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人經我家門口被我養的小泰迪嚇到載在地上腳歪骨折,請問怎麼處理?
那他有沒有報警啊?有沒有向你們索賠呢?如果向你們索賠,那你是要負擔一部分醫葯費的。
2、鄰居老人來我家門口摔東西我在制止的過程中他摔倒骨折了該怎麼辦
你根據情況吧,如果能私了,也好,如果對方很無理,開口就要5位數,你可以不管他,如果他要告你再說。
他要告你就請律師吧,也不能單靠自我辯護吧。
摔你的東西嗎?如果是的話很好辦,如果不是的話很難辦。
站在你的角度,主要要證明兩點
1. 你阻止他是正當的,比如他打到你了,摔壞你的東西了,或者打擾你做什麼了。
2. 他摔斷腿不是你造成的,比如說他自己跑過去自己摔了,還有什麼亂七八糟的。
留好證據,就能搶佔先機,還有,如果他是故意訛你,可以把音頻錄下來,說他是敲詐,不予以賠償。
3、請問我家對門那家潑水到在街道上隔了一夜凍冰了,第天友人經過他家門口時摔了一下把腳骨摔骨折了,這咋辦
大街不屬他家管理,行人在冰地上走路應小心路滑。行人滑倒與別人倒水沒有因果關系。此事在法律上扯不到別人那去。
4、同事一起喝酒,同桌小車送到家門口造成上臂骨折責任如何劃分?
既然是同事一起喝酒,同桌小車
送到家門口造成上臂骨折責任。
這個就很難說了,既然你們是
同桌喝酒的,又是你送她回家的,
恐怕脫不了干係,多少要賠償一些
5、上班騎電車到了公司門口外摔到骨折了算工傷嗎?
《工傷保險抄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襲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因此,需要確認電動車是否屬於交通事故,具體可以咨詢當地交警部門。
6、下班在單位大門摔傷骨折算不算工傷
構成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7、狗狗在農村自己家門口路上被車撞了骨折了,該不該找車主討說法,求助謝謝🙏
你說的這個問題,我個人認為應當找車主協商,讓車主賠償狗狗的治療費用。內
因為你在農村,而且容在自己的家門口路上,這個環境,車主應當要盡到注意的義務,並且車速不能太快;
有人說,你的狗狗應當栓繩,否則,你也是沒有盡到義務。
這個說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農村不同於城市,而且在自己的家門口,稍稍傾向於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所以,我的看法是「找車主協商」,並不是很強硬說車主就有嚴重的過錯!
協商的意思就是,你沒有完全盡到責任。
適用的法律可以是《民法通則》、《物權法》、《侵權責任法》。
8、鄰居來我家還錢 ,走的時候在我家門口不小心摔倒,造成骨折,我家有責任嗎?
如果不是掉進你家門口挖的坑(假設),法律層面是無責的,至於道德情感方面就沒有具體認定了,管了是情誼,不管是本分。
9、去老闆家要錢在他家門口摔倒骨折他有沒有責任?
在他那門口摔倒他有責任,去他家要錢造成摔倒,有責任給你看病。不嚴重就更好
10、我媽我媽在家門口不小心摔到了去住院拍片說骨折胳膊和腳都骨折了我們現在還在住院請問我媽低保如如何報銷
拿你媽的低保證去你們住院部的時候,一起交過去。一般出院的時候就會結算。
再去發證地報銷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