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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眼瞼骨折

發布時間:2020-11-09 17:13:39

1、內下壁骨折,眼睛復式法醫鑒定夠輕傷嗎

眼眶內下壁骨折,眼睛復視,應評定為輕傷二級。

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安部、司法部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面部、耳廓損傷
5.2.1 重傷一級
a)容貌毀損(重度)。
5.2.2 重傷二級
a)面部條狀瘢痕(50%以上位於中心區),單條長度250px以上,或者兩條以上長度累計375px以上。
b)面部塊狀瘢痕(50%以上位於中心區),單塊面積150px2以上,或者兩塊以上面積累計250px2以上。
c)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顯著色素異常,面積累計達面部30%。
d)一側眼球萎縮或者缺失。
e)眼瞼缺失相當於一側上眼瞼1/2以上。
f)一側眼瞼重度外翻或者雙側眼瞼中度外翻。
g)一側上瞼下垂完全覆蓋瞳孔。
h)一側眼眶骨折致眼球內陷12.5px以上。
i)一側鼻淚管和內眥韌帶斷裂。
j)鼻部離斷或者缺損30%以上。
k)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於一側耳廓面積50%以上。
l)口唇離斷或者缺損致牙齒外露3枚以上。
m)舌體離斷或者缺損達舌系帶。
n)牙齒脫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o)損傷致張口困難Ⅲ度。
p)面神經損傷致一側面肌大部分癱瘓,遺留眼瞼閉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q)容貌毀損(輕度)。
5.2.3 輕傷一級
a)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50px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50px以上。
b)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100px2以上;多塊面積累計175px2以上。
c)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明顯色素異常,面積累計750px2以上。
d)眼瞼缺失相當於一側上眼瞼1/4以上。
e)一側眼瞼中度外翻;雙側眼瞼輕度外翻。
f)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超過1/2。
g)兩處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側眶壁骨折致眼球內陷5px以上。
h)雙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i)一側鼻淚管斷裂;一側內眥韌帶斷裂。
j)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於一側耳廓面積30%以上。
k)鼻部離斷或者缺損15%以上。
l)口唇離斷或者缺損致牙齒外露1枚以上。
m)牙齒脫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損傷致張口困難Ⅱ度。
o)腮腺總導管完全斷裂。
p)面神經損傷致一側面肌部分癱瘓,遺留眼瞼閉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2.4 輕傷二級
a)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12.5px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0px以上。
b)面頰穿透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25px以上。
c)口唇全層裂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25px以上。
d)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75px2以上或多塊面積累計125px2以上。
e)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色素異常,面積累計200px2以上。
f)眶壁骨折(單純眶內壁骨折除外)。
g)眼瞼缺損。
h)一側眼瞼輕度外翻。
i)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
j)一側眼瞼閉合不全。
k)一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l)耳廓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0px以上。
m)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於一側耳廓面積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側鼻翼缺損。
o)鼻骨粉碎性骨折;雙側鼻骨骨折;鼻骨骨摺合並上頜骨額突骨折;鼻骨骨摺合並鼻中隔骨折;雙側上頜骨額突骨折。
p)舌缺損。
q)牙齒脫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頜下腺或者舌下腺實質性損傷。
s)損傷致張口困難Ⅰ度。
t)頜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側上頜骨額突骨折除外)。
u)顴骨骨折。
5.2.5 輕微傷
a)面部軟組織創。
b)面部損傷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變。
c)面部皮膚擦傷,面積50px2以上;面部軟組織挫傷;面部劃傷100px以上。
d)眶內壁骨折。
e)眼部挫傷;眼部外傷後影響外觀。
f)耳廓創。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頜骨額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損;舌損傷。
j)牙齒脫落或者缺損;牙槽突骨折;牙齒松動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動1枚以上。

2、眼框骨折、眼瞼處多處疤屬於輕傷還是重傷

如果這都是重傷,你讓那些斷胳膊斷腿的怎麼想?

眶內壁骨折屬於輕微傷;眼部挫傷;眼部外傷後影響外觀屬於輕微傷。

3、請問別人把我打成眼眶下壁、內壁骨折,下瞼1.5cm長皮膚淺層裂傷能定幾級傷殘,他的這種犯罪行為應該

問:請問別人把我打成眼眶下壁、內壁骨折,下瞼1.5cm長皮膚淺層裂傷能定幾級傷殘,他的這種犯罪行為應該判他幾年。應該賠償我多少錢?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工傷傷殘等級是由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確定的。工傷職工在傷情穩定後,應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該部門在六十日內(必要時會延長三十日內)作出鑒定結論。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5.10.2十級條款系列: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應當為十級傷殘。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4、左腳骨折,腰部骨裂,左眼上眼皮縫了六針能算幾級傷殘

眼周圍局部骨折,沒有凹陷的話,構不成傷殘等級;
眼瞼裂傷如果3個月後形成瘢痕嚴重影響外觀或眼瞼閉合不全,構成十級傷殘;
如果影響視力,看視力殘留程度評定傷殘。

5、我是工傷,診斷右眼頓挫傷,右眼外傷性上瞼下垂,眼球內陷,復視,眼球運動障礙,右眼眶壁骨折。因為眼球

去醫院鑒定,再把到醫院開的鑒定表給老闆,他們不理你的話,去法院告他們,

6、鼻骨骨折右眼瞼和右眼底骨折鑒定為輕傷害,鑒定書上註明建議做二次法醫鑒定有可能會眼部塌陷演變重傷害么?

你是加害方,公安機關不但要保護被害人的利益,同樣也要正確的按照你給被害人造成損傷來進行損傷程度的評定,過高對你的利益也造成了侵犯,過高或過低都是不允許的
你可能也不知道對方的損傷到底是什麼,損傷要按照損傷當時的情況以及損傷所引起的並發症和後遺症來綜合評定。
你用什麼工具造成的對方的損傷?
你把人家的眼眶打了個粉碎性的骨折,眼睛是不是有損傷,顱底是否有骨折?顱內是否有出血?這些你都不知道吧。
一次鑒定和二次鑒定的原因就是一次鑒定就是對當前的損傷程度進行評定,也就是判斷他這個損傷最低是什麼傷,就是按照損傷當時的情況來定,眼眶粉碎性骨折就是輕傷。
一次評定後,變更你的強制措施方式,因為是否構成重傷要二次鑒定,時間要長些,最少要2-3個月以後。不能等到二次鑒定才處理你。
二次鑒定就要對他的功能,也就是這次損傷的後遺症進行鑒定。
如果你在他的面部造成了創口,形成了瘢痕,達到了毀容的程度,就構成重傷。如果你造成了他視力的不可逆轉的下降到達了一定程度,也構成重傷。造成了顱內的出血,影響到他的精神狀況、肢體的運動達到一定程度、或者經過了開顱手術或者引流減壓,則構成重傷。
具體條款及重傷的標准你就查閱人體重傷鑒定標准
你聽別人說的眼底骨就是顱骨,單純的線形或者粉碎性的顱骨骨折就是輕傷,影響到大腦了眼睛了,到達了一定程度了才構成重傷。

附加回答:
樓下的朋友 我不是對鑒定方面很感興趣,因為我很熱愛我的工作,我是遼寧一位地市級公安機關的法醫,我並不是單純的一個法醫的愛好者.你說我儼然專家,這個我可談不上,我還是個中級職稱,過幾年才能評副高,但是在損傷和死亡方面有一定的工作經驗.你說我沒有回答人家的問題,那我在干什麼,我在唱歌嗎,法醫鑒定單純說幾句就能鑒定了嗎?要看人,要問到很細致,一點也不能漏掉,仔細、全面、客觀、公正才是法醫工作的出發點。
咱們探討一下樓上的朋友說的問題。
1、你說的眼底骨和眼眶骨的區別
眼底骨就是眶壁骨一般很難由你直接打擊眼部造成成骨折,因為有眼球的襯托,眶壁要是骨折了,眼球基本上也保不住了,一般是由於打擊了前額、眼眶部、頭部造成了力的傳導導致骨折。
根據《人體重傷鑒定標准》第十條(五)項之規定眼部毀損一側眼眶骨折顯著塌陷 則構成輕傷
這條是對傷者容貌毀損來說的,眶骨明顯塌陷的話對容貌產生了影響。這個可以等到你的傷情穩定後做鑒定,塌陷後的骨質不做特殊的治療一般是很難恢復到原來的水平的。但是骨折塌陷到什麼程度,什麼叫顯著塌陷,顯著和不顯著的區別是什麼,但是還要滿足是不是造成了容貌的毀損,則需要兩名以上的法醫共同研究最終確定。
2、為什麼要做二次鑒定
因為根據辦案單位訴訟時限的限制,不能等到傷者功能恢復也就是二個月到半年後再處理,因為羈押犯罪嫌疑人都有時限要求,放出來後跑了怎麼辦,所以有的辦案單位就需要法醫對目前肯定構成的傷害進行初步的評定,比如構成輕傷就現按照輕傷來處理,等傷者的功能恢復後再做鑒定,如果構成重傷,再追加起訴,變更處理方式,主要是為了盡可能的限制住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這種情況下就要做二次鑒定了。
3、對樓下說的話的一點問題
樓下說「5、盡量到有資質的正規鑒定所做,不要到什麼公安局鑒定中心之類的做,不生效」
刑事案件我還真不知道社會鑒定有資質做。社會鑒定做做交通評殘啥的還湊合,談到刑事案件,基本上都要到公安機關刑事犯罪案件偵查支隊所屬的物證鑒定所來做,也就是公安機關的法醫來做,這個公安部是有明文規定的,刑事案件鑒定放到社會上去鑒定,那不是亂套了,還要刑警干嗎?
你自己去做自己起訴還得了啊,重傷害刑事犯罪是公訴案件,輕傷害才可以公訴轉自訴,這也才是幾年前改的,以前輕傷也是公訴案件.
4、對樓上的朋友所補充的問題進行回答
在我們這里即使有顱內的出血但是沒進行開顱手術或者切口引流的話我們這里也不評重傷的,條款的規定一般是有使用范圍的,全國都這么做。一般就是輕傷。
顱骨沒骨折,看看CT片子,可能沒什麼大事。
鼻骨骨折看是線形的還是粉碎性的,單純的線形骨折就是輕微傷,線形骨折有明顯移位的或者粉碎性的構成輕傷。
右眼眶目前是輕傷,是否構成重傷還要等一段時間。毀容要看愈後的情況來定。
右眼球輕微傷,基本上沒什麼事,視力沒下降、視野沒改變,沒造成器質性的損傷如外傷性白內障、晶狀體渾濁之類的就沒事。

jzdoctor - 經理 四級 你這個人 專門搞針對的嗎
你是做什麼工作的?刑事案件的鑒定就是在公安機關來鑒定的,你說的社會鑒定機構基本上就是處理民事案件和交通案件的。你要的話我可以拿出公安部的文件來給你看,公安部明文規定,公安機關鑒定機構不得接受公、檢、法、司、部隊、等國家機構以外的委託,不得接受社會如律師的委託,對於公安機關內部的委託,自己能做的原則上不委託社會鑒定機構來做。公安機關由於在儀器設備和人員上要高於社會鑒定機構,所以公安機關的鑒定能力比較強。
你要是有明文規定的法律或者法規條文你就拿出來看看,那我就服你。
你不就有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4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這個嗎?你可能不知道公安部是怎麼對待這個問題的,因為你根本不懂鑒定規則。
jzdoctor - 經理 四級 關於你說的大量的蛛網膜下腔出血的問題,你不懂就不要瞎說,疾病的結果只有死亡或者好轉,也就是痊癒或者致殘。
你拿個蛛網膜下腔出血出來說事,你知道蛛網膜是什麼嗎?在哪裡嗎?你見過真的蛛網膜嗎?我想你一定沒見過吧,因為你根本不是做法醫的。
1、蛛網膜下腔出血到達了一定的程度,要不就是已經死亡,就應該做屍體解剖明確死亡原因了。2、或者神經體症明顯顱壓太高就需要做手術減壓或者切小創口進行引流。3、神經體征不明顯顱內壓不高的話保守治療等出血自己吸收就可以。
活體的2項比較嚴重,危急到了生命,可以評定為重傷。3項相對要輕的多,沒有危急到生命,但是還不屬於輕微傷,根據輕傷鑒定標准里既不屬於重傷又不屬於輕微傷的評定為輕傷。
重傷鑒定標准里顱內出血就是重傷,太狹隘了,那不是腦組織內有點血沒絲毫感覺也是重傷?
這個問題是全國法醫都這么做的,你可以到各地去打聽打聽,我想你不會這個都不知道吧,基本常識啊。
你說的蛛網膜下腔大量出血,沒做手術,是什麼原因沒做?是因為沒有搶救的必要了,等死了?還是歲數太大了,不適合做手術了?不然大量出血醫院也不會不做手術讓腦組織自己吸收的,顱內壓太大很容易形成腦疝壓迫延髓導致死亡的。
你說的說話積點陰德是什麼意思,我是嚴格按照標准和試用條件,鑒定標准都有釋義的。難道來個這樣的我就直接定個重傷,那才叫草菅人命呢。
提出問題的樓主,你願意相信誰就相信誰,我也不勉強你,不過我希望你能正確的判斷誰的話是正確的誰的是錯誤的是誤導人的。這樣才不會讓你走彎路。

7、眼眶篩骨紙板骨折能構成輕傷嗎

眼眶內壁骨折不屬於輕傷,屬於輕微傷。《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輕傷二級:
a)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4.5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b)面頰穿透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層裂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d)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3.0cm2以上或多塊面積累計5.0cm2以上。
e)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色素異常,面積累計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單純眶內壁骨折除外)。
g)眼瞼缺損。
h)一側眼瞼輕度外翻。
i)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
j)一側眼瞼閉合不全。
k)一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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