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髖關臼骨折

發布時間:2020-11-04 00:16:04

1、交通事故髖關臼骨折內固定無需取出能判幾級傷殘

交通事故髖關臼骨折內固定無需取出,等治療終結後,申請傷殘鑒定,根據結果才能知曉。預測沒有實際意義,對於鑒定結果不服,可以申請參考如下法條維權
【交通事故鑒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時機
交通事故造成傷殘的,其評定的國家標準是2002年3月11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以下簡稱《交通傷殘國標》)
一、評定時機:
《交通傷殘國標》3.2條規定「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治療終結為准」。一般來講,提前評定可能導致傷殘等級增高,損害賠償義務人的利益;延後會使傷殘等級偏低,損害傷者利益。所以,應當在治療終結後及時評定。所謂治療終結,一般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治療終結不等於康復。
二、委託評估的方式
1、受害人方自行委託有資質單位進行傷殘評定。
在實踐中,當事人自行委託評定的,對方如不認可,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請傷殘等級評定。所以,當事人自行委託評定,要考慮對方能否接受。
2、申請人民法院委託評定。
受害人方可在起訴時申請法院委託有資質機構對傷殘情況進行評定。對該評定結果,如無特殊情況,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請後一般先徵求雙方意見,如雙方能夠協商一致選定評定機構的,則由該機構評定,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機構進行評定。
三、傷殘評定機構
傷殘評定機構需要具備法定的資質。2005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對司法鑒定機構管理、注冊等作出了明確規定。選擇傷殘評定機構必須選擇有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實踐中,有的受害人接受交通管理機構的安排由交通部門的法醫出具傷殘等級的鑒定書,因該機構常沒有司法鑒定資質,其鑒定結論通常不能通過對方的認可。
四、不同意傷殘鑒定結論的救濟方式
如果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對評定結論不服,其可以選擇的救濟方式包括申請重新進行鑒定和通過質證排除或降低傷殘評定結論的證明力。
重新鑒定的情形有:
對當事人自行委託的傷殘鑒定結論,對方可以不認可並申請重新鑒定;
雙方協議或法院指定的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如果有(1)鑒定機構或鑒定人員不具備相應的鑒定資質或(2)鑒定程序嚴重違法或(3)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或(4)經過質證認定該鑒定結論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等情形,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重新鑒定。
對有缺陷的鑒定結論,能夠通過補充鑒定、重新質證或不充質證等方式解決的,不予重鑒定。
對鑒定結論有異議,但因自身的專業知識的有限,無法找出適當理由的,可以要求作出鑒定結論的鑒定人出庭接受質詢,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託具有專門知識的專新家出庭去質詢鑒定人。通過上述手段對鑒定結論進行充分質證。

2、髖關節骨折是保守治療還是全關節置換?

我個人認為還是早日手術比較好!
手術的優點和缺點:手術的優點就是手術可以大大的減少卧床的時間,盡快恢復活動能力,避免長期卧床帶來的並發症(如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和褥瘡等等);缺點:手術有一定的風險,比如糖尿病如果不控制好的話有可能會導致切口不癒合,切口感染等,麻醉有麻醉的風險,手術本身就是一種創傷而且需要一定的知識積累和操作實踐,如發生操作失誤有可能加重損傷等。
保守治療的優缺點:優點:避免了二次損傷(手術帶來的損傷),避免了手術和麻醉可能產生的風險;缺點:需要卧床時間較長,容易繼發並發症,如果骨折處無法癒合(60歲以上老人發生率較高)則仍需手術治療。
以上可能不是特別全面,但是作為一個骨科醫生來說手術的風險絕大部分可以通過手術前的充分准備,手術中的仔細操作來加以避免,畢竟老年人卧床後的機能衰退比中青年人要快的多,盡早起床進行功能鍛煉還是能避免機能的衰退,而且能盡快減輕家人的護理難度,所以我的個人意見是手術治理,以全髖關節置換為首選治療方案,供您參考。

3、又大腿骨骨頭骨折髖關節脫臼手術後七十天肌肉萎縮怎麼辦

你好,你說的情況屬於正常現象,手術後制動導致的肌肉費用性萎縮。今後要逐漸注意鍛煉,慢慢地可以恢復。

4、骨折了一個月了可不可以把插板搞下來五十來歲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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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腿骨骨折,髖關節脫臼加骨折,坐骨神經嚴重壓傷,至今膝蓋以下沒知覺,請問能定到幾級傷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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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髖關節骨折吃什麼最好

對於吃的東西,並無禁忌。隨意就好,癒合的快慢與飲食關系不大。只有合適的葯物才可以促進恢復,如果有靠譜的中醫骨科醫生,可以吃一段時間的接骨葯。飲食上只要是順口和容易消化的就行,不必特意骨頭湯啦、鈣片了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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