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椎體骨折評分

發布時間:2020-11-08 04:03:56

1、尾1椎體骨折能評傷殘等級嗎

勞動者尾1椎體骨折,如果認定為工傷,至於能不能評傷殘等級需要由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勞動者的受傷程度和受傷部位進行綜合的評定,以最終的傷殘鑒定結論為准。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2、腰1椎體壓縮性骨折工傷鑒定算幾級

評定為九級傷殘的可能性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8八級
5.8.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8.2八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8.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八級。
13)脊椎壓縮骨折,椎體前緣高度減少1/2以上者或脊柱不穩定性骨折;

5.9九級
5.9.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9.2九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九級。
12)脊椎壓縮骨折,椎體前緣高度減少小於1/2者;

3、椎體骨折嚴不嚴重?

你這腰椎骨折嚴不嚴重還要看腰椎壓縮程度。腰椎壓縮不嚴重的保守治療就可以,腰椎壓縮嚴重的就要考慮做腰椎切開復位內固定術了。你這報告單只能看出有腰椎骨折,不能看到你這腰椎壓縮程度啊。

4、椎體壓縮性骨折怎麼治療好

壓縮性骨折一般在傷後3個月以內,屬於癒合期,患者以卧床鍛煉為主。康復鍛煉應盡早開始,傷後1—2天即可進行,以增加腰背部肌力,恢復脊椎的穩定性。腰背部肌肉訓練可採用「五點支撐法」,即患者取仰卧位,用頭、雙肘和雙足撐起身體,腰部向上挺

5、T12椎體骨折

是亂動導致的!!!這種病人最頭疼,不怕手術似的!現在起嚴格卧床,床上大小便,每兩小時翻身一次(軸型翻身,不可使腰部扭動)。每天早晚做深呼吸,咳嗽鍛煉和雙下肢交替抬起活動鍛煉。卧床期間每天喝一代鮮牛奶,或者服用鈣劑(鈣爾奇D)。卧床兩周後右腿麻木的感覺如有緩解,就繼續平卧一月。如無緩解或加重,考慮手術治療,費用1萬以上。

6、椎體骨折嚴重程度分幾級?

腰椎骨折一般情況屬於九級,嚴重的屬性八級。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 5.9九級 5.9.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12)脊椎壓縮骨折,椎體前緣高度減少小於1/2者。

7、腰椎椎體壓縮性骨折的分度

可以分為III度,具體分類方法如下:
首先說分度標准,壓縮程度是以椎體前緣高度占後緣高度的比值來計算的。先打個比方說,如果椎體後緣為3cm,而椎體前緣只有2cm,此時壓縮程度就是1/3。
I度是指壓縮1/3的骨折,為輕度。
II度是指壓縮達到1/2骨折,為中度。
III度是指壓縮達到2/3或以上的骨折,為重度。隨著壓縮程度的加重,II度以及III度壓縮性骨折還通常會伴有椎體後方棘韌帶的撕裂。

8、交通事故中的椎體骨折能評幾級傷殘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六級傷殘

1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中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幫助;
b) 嚴重失讀伴失寫症;或中度運動性失語或中度感覺性失語;
c) 偏癱或截癱(一肢肌力3級以下);
d) 單癱(肌力3級以下);
e) 陰莖勃起功能嚴重障礙。
2 頭面部損傷致:
a) 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視力接近正常;或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側眼嚴重畸形;
b) 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視力接近正常;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視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視力1級以上;
c) 雙眼低視力1級;
d) 雙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於60°);
e) 顳下頜關節強直,牙關緊閉;
f)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重度聽覺障礙;
g) 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h) 面部瘢痕形成面積20%以上;
i) 面部大量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75%以上。
3 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嚴重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完全喪失。
4 頸部損傷致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25%以上。
5 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另一側腎功能輕度障礙;
6 盆部損傷致:
a) 雙側輸卵管缺失或閉鎖;
b) 子宮全切。
7 會陰部損傷致雙側輸精管缺失或閉鎖。
8 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狹窄,功能障礙。
9 肢體損傷致:
a) 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70%以上;
b) 雙足跗跖關節以上缺失;
c)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
10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36%以上。
 七級傷殘

1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輕度智力缺損(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 外傷性癲癇,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發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發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
c) 中度失用或中度失認症;
d) 嚴重構音障礙;
e) 偏癱或截癱(一肢肌力4級);
f) 單癱(肌力4級);
g) 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覺缺失。
2 頭面部損傷致:
a) 一側眼球缺失;
b) 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
c) 口腔或顳下頜關節損傷,重度張口受限;
d) 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16枚以上;
e)?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度聽覺障礙;或一耳重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
f) 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g) 外鼻部大部份缺損(或畸形);
h) 面部瘢痕形成,面積600px2以上;
i) 面部大量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50%以上;
j) 頭皮無毛發75%以上。
3 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75%以上。
4 頸部損傷致頸前三角區瘢痕形成75%以上。
5 胸部損傷致:
a) 女性雙側乳房缺失(或嚴重畸形);
b)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級。
6 腹部損傷致雙側腎功能中度障礙。
7 盆部損傷致:
a) 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200px以上;
b) 女性骨盆嚴重畸形,產道破壞;
c) 一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另一側輸尿管嚴重狹窄。
8 會陰部損傷致:
a) 陰莖體部份缺失(或畸形);
b) 陰莖包皮損傷,瘢痕形成,功能障礙。
9 肢體損傷致:
a) 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50%以上;
b) 雙手感覺完全缺失;
c) 雙足足弓結構完全破壞;
d) 一足跗跖關節以上缺失;
e) 雙下肢長度相差200px以上;
f) 一肢喪失功能75%以上。
10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28%以上。
 八級傷殘

l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輕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中度失讀伴失寫症;
c) 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覺缺失;
d) 陰莖勃起功能障礙。
2 頭面部損傷致:
a) 一眼盲目4級以上;
b) 一眼視野接近完全缺損(直徑小於5°);
c) 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12枚以上;
d) 一耳極度聽覺障礙;或一耳重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度聽覺障礙;或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
e) 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f) 鼻尖及一側鼻翼缺損(或畸形);
g) 面部瘢痕形成面積450px2以上;
h) 面部大量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25%以上;
i) 頭皮無毛發50%以上;
j) 頜面部骨或軟組織缺損32立方厘米以上。
3 脊柱損傷致:
a) 頸椎或腰椎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50%以上;
b) 胸椎或腰椎二椎體以上壓縮性骨折。
4 頸部損傷致前三角區瘢痕形成50%以上。
5 胸部損傷致:
a) 女性一側乳房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 12肋以上骨折。
6 腹部損傷致:
a) 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響消化吸收功能;
b) 脾切除;
c) 一側腎切除或腎功能重度障礙。
7 盆部損傷致:
a) 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150px以上;
b) 雙側輸尿管嚴重狹窄,或一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另一側輸尿管狹窄;
c)尿道嚴重狹窄。
8 會陰部損傷致:
a) 陰莖龜頭缺失(或畸形);
b) 陰莖包皮損傷,瘢痕形成,嚴重影響功能。
9 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狹窄,嚴重影響功能。
10 肢體損傷致:
a) 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30%以上;
b) 雙手感覺缺失75%以上;
c) 一足弓結構完全破壞,另一足弓結構破壞1/3以上;
d) 雙足十趾完全缺失或喪失功能;
e) 雙下肢長度相差150px以上;
f) 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11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20%以上。

 九級傷殘

1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輕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外傷性癲癇,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發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發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
c) 嚴重失讀或嚴重失寫症;
d) 雙側輕度面癱,難以恢復;
e) 半身或偏身型淺感覺缺失;
f) 嚴重影響陰莖勃起功能。
2 頭面部損傷致:
a) 一眼盲目3級以上;
b) 雙側眼瞼下垂(或畸形);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
c) 一眼視野極度缺損(直徑小於10°);
d) 上頜骨、下頜骨缺損中,牙齒脫落8枚以上;
e) 口腔損傷,牙齒脫落16枚以上;
f) 口腔或顳下頜關節損傷,中度張口受限;
g) 舌尖缺失(或畸形);
h) 一耳重度聽覺障礙;或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度聽覺障礙;
i) 一側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
j) 一側鼻翼缺損(或畸形);
k) 面部瘢痕形成面積300px2以上,或面部線條狀瘢痕500px以上;
l) 面部細小癱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750px2以上;
m) 頭皮無毛發25%以上;
n) 頜面部骨及軟組織缺損16立方厘米以上。
3 脊柱損傷致:
a) 頸椎或腰椎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25%以上;
b) 胸椎或腰椎一椎體粉碎性骨折。
4 頸部損傷致:
a) 嚴重聲音嘶啞;
b) 頸前三角區瘢痕形成25%以上。
5 胸部損傷致:
a) 女性一側乳房缺失(或嚴重畸形);
b) 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c) 肺葉切除;
d)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級。
6 腹部損傷致:
a) 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b) 膽囊切除;
c) 脾部份切除;
d) 一側腎部分切除或腎功能中度障礙。
7 盆部損傷致:
a) 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100px以上;
b) 骨盆嚴重畸形癒合;
c) 尿道狹窄;
d) 膀胱部分切除;
e) 一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
f) 子宮部份切除;
g) 直腸、肛門損傷,遺留永久性乙狀結腸造口。
8 會陰部損傷致:
a) 陰莖龜頭缺失(或畸形)50%以上;
b) 陰囊損傷,瘢痕形成75%以上。
9肢體損傷致:
a) 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10%以上;
b) 雙手感覺缺失50%以上;
c) 雙上肢前臂旋轉功能完全喪失;
d) 雙足十趾缺失(或喪失功能)50%以上;
e) 一足足弓構破壞;
f) 雙上肢長度相差250px以上;
g) 雙下肢長度相差100px以上;
h) 四肢長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i) 一肢喪失功能25%以上。
10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12%以上。

十級傷殘

1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神經功能障礙,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b)外傷性癲癇,葯物能夠控制,但遺留腦電圖中度以上改變;
c) 輕度失語或構音障礙;
d) 單側輕度面癱,難以恢復;
e) 輕度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
f) 斜視、復視、視錯覺、眼球震顫等視覺障礙;
g) 半身或偏身型淺感覺分離性缺失;
h) 一肢體完全性感覺缺失
i) 節段性完全性感覺缺失;
j) 影響陰莖勃起功能。
2 頭面部損傷致:
a) 一眼低視力1級;
b) 一側眼瞼下垂或畸形;
c) 一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於60°);
d) 淚小管損傷,遺留溢淚症狀;
e) 眼內異物存留;
f) 外傷性白內障;
g) 外傷性腦脊液鼻漏或耳漏;
h) 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4枚以上;
i) 口腔損傷,牙齒脫落8枚以上;
j) 口腔或顳下頜關節損傷,輕度張口受限;
k) 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l) 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中度聽覺障礙;
m) 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n) 鼻尖缺失(或畸形);
o) 面部瘢痕形成,面積150px2以上;或面部線條狀瘢痕250px以上;
p) 面部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375px2以上;
q) 頭皮無毛發1000px2以上;
r) 顱骨缺損100px2以上,遺留神經系統輕度症狀和體征;或顱骨缺損150px2以上,無神經系統症狀和體征;
s) 頜面部骨及軟組織缺損8立方厘米以上。
3 脊柱損傷致:
a) 頸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
b) 胸椎畸形癒合,輕度影響呼吸功能;
c) 胸椎或腰椎一椎體三分之一以上壓縮性骨折。
4 頸部損傷致:
a) 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
b) 輕度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c) 頸前三角區瘢痕面積500px2以上。
5 胸部損傷致:
a) 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c) 肺破裂修補;
d) 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
6 腹部損傷致:
a) 胃、腸、消化腺等破裂修補;
b) 膽囊破裂修補;
c) 腸系膜損傷修補;
d) 脾破裂修補;
e) 腎破裂修補或腎功能輕度障礙;
f) 膈肌破裂修補。
7 盆部損傷致:
a) 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50px以上;
b) 骨盆畸形癒合;
c) 一側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縮;
d) 一側輸卵管缺失或閉鎖;
e) 子宮破裂修補;
f) 一側輸尿管嚴重狹窄;
g) 膀胱破裂修補;
h) 尿道輕度狹窄;
i) 直腸、肛門損傷,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礙。
8 會陰部損傷致:
a) 陰莖龜頭缺失(或畸形)25%以上;
b) 陰莖包皮損傷,瘢痕形成,影響功能;
c) 一側輸精管缺失(或閉鎖);
d) 一側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縮;
e) 陰囊損傷,瘢痕形成50%以上。
9 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狹窄,影響功能。
10 肢體損傷致:
a) 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5%以上;
b) 雙手感覺缺失25%以上;
c) 雙上肢前臂旋轉功能喪失50以上;
d) 一足足弓結構破壞1/3以上;
e) 雙足十趾缺失(或喪失功能)20%以上;
f) 雙上肢長度相差100px以上;
g) 雙下肢長度相差50px以上;
h) 四肢長骨一骺板以上線性骨折;
i) 一肢喪失功能10%以上。
11 皮膚損傷致癱痕形成達體表面積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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