我一個人巡邏的,沒有目擊證人,這樣的情況怎麼做工傷認定.去勞動部門做工傷認定需要目擊證人,但是我當時是一個人值班的,沒有目擊證人,當時以為是崴腳了,請了假,當時腳腫的厲害,以為是崴個腳了,沒有拍片子,到二個星期後才拍的X光,醫生說是肌肉拉傷,沒大問題,貼上膏葯,吃些這方面的葯幾天就好了。可是過了一個月,還不見好,於是就去我們當時最好的三甲醫院又拍的X光,這一次得到的結論是陳舊性骨折,已經長出骨痂,長出新骨了。保守治療就可以了。到了大醫院檢查才知道是骨折了,骨折時並沒有目擊證人,怎麼辦。而且單位交的有五險,卻過了30天沒有申報工傷,勞動工傷科的人員講已經過了時間,沒辦法報銷了。至於你兩個月期間的停工留薪工資。這得去和用人單位商量,他們根本不承認工傷,更不會付停工留薪工資。我簽的有合同。出事那天的考勤在他們那邊,也不知道他們會不會把證據銷毀。現在我應該怎麼做?一個剛參加工作的青年,敬請抽空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