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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關節攣縮

發布時間:2020-10-21 11:36:12

1、骨折後關節僵硬,攣縮問題

經過5,6天康復鍛煉,能伸到150度.曲肘80,90度已經很快了,骨折後的關節粘連是很常見的一種症狀,不要太擔心,大多數人沒做正規康復鍛煉,約1月左右也能恢復到你現在這種情況,但要完全象以前哪樣靈活性,需要更久的時間。不過後期你不需要刻意鍛煉了,因為只要關節有活動度,生活中它自行就能鍛煉過來的,就如你搖動生銹的機器。。

2、右手中指的中骨,骨折後錯位。算輕傷還是輕微傷

我是一名法醫,希望能幫助你:

1、根據你提供的情況,應該屬於線性骨折後移位。所以當地法醫的鑒定師客觀可信的。

2、引用相關條款給你:

第二十三條 手損傷
(一)1節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節)粉碎性骨折或者2節指骨線形骨折;
(二)缺失半個指節;
(三)損傷後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
(四)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3、缺血性肌痙攣是骨折早期的並發症嗎?

不是的,它是骨折晚期的並發症,建議及時就醫

骨折早期並發症
1、休克:嚴重損傷,骨折引起大出血或重要器官損傷所致;

2、脂肪栓塞綜合征:發生於成人,因骨折處髓腔內血腫張力過大,骨髓被破壞,脂肪滴進入破裂的靜膜窩內,進入血液循環所致。引起肺部、腦部脂肪栓塞。肺栓塞表現:呼吸困難、發紺、心率加快和血壓下降等。腦栓塞表現為:意識障礙,如煩躁、昏迷、抽搐等。

3、重要內臟器官損傷:

①肝、脾破裂 ②肺損傷 ③膀胱、尿道損傷 ④直腸損傷等;

4、重要周圍組織損傷:

①重要血管損傷 ②周圍神經損傷 ③脊髓損傷;

5、骨筋膜室綜合征:多見於前臂內側和小腿,常由創傷骨折或外包紮過緊等,迫使骨筋膜室容積減小,骨筋膜室內壓力增高。

骨折晚期並發症
1、墜積性肺炎:多發生於骨折長期卧床的病人,特別是老年、體弱和患有慢性病的人;

2、褥瘡:嚴重骨折後患者長期卧床不起,身體骨突起處受壓,局部血液循環障礙易形成褥瘡;

3、下肢靜脈血栓:多見於骨盆骨折或下肢骨折病人,長期缺乏運動使血液處於高凝狀態;

4、感染:開放性骨折,特別是污染較重或伴有較嚴重的軟組織損傷者,若清創不徹底,可導致化膿性骨髓炎;

5、損傷性骨化:多因關節扭傷、脫位或關節附近骨折,骨膜剝離形成骨膜下血腫,處理不當使關節附近軟組織內廣泛骨化;

6、創傷性關節炎:骨折未能准確復位,關節面不平整,長期磨損易引起關節炎;

7、關節僵硬:是骨折和關節損傷最為常見的並發症;

8、急性骨萎縮:即損傷所致關節附近的痛性骨質疏鬆,也稱反射性交感神經性骨營養不良;

9、缺血性骨壞死:骨折段的血液供應被破壞所致;

10、缺血性肌痙攣:較嚴重的並發症之一,是骨筋膜室綜合症處理不當的結果。

4、腳跟骨骨折後治療多長時間可以正常行走

跟骨骨折一般在兩到三個月癒合,你目前的描述應該恢復還是不錯的。現在要在不負重的前提下,加強踝關節的伸屈鍛煉,防止跟腱攣縮和下肢的肌肉廢用性萎縮。
一般兩個月左右可以前足部分負重短距離行走,三個月以後可以足跟著地逐步由部分負重到完全負重行走。
定期復查X片,具體負重和行走情況還是要以X片上骨折癒合情況為准。

5、我想問以下法醫鑒定的規定?

樓上的 我真懷疑你是不是從事司法鑒定多年的法醫?
你說你還是某鑒定所的負責人呢!如果是真的,那中國的法醫真是良莠不齊了,真是需要改革了。
樓上的仁兄,你在你們城市都這么做鑒定的嗎?你那裡錯案不少吧?沒有檢察院紀委的領導請你去喝茶嗎?
對於上面的傷者提出的問題,我來替你解答。
我是遼寧一名地市級公安機關的法醫,你的這個情況我們是經常遇到的,你們當地的公安機關辦案完全沒有毛病,是按照正常的訴訟鑒定程序給你做的,為什麼呢,有以下幾個方面:
1、傷害鑒定:你的上肢損傷,是應該等到你治療終結,也就是上肢的功能恢復後再做鑒定,這個是對你負責的表現。因為根據人體傷害鑒定標准第三條 鑒定損傷程度, 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並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所以鑒定應該按照損傷當時的情況及愈後情況綜合判斷。你現在上肢有骨折,根據《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里第二十五條規定: 四肢長骨骨折; 臏骨骨折就是輕傷,你目前評上輕傷是沒有問題的,但是還要看看你上肢功能恢復的程度怎樣,根據《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第二十一條規定:傷及感覺神經、血管、肌腱影響功能的。 或者按照第二十六條 肢體大關節脫位、關節韌帶部分撕裂、半月板損傷或者肢體軟組織損傷後瘢痕攣縮致關節功能障礙。如果是傷及到手部的功能,則按照《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第二十三條 手損傷(三)損傷後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以上是從損傷當時和損傷後功能穩定後做輕傷的鑒定標准。
要評上重傷目前來看沒有可參照的項目,那隻能等到你上肢功能恢復到穩定後再做。如果你的功能受限能達到重傷的鑒定標准,可以按照《人體重傷鑒定標准》第八條的規定 肢體雖然完整,但是已喪失功能,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肩關節強直畸形或者關節運動活動度喪失達百分之五十〔1〕;
(二)肘關節活動限制在伸直位,活動度小於90度或者限制在功能位,活動度小於10度;
(三)肱骨骨折並發假關節、畸形癒合嚴重影響上肢功能;
(四)前臂骨折畸形癒合強直在旋前位或者旋後位;
(五)前臂骨折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嚴重障礙;
(六)前臂軟組織損傷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嚴重障礙;
(七)腕關節強直、攣縮畸形或者關節運動活動度喪失達百分之五十;
(八)掌指骨骨折影響一手功能,不能對指和握物〔2〕;
(九)一手拇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十)一手除拇除外,其餘任何三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還有以下幾條:
(十八)四肢長骨(肱骨、橈骨、尺骨、股骨、脛腓骨)開放性、閉合性骨折並發慢性骨髓炎;
(十九)肢體軟組織疤痕攣縮,影響大關節運動功能,活動度喪失達百分之五十;
(二十)肢體重要神經(臂叢及其重要分支、腰骶叢及其重要分支)損傷,嚴重影響肢體運動功能;
(二十一)肢體重要血管損傷,引起血液循環障礙,嚴重影響肢體功能。
你看 如果按照骨折來評定,那就是輕傷,這個就是按照損傷當時的情況來評定的。如果想評上重傷,就要等到上肢功能恢復穩定後,再看你的功能受限到什麼程度,這個就是按照損傷後引起的並發症和後遺症等來綜合評定的。一般我們這里傷及神經、血管和肌腱的,都要等到傷後三個月到半年,因為神經、血管和肌腱生長的比較緩慢,不像表皮啥的幾天一周左右就長好了。
你現在的上肢的功能受限肯定比較重、經過治療恢復後能好些,如果按照你現在的功能進行評定,那是對你和對犯罪嫌疑人不負責任的表現。
2、為什麼有時候要做目前的傷害程度?
因為根據辦案單位訴訟時限的限制,不能等到你功能恢復也就是三個月到半年後再處理,因為羈押犯罪嫌疑人都有時限要求,放出來後跑了怎麼辦,所以有的辦案單位就需要法醫對目前肯定構成的傷害進行初步的評定,比如構成輕傷就現按照輕傷來處理,等你的功能恢復後再做鑒定,如果構成重傷,再追加起訴,變更處理方式,主要是為了盡可能的限制住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3、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可以再你做完最終的傷害鑒定後,在你做鑒定的公安機關繼續做傷殘鑒定,主要是與賠償有關,刑事附帶民事責任的賠償標准就按照你的傷殘程度來賠償。評殘就是按照你的殘疾的程度,也就是手部功能穩定後的傷殘程度,來綜合評定。和重傷輕傷是兩個概念,重傷輕傷主要是量刑的。
4、說明一點
積分我要不要無所謂,我再這里就是為了解答群眾的遇到的一些疑難問題。因為我覺得中國的法律制度還不是很健全,群眾對訴訟對鑒定對公安機關的辦事程序什麼的還不是太了解明白,尤其是法醫學和醫學專業知識。再工作之餘我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同時,我也要提醒你,這里的人也是良莠不齊,說什麼的都有,你也要有分辨真假的能力,盡量相信公安機關,與你的辦案人和鑒定人多保持聯系,很多的矛盾都是由於相互之間的不了解不信任,尤其是對專業的知識不了解引起的。盡管現在社會黑暗面很多,但是我相信,絕大多數的人還是善良的,即使有什麼暗箱操作之類的,還要考慮到自己的飯碗不是。

6、低頻治療儀和中頻治療儀有什麼區別?

中頻治療儀主要用於常見的頸椎脊柱髖踝等負重關節易產生的骨性關節炎和腰椎間盤突出,具有止痛、改善血液循環和消炎的作用。現在中頻治療儀漸漸取代了低頻治療儀,成為疼痛疾病的主要治療方法。
海力孚中頻治療儀是模擬傳統的中醫針灸,用CPU控制的脈沖電流針對穴道起到疏導血管,神經,達到順暢傳達的功效,它優選的電流頻率,安全舒適,替代針灸原理,以及舒適的按摩推拿手法,都是低頻不可比擬的。

中頻治療儀的主要功能是根據傳統的中醫經絡學、臟象學的基本原理,結合現代的電磁療學,通過磁電的功能,並結合人體產生的一種極特殊電磁波,通過電磁波到達人體以後產生的一種功能,進行循環的調整,起到推拿,按摩,捶,揉,針灸,熱療,電療,磁療的作用,通過這些作用,進行功能調整,從而起到治療疾病的作用。它是現代電子學,磁療學和傳統的中醫臟象學,經絡學相結合的新型理療儀器,它通過熱電磁性觸頭傳導特殊頻率的電流來刺激人體的穴位,從而產生了針灸,熱療,電療,磁療的治療效果。它具有通經活絡,調理氣血,祛淤止痛的功效。

與中頻治療儀相比,低頻治療儀的缺陷無法彌補:①對皮膚刺激大,有刺痛感;②有電解作用,會損害皮膚;③受人體承受力的影響,醫患配合可能不協調。④無法達到較深的人體組織。⑤沒有熱療與磁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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