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傷認定申請做完後又發現骨折應該怎麼做
只有有證據證明,骨折是因為工傷引起的,就可以申請重新進行工傷認定,或者對骨折部位單獨做工傷認定。
比如原本是一個九級工傷,隨後因為骨折又認定一個九級工傷。根據就高不就低、兩高湊一低的原則,可以綜合評定為8級工傷,享受高於9級的工傷待遇。
2、工傷鑒定是不是只要骨折就可以評上十級傷殘?鑒定是怎麼樣鑒定的?
1、認定工傷後,如果有骨折情況,按工傷傷殘鑒定的依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來評定,有骨折的,可以評上傷殘十級的。
2、《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3、工傷骨折,已經做了工傷認定了,是不是就能得到賠償金了,還需要做勞動能力鑒定嗎
認定之後,需要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最後申請工傷賠償。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版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權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在實際操作中越早鑒定對被鑒定人越有利,工傷後時間越長勞動能力恢復越好,傷殘鑒定等級會越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章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市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書原件一份
工傷認定書原件一份
被鑒定人一寸彩照6張
醫療終結出院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身份證復印件
其他勞動部門特別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
4、工傷骨折為什麼評不上級?
沒有評上級是因為骨折情況沒有達到評級的標准。
一般的骨折都算得上十級傷殘。
依據《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鑒定》十級傷殘系列第12條規定:全身各部位骨折傷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
5、骨折後沒住院能否做工傷認定?
勞動者因工作原因受傷的,無論是否住院,都屬於工傷。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發生工傷一年內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醫療診斷證明等;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也就是評殘;
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到24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准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6、您好!請問工傷骨折了,要到什麼程度才能申請工傷認定?
只要在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內因為工作的原因受傷都屬於工傷。即使只是傷一點點,也可以進行工傷認定。
7、工傷認定之後,骨折能做傷殘等級鑒定嗎?是否可以評等級?
1、沒有看到你的診斷書和X光片,只能通過你的描述來判斷,不一定準確,意見僅供參考;
2、初步判斷,十級工傷;
3、判斷依據:符合《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
十級12條 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4、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8、認定工傷後是不是只要骨折就能評傷殘呢
可以評級。認定工傷後,一般有骨折的,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的規定,都可以認定為傷殘的,但是部分地區對手指末節骨折,不給傷殘入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
5.10.1定級原則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5.10.2十級條款系列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8)骨折工傷認定程序擴展資料:
應當認定工傷的情形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這里的「工作時間」是指法律規定或者單位要求職工工作的時間。「工作場所」是指職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場所,以及領導臨時指派其所從事工作的場所。「事故傷害」是指職工在工作過程發生的人身傷害或者急性中毒等事故。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所謂「預備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時間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准備工作,諸如運輸、備料、准備工具等。所謂「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後的一段合理時間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收尾工作,諸如清理、安全儲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有兩層含義:
一層是指職工因履行工作職責,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違法的目的沒有達到,這些人出於報復對該職工進行的暴力人身傷害;
另一層是指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職工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意外傷害,諸如地震、廠區失火、車間房屋倒塌以及由於單位其他設施不安全而造成的傷害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准
9、六天前受工傷了,骨折了,打了一根鋼針,現在出院了,可以做工傷認定了嗎?工傷理賠流程是怎樣的啊?
你現在還不可copy以申請工傷認定。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單位應在30天之內申請工傷認定,單位未在30天之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職工才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現在,只過去了6尺,還屬於單位申請的期限,所以,作為員工的你不能申請工傷認定。
10、工傷認定外傷骨折可以做工傷鑒定嗎
詳細可參照(國務院令第375號)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版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權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