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左足第4跖骨骨折
骨科醫生回答你:左第4跖骨基底部見不規則線狀低密度影,骨皮質不連續,是對骨折的X線描述。從片上看,骨折端位於近端,是較容易癒合的部位;骨折端對位良好,骨折線模糊,提示有骨痂(新生骨)生長。目前可以小心走路,沒再意外受傷,半年後,保證你可以重新活躍在球場上。
2、右足第四跖骨骨折,
應該可以拆石膏了,拆後還是需要軟包,走路要以足跟著地著力為主。如果X片顯示骨痂生長良好可以慢慢用腳掌著力。
3、第四跖骨骨折
完全可以扶拐活動的,右足少負重。再有20天會很好的
4、右腳第四跖骨骨折在中國賠償法上能賠償多少 是不是輕傷
1、依據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安全部聯合頒布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脊柱四肢損傷,輕傷二級,
k)兩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關節脫位。
因此,如果問題所描述的「跖骨」系完全骨折,則構成輕傷二級,如果並非完全骨折尚不構成輕傷二級。不過,最終以司法鑒定機構給出的鑒定結論為准。
2、關於相關侵權人的民事賠償責任,受害人因醫療傷情所導致的,合理的、必要的、與損害後果存在關聯性的損失,侵權人作為賠償義務人應依法給付,一般原則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後續治療費等費用。
3、如果事實證明,受害人對於自身損害後果存在過錯的,侵害人有權要求減輕賠償責任。
司法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7條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31條
5、右足第四遠節趾骨骨折?能評到幾級傷殘
勞動者右足第四遠節趾骨骨折,如果認定為工傷,至於可以鑒定為幾級傷殘需要由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勞動者的受傷程度和受傷部位進行綜合的評定,以最終的傷殘鑒定結論為准。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6、右足第四趾骨骨折能達到十級傷殘標准么?
足趾骨折經過治療,沒有後遺症的可以被評為十級工傷。但一切以司法鑒定為准。
根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條例:
十級傷殘: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與此同時,該標准又根據工傷及職業病可累及每個系統和器官,評殘標准應覆蓋各主要臨床學科的情況,將人體器官系統相近或有聯系的臨床科學編組,劃分為五個部分。
7、右足第四跖骨遠端骨折
病情分析: 骨折預後主要取決於:早期良好的復位、有效的固定、後期積極地功能鍛煉。葯物治療,沒有太大實際意義。意見建議:跖骨骨折,無需特殊治療,石膏固定4-6周,即可達到臨床癒合,然後逐步進行踝關節屈伸活動訓練,6周後開始下床行走。
8、右足第三和第四遠端跖骨骨折屬於輕傷嗎?
這是與人發生糾紛了嗎?最好
進行骨折傷殘鑒定,最有說服力,還能順利的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