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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骨折名方

發布時間:2020-11-05 16:59:54

1、我開轎車與一輛載人電動車相撞,我全責,對方一名3根肋骨骨折,另一個胳膊肌肉拉傷。走法律程序,對方遲

對於對方不出院的問題,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只能是醫生來決定是否能出院。
但如果遇到無賴,就是不出院的,那就是從現在開始不墊付任何費用,葯費等等都不墊付,要對方自己拿錢看病,最後一塊算,還可以到醫院提示主治醫生,如果有過度醫療的話,將來你會起訴醫院,估計醫生就能拿控制一點。
不墊付任何費用,那就等著傷者出院後起訴你,法院怎麼判就怎麼賠償,估計就是醫葯費這塊,需要你掏錢多一些,因為你只有交強險,交強險葯費就是1萬元,超出1萬的部分都是你自己承擔。其他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最高可以賠償11萬,估計你這個小事故超不了11萬。

2、兩名在校研究生在寢室打架,一人輕微傷,一人輕傷(眼眶下壁骨折),輕微傷父母積極要求賠償,但是對方堅

屬於民事糾紛,理虧的積極賠償,盡量減少浪費公共資源。傷了人理又虧,於情於法不容。

3、被毆打全身12處骨折,只是要求退貨,商家為啥要打人?

因為超市的老闆就不想給男子退貨,他們認為東西賣出去的時候男子沒有檢查好就拿走了,那就得承擔物品損壞的因素,想要回來退錢那是絕對不可能的,萬一同意了退貨對方再要求索賠,那豈不是做了賠本的買賣,所以不管說啥都不給退。

一、退貨被拒絕後雙方發生爭執,隨後動手解決問題。

2020年7月8日下午凌某在某超市買了一個餅,在拿回去吃的時候發現這個餅已經發霉了,所以就轉頭回去找老闆理論並且要求給他退錢,沒想到在理論的過程中老闆不僅不給他退錢,還稱他買不起就別吃,不管凌某如何溝通雙方都無法達成退貨的結果,而且老闆還稱這個餅沒有過期,根本吃不死人。

隨後還口出惡言不停的辱罵凌某,就這樣雙方在爭吵後動了手,老闆帶著兒子還有幾個朋友一起圍毆凌某長達15分鍾,據新聞稱,打人者是在剛喝完酒頭腦還不太清醒的情況下所以出手特別重,從醫生的診斷來看,凌某不僅身上有多處骨折,就連心肺都有血液滲出,拍出的片子上都有陰影存在。

二、就是簡單的退貨為什麼老闆會對男子大打出手?

其實就這事兒而言非常的簡單,凌某覺得東西過期了那麼老闆就可以選擇給他退了,一個餅最多也就10塊錢人民幣,超市沒有必要為了這一個餅錢把事情鬧得這么大,不僅影響自己的名聲更加毀影響自己店內的生意,畢竟誰也不想去一個會買到過期產品的超市去購物。

就這事兒而言老闆帶人毆打凌某確實很過分,而且在事兒發生後還選擇了逃避的態度,眼下就算是他們選擇私了賠錢都不能同意,雖說這些傷無法構成犯罪證據不能判刑,但最起碼也得走法律程序給他們點兒教訓,讓他們知道這個世界是有法律的,不是他們想怎麼辦就怎麼辦。

最後:

網購會因為差評泄露自己家的住址遭到騷擾,去實體店買東西會因為質量問題被毆打,那以後買東西得去哪兒呢?

4、報了名第二天上班腳壓成骨折了 住了半個月的院醫生又開了半個月的假 現在廠方給我算曠工還說要開除我

職工傷病在法定的醫療期內不能開除
何況你是工傷 更 不能開除
你可以找他索賠

5、學生在下課期間互相推搡導致一學生骨折,校方是否要對此負責?應該賠償嗎?如果要的話,應該按照什麼標准

學生是在校期間受傷的,在校期間學校應該對學生的安全負責,可以索取適當的賠償,我介意採取協商的方式商定賠償數目,如果實在不行可以向當地律師事務所求助,以及採取媒體揭露的方式

6、一部老電視劇:講述一個名醫『見葯一把抓』有一個治療骨折跌打損傷的秘方,那部老電視劇的名字叫什麼?

二十集電視劇《碧落黃泉》
導演:孫羽,主演:張躍剛
知道名字你也找不到,電視劇根據連環畫《死囚的新生》改編。講述廣西玉林玉林牌正骨水的創始人陳善文先生的故事。

7、工地上受傷不完全性骨折是公司里賠錢還是承包方賠錢?

違法分包帶來的不利後果
違法分包不僅使房屋的質量嚴重的不合格,所謂的人們常之為的豆腐渣工工程,跟違法分包不無很大的關系的。《最高院關於審理建設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司法解釋》第一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無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第四條:「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
第五條:「承包人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設工程竣工前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當事人請求按照無效合同處理的,不予支持。」但是在現實中承包人違法分包、轉包的現象可以說是有工程幾乎就會有違法分包的情況的,違法分包的對象就是沒有資質或是掛靠他人的資質的個人即所謂的包工頭的,正式由於此現象的存在,才會有工地的施工設施不齊全,村咋嚴重的安全隱患;才會有包工頭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違章指揮作業,強令職工冒險作業,所以才會有那麼多的傷亡事故發生的,更糟糕的是發生了傷亡事故後,受害者得不賠償或是賠償不合法、合理的問題。雖然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七十一條規定:「建築施工企業違反本法規定,對建築安全事故隱患不採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建築施工企業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但是只要是違法分包的現象不禁止,,安全施工隱患、發生傷亡事故及其他事故的問題是永遠得不到解決的。因為承包方要是遵守此條法律的規定的話,其也不會違法分包了;其違法分包,就是根本就沒有把此條法律的規定當一回事,法律就沒有當成一回事,更不可能把農民工的人身安全當成一回事的,這就是違法利潤給違法分包的承包方帶來的動力。
打蛇打七寸,要想解決農民工無論是討要工資難還是受傷後得不到賠償的問題,從根本上要有更完善的法律為依據的,要有更加嚴厲的法律對上述現象從源頭上給予整治的。

8、一名足球運動員參加比賽前,去球場練球因主辦方場地不合格導致運動員小腿骨折半年不能踢球,並且比賽獎

其一,主辦方不一定就是場地提供方,這種情況應該直接找場地負責方;
其二,賠償金額跟獎金是多少沒有關系,你沒受傷就能得第一嘛?就算得了第一100萬是完全屬於你個人的嗎?
其三,從法律上來看,賠償主要是由保險公司和場地負責方來分擔的,嚴格來講跟主辦方沒有任何關系,出於道義主辦方也許會有些許賠償。
其四,要打官司的話,首先要提供傷情證明,然後就是要有直接證據證明受傷和場地是有直接關系的。

當然這種事情一般都是先私下調解,實在要打官司主要賠償來源就是保險。說白了,你在路上摔了一跤骨折了,總不能去告政府路修的不好是吧?一個道理。

希望能夠幫到你!

9、我於年前發生交通事故,事故中有一名傷者腳踝骨折,事故責任認定為我主他次(我7對方3)!而傷者在治療

合理,保險條款裡面有明確規定非醫保用葯不承擔,不過,你可以起訴保險公司,法院可能會根據這些非醫保用葯屬於本次事故治療必須用葯判決保險公司理賠,不過也可能不會判。還有這些非醫保用葯你自己承擔7000,對方承擔3000,並不是全部都你自己承擔,要根據責任分攤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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