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右足舟骨,中間楔骨,外側楔骨,第4跖骨莖底部骨折,請問:醫生我這個做工傷鑒定能評上幾集
你的問題涉及copy《工傷級別鑒定標准》,請參考百度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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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是XX集團公司職工,在2018年4月26日在井下施工現場滑倒摔傷,造成左腳腓骨骨折,經治療下鋼
問:本人是XX集團公司職工,在2018年4月26日在井下施工現場滑倒摔傷,造成左腳腓骨骨折,經治療下鋼板內固定,單位沒有給我報工傷,要我自己個人申報工傷,我想問一下,在這治療期間我的工資待遇應該怎麼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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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3、四大名捕中劉亦菲演的那一集骨折
劉亦菲出演的四大名捕是電影,裡面她演的是無情,雙腿行動不便,並沒有骨折片段。
4、被人打傷後如何處理?
報警。
經鑒定構成輕傷以上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主張民事賠償。判決書生效後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以採取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等強制措施。
如果不構成刑事案件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後第一審判決宣告之前提起。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在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沒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可以在刑事判決生效後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一般應當提交附帶民事訴狀,寫清有關當事人的情況、案發詳細經過及具體的訴訟請求,並提出相應的證據。書寫訴狀確實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審判人員應當對原告人的口頭訴訟請求詳細詢問,並製作筆錄,然後向原告人宣讀;原告人確認准確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不論是口頭還是書面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都應當說明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齡、住址、控告的罪行以及因犯罪行為遭受的損失的程度和具體的訴訟請求等內容。人民檢察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時必須在起訴書上寫明,不能用口頭的方式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4)四集骨折擴展資料:
依據《侵權責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5、肋骨連續四處骨折,其中兩處錯位,鼻骨骨折,有胸腔集液,是重傷還是輕傷
你好,根據你說提供的情況來看,目前病人情況還是比較嚴重的哈,全身多處損傷的話最好是全面的檢查一下,比如顱內、肝腎等。
6、被打了,尾椎骨4-5水腫骨腔集液隱匿性骨折,報警了派出所不管我該怎麼辦?
去醫院開傷情證明然後去法院起訴,一經查處警察肯定會配合法官展開調查
7、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入了華海集體意外險,上班造成左腳趾骨骨折,4個月了還無法勞動,保險公司如何賠付?
根據診斷證明,病理報告,按殘疾比例10級281項賠付。
8、在工地腿部受傷粉碎性骨折,4年了,鋼板還沒取出來,工地的集體保險被老闆領取,到現在也不給取鋼板怎麼
問:在工地腿部受傷粉碎性骨折,4年了,鋼板還沒取出來,工地的集體保險被老闆領取,到現在也不給取鋼板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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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後,及時治療並保存就診票據及實際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票據。向用人單位索賠可以基於勞動合同關系主張工傷賠償,也可以基於侵權事實直接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工傷賠償標准更有利於勞動者,一種情況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有勞動合同,勞動者或近親屬可在工傷發生後1年內前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另一種情況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作為受傷的勞動者如果要獲得相對較高的工傷賠償就必須要先申請仲裁確認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但須提交能夠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工資卡、工資條等,確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後再申請工傷認定。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勞動者構成傷殘的,勞動者可主張: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康復治療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工資、護理費、傷殘補助金等。如果因為種種原因勞動者無法認定工傷,則按照普通的人身損害主張賠償,賠償項目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殘疾賠償金等。具體明細須結合實際情況、本人及家庭成員年齡、戶口性質等作出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