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折的內固定一般何時取出?
固定又可分為外因定和內固定兩種。外固定指的是使用石膏、牽引、夾板等用具在體外達到固定目的的方法。內固定指的是通過外科手術在骨折復位後用金屬或生物材料維持骨折斷端對位和穩定的技術。如果您實施的是內固定治療,不見得一定要將內固定取出,因為隨著內固定器材的改進,即使體內有這些內固定器材,一般來說患者也很難感受到它們的存在,它們既不會引起疼痛,也不會有特別的不適,有的人可以終身帶著它們。然而根據情況有的患者還是需要取出內固定器材的,這也就是說您出院後經過一段時間的恢復.還需要再次回到醫院接受手術,因此您一定很關心什麼時候才能將這些內固定物取出吧。
通常來說這取決於骨折是否已經完全癒合。如果骨折已經完全癒合,不再需要內固定的支撐作用了,同時骨折鄰近關節的活動已獲得最大限度的恢復,不至於因為取出內固定物的手術而影響功能練習。這時就可取出內固定了。而達到這個條件四肢骨折多需半年以上的時間。因此,骨折內固定物取出的時間一般在手術後半年至—年。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在某些兒童骨折如肱骨髁上骨折,癒合較快,一般術後2~3 個月就可以取出內固定,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骨折處發生感染,即時骨折處未癒合也需取出內固定,因為創口一旦感染,內固定物就成為異物,會導致創口不癒合。
2、骨折有內固定一般多久才能做傷殘鑒定
出院三個月後進行傷殘等級鑒定。
1、內固定取出之前,因為對取出之後的狀態不確定,不屬於臨床效果穩定(傷情相對穩定),待取出之後進行鑒定。
2、《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安部、司法部
3、《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4.2、鑒定時機
應在原發性損傷及其與之確有關聯的並發症治療終結或者臨床治療效果穩定後進行鑒定。
(2)骨折內固定擴展資料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准依據:
交通事故中有人員受傷的,需要做傷殘等級評定,以便制定賠償金額,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的評定,需要依據下面三種情況來評定:
1、人體傷後治療效果。
2、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系。
3、交通事故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並發症或者後遺症。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的評定需要根據以上三方面綜合評定。
3、這個骨折需要內固定嗎
骨折到底是不是需要進行手術?要看你本身拍片檢查,這個骨折的具體嚴重程度來判斷,並不是說出現了骨折都需要手術,以你的片子檢查為准。
4、骨折.手術內固定,一年半了,一定要取出內固定嗎
一般來說,各個部位的骨折癒合需要的時間各不相同,一般成年人是3~6個月。由於手術置入鋼板的時候會對周圍的軟組織造成損傷,並且一般骨外膜也會有不同程度的損傷,所以,手術的病人骨折癒合將會比非手術的病人慢。正常取內固定物的標準是骨折癒合,除了沒有症狀之外,拍片檢查的時候應該看不到骨折線或者看到大量骨痂形成。過早取出內固定物可能會發生再次骨折或者骨折變形,所以,過早取出內固定物是肯定不行的。如果現在內固定物不影響您日常的生活、學習,您不妨等到中考以後再取出來。
5、內固定可不可以不取出來
內固定物屬於異物,如果身體沒有器質性病變,應在骨折恢復後取出,如果長期存留於體內易導致內固定腐蝕、斷裂、彎折等,引起明顯不適感。
內固定:
用金屬螺釘、鋼板、髓內針、鋼絲或骨板等物直接在斷骨內或外面將斷骨連接固定起來的手術,稱為內固定術。這種手術多用於骨折切開復位術及切骨術,以保持折端的復位。
內固定術的主要優點是可以較好地保持骨折的解剖復位,比單純外固定直接而有效,特別在防止骨折端的剪式或旋轉性活動方面更為有效。另外,有些內固定物有堅強的支撐作用,術後可以少用或不用外固定,可以減少外固定的范圍和時間,堅強的內固定有利於傷肢的功能鍛煉和早期起床,減少因長期卧床而引起的並發症(如墜積性肺炎、靜脈血栓、膀胱結石等)。
但對內固定的缺點,也應有足夠認識。不論何種金屬內固定物,對人體總是異物,臨床上常見到在內固定物的下面及周圍發生骨質疏鬆或吸收內固定松動。一旦發生感染,金屬異物將會嚴重地阻礙傷口和骨折癒合。同時,安置內固定,需廣泛剝離軟組織和骨膜,必然影響血運,延遲骨折的癒合。
由於無菌技術的發展,手術技術不斷熟練,內固定物的金屬質量逐漸改善,恰當地選用內固定術,對某些骨折的治療確可提高療效。但必須指出:片面追求骨折的解剖復位,濫用內固定是極其錯誤的,必須嚴格掌握適應症。同時,還應認識內固定不過是保持復位的暫時性措施,雖有一定的支撐作用,但不能代替骨折的癒合,術後必須採取不同的保護性措施,直至骨折癒合為止。否則,將會發生內固定疲勞、彎曲或折斷。
根據骨折端間保持一定壓力的堅強內固定可形成骨折一期癒合(即骨折端間不經過骨痂而由新生骨直接連接骨端)的概念,設計的各種加壓內固定物(如加壓鋼板、加壓螺釘等)除可促進骨折癒合,尚可不用或少用外固定,以便早期活動甚至負重。加壓內固定也有一般內固定固有的缺點,同時,堅強內固定尚可引起骨折部骨萎縮,甚至拆除內固定後發生再骨折。
6、骨折內固定術是什麼意思
內固定術是用金屬螺釘、鋼板、髓內針、鋼絲或骨板等物直接在斷骨內或外面將斷骨連接固定起來的手術,稱為內固定術。這種手術多用於骨折切開復位術及切骨術,以保持折端的復位。
7、骨折內固定可以評幾級傷殘
工傷鑒定主要看傷者是否存在傷殘、功能障礙和對醫療與日常生活護理的依賴程度,適當考慮由於傷殘引起的社會心理因素影響,對傷殘程度進行綜合判定分級。
骨折的傷殘鑒定標准主要看是否存在傷殘、功能障礙和傷殘的部位等等方面,一般屬於十級或者九級。(比如以下鑒定標准)
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
5.9九級
5.9.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9.2九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九級。
14)1~2節脊柱內固定術;
22)外傷後膝關節半月板切除、髕骨切除、膝關節交叉韌帶修補術後無功能障礙
23)四肢長管狀骨骨折內固定或外固定支架術後;
24)髕骨、跟骨、距骨、下頜骨、或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後;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8、工傷鑒定標准為什麼骨折內固定就是九級呢
骨折內固定術後,無功能障礙者」是九級,這是《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06)》中規定的。
工傷認定以後,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就是評定傷殘等級,所依據的就是這個標准。
只要是施行了骨折內固定手術,無論取出與否,術後無功能障礙的(有無障礙要以勞動能力鑒定為准),就是九級。
勞動能力鑒定主要是看功能有無障礙,而不是說內固定不取出是九級,取出就不是九級了。
所以,如果勞動能力鑒定時,符合「骨折內固定後,無功能障礙」的情形,就可以評為九級,能享受九級工傷待遇。
(8)骨折內固定擴展資料:
評殘標准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GB/T16180—1996)是鑒定傷殘等級的國家標准。
符合評殘標准一級至四級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一級:器官缺失或完全喪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七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9、骨折內固定好還是外固定好
骨折後是根據骨折的部位、嚴重的程度,來選擇是飯內固定,還是外固定的治療。一般情況下,只要是沒有明顯的錯位,還是外固定經濟實惠,恢復的也快。但是,如果是錯位明顯,並且有明顯的碎裂,那就要內固定的治療了。安信醫學祝早日康復!
10、工傷。骨折,內固定 有限制嗎? 也就是說 只要內固定 評殘就能上九級嗎?
1、要看哪個地方的骨頭骨折;恢復後對功能有無明顯影響;
2、手、腳指骨折內固定,指間關節活動稍受限,對指功能好;肋骨骨折內固定;肩胛骨骨折內固定;鎖骨骨折內固定,肩關節各向活動無明顯,這些都是10級;
3、股骨粗隆下骨折內固定;跟骨骨折內固定等,這些都是9級;
4、所以,不能以固定方式來判定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