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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椎骨骨折算幾級傷殘

發布時間:2020-10-19 15:08:49

1、車禍尾椎骨骨折,頭皮戳裂傷,腦震盪算幾級傷殘嗎、

尾椎骨骨折情況不確定,所以傷殘等級也無法准確回復你。
腦震盪的話:
一、在所有顱腦損傷中腦震盪是最輕的一種損傷,醫學上的腦震盪,和法醫學上輕傷鑒定標准第八條的腦震盪,雖然基本一致,可診斷標准明顯不同,法醫就上的腦震盪診斷標准非常嚴格,有明顯頭面部外傷史、昏迷時間不超過30分鍾,有逆行性遺忘,腦CT檢查正常,缺一不可。而醫學上診斷腦震盪就比較隨意,只要有短暫昏迷,腦CT檢查無異常,伴有頭痛、頭暈、記憶力下降等,就是腦震盪。所以現在全國大部分省市都不以輕傷第八條定輕傷。
二、也就是說腦震盪不能定輕傷,更不能評定傷殘。
三、在交通事故中,只能依據輕微傷的損傷賠償,有的病人確實有腦震盪的症狀,但醫療和休息時間也不會超過半年。

2、尾椎骨骨折可以憑的傷殘等級是多少?

能訂到六級就很不錯了,尾椎骨本來就沒有什麼用
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
一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b. 意識消失; c.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二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c. 不能工作; d.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劃分依據 a.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c. 明顯職業受限; d. 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c. 職業種類受限; d.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c.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d. 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降低; c. 不能勝任原工作; d. 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c. 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d. 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遠距離流動受限; c. 斷續工作; d. 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3、交通事故尾椎骨粉碎性骨折,能不能構成傷殘....大概是 幾級 謝謝

人的
尾骨
沒什麼功能,尾骨
骨折
,經過
手術
或非手術治療可以康復,不會影響到任何
器官
的功能,也不會喪失勞動力,所以不構成傷殘。

4、交通事故中尾骨骨折能否鑒定傷殘

可以的。可以在訴前或者訴後申請進行傷殘鑒定。不清楚傷勢具體如何,但確實是要到傷愈穩定後才能做鑒定,有骨折,傷殘等級至少在10級,如果是內固定(有鋼釘的那種),則是9級。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故此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後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 要取出固定物後,才能做傷殘鑒定。

(4)尾椎骨骨折算幾級傷殘擴展資料:

交通事故申請司法鑒定的流程

1、由公安機關或者當事人等委託的具有鑒定資質的組織,必須在一定的時間之內完成對事故的檢驗、對事故的鑒定、對事故的評估。當這些都做完之後,就是出具相應的報告,然後由出具報告的方面蓋章簽字產生效應。

2、有關部門應當在收到報告後的兩日之內將報告交給事故的當事人。如果在收到報告之後當事人對這個報告存有異議,可以在收到這些報告的三天之內可以提出重新鑒定的申請。經過有關部門批准以後,再找另一個機構或者組織進行事故的鑒定。

3、如果是當事人對自行委託的報告存有異議,可以再收到報告的三天之內在相關部門進行反饋以及備案。

4、申請的重新鑒定的機會只有一次,這一次的時間和上一次的是一樣的。

5、評定書。這個一般就包括案件的詳情,住院的詳細信息,以及誤工費的判定等,然後由評定人進行簽字之後生效。

6、 如果在這個時間中,出現了多份報告那麼這些報告的出具人都有法定的資格你那麼就以這些報告中出具人級別最高,才行最高的出具人出具的報告當做這個交通事故中的傷殘鑒定報告。因為這種出具人更具有權威性。

5、我尾椎骨折 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能評上級別嗎

1、尾椎骨折 可以做傷殘鑒定的,按工傷傷殘鑒定的依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為十級傷殘的。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5)尾椎骨骨折算幾級傷殘擴展資料:

3.1評定原則

傷殘評定應以人體傷後治療效果為依據,認真分析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系,實事求是地評定。

3.2評定時機

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並發症治療終結為准。

對治療終結意見不一致時,可由辦案機關組織有關專業人員進行鑒定,確定其是否治療終結。

3.3評定人條件:

評定人應當具有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擔任。

3.4 評定人權利和義務

3.4.1 評定人權利

a)有權了解與評定有關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b)有權向當事人詢問與評定有關的問題;

c)有權依照醫學原則對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進行身體檢查和要求進行必要的特殊儀器檢查等;

d)有權因專門知識的限制或鑒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絕評定。

6、尾椎骨爆裂屬於幾級傷殘

根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標准,十級標准:
(三)、脊柱損傷致:
1、頸椎腰椎畸形愈台,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
2、胸椎畸形癒合,輕度影響呼吸功能;
3、胸椎或腰椎一椎體三分之一以上壓縮性骨折。

可初步判定為十級傷殘。具體要以鑒定結果為准。

7、尾椎骨移位是幾級傷殘?

我看能鑒定十級就不錯了。你再參考一下九、十級的分級看看。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分級

i)九級
1)癲癇輕度;
2)顱骨缺損≥25cm2,無功能障礙;
3)腦葉切除術後無功能障礙者;
4)第Ⅴ對腦神經眼支及第Ⅵ對腦神經麻痹;
5)發際邊緣瘢痕性禿發或其他部位禿發,需戴假發者;
6)鼻或面頰部有明顯畸形或>3cm2的增生性瘢痕;
7)頸部瘢痕畸形;
8)全身瘢痕面積30%~39%;
9)鼻再造術後;
10)瞼外翻、唇外翻植皮術後;
11)一眼矯正視力≥0.3,另眼矯正視力>0.6;
12)雙眼矯正視力等於0.5;
13)職業性(含放射性)及外傷性白內障Ⅲ期(或重度);
14)淚器損傷,手術無法改進溢淚者;
15)雙耳聽力損失≥31dBHL或一耳損失≥71dBHL;
16)發聲及言語不暢;
17)食管切除術後,進食正常者;
18)一耳或雙耳廓缺損>1/5,<1/3;
19)鉻鼻病有醫療依賴;
20)牙槽骨損傷長>4cm,牙脫落4個以上;
21)二個以上橫突骨折後遺腰痛;
22)三個節段脊柱內固定術後;
23)脊椎壓縮前緣高度<1/2者;
24)一拇指末節部分1/2缺失;
25)一手食指兩節缺失;
26)一拇指指關節功能不全;
27)一足 趾末節缺失;
28)除 趾外其他二趾缺失;
29)除 趾外其他二趾瘢痕畸形,功能不全者;
30) 骨或跗骨骨折影響足弓者;
31)患肢外傷後一年仍持續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腫者;
32)骨折內固定術後,無功能障礙者;
33)心臟、大血管修補術;
34)心臟異物滯留或異物摘除術後;
35)肺修補術;
36)支氣管成形術;
37)肺內異物滯留或異物摘除術後;
38)乳腺成形術後;
39)膈肌修補術後;
40)慢性隱匿型中毒性腎病;
41)子宮修補術後;
42)一側卵巢部分切除;
43)陰道修補或成形術後。

j)十級
1)顱骨缺損9~24cm2,無功能障礙;
2)一側不完全性面癱;
3)面部輕度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
4)全身瘢痕面積<30%;
5)一眼矯正視力≤0.5,另一眼矯正視力≥0.8;
6)雙眼矯正視力≤0.8;
7)職業性(含放射性)及外傷性白內障Ⅰ~Ⅱ期(或輕、中度),或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術後無晶體;
8)晶體脫位;
9)眶內異物未取出者;
10)球內異物未取出者;
11)外傷性瞳孔放大;
12)雙耳聽力損失≥26dBHL,或一耳≥56dBHL;
13)雙側前庭功能喪失,閉眼不能並足站立;
14)發聲障礙;
15)一耳或雙耳缺損>2cm2;
16)一耳或雙耳再造術後;
17)鉻鼻病(無症狀者);
18)嗅覺喪失;
19)牙齒除智齒以外,切牙脫落1個以上或其他牙脫落2個以上;
20)一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困難Ⅰ度;
21)鼻竇或面頰部有異物未曾取出;
22)單側鼻腔或鼻孔閉鎖;
23)鼻中隔穿孔;
24)鼻或面部有>1cm2的增生性瘢痕;
25)外傷後受傷節段脊柱骨性關節炎伴腰痛,年齡在50歲以下者;
2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27)指端植皮術後(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28)手背植皮面積>50cm2,並有明顯瘢痕;
29)一拇指指間關節部分功能不全;
30)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
31)除拇指外,餘3~4指末節缺失;
32)除 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
33)足背植皮,面積>100cm2;
34)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
35)外傷後半月板切除,髕骨切除,椎間盤切除或韌帶修補術後無功能障礙;
36)血、氣胸行單純閉式引流術後,胸膜粘連增厚;
37)胸壁異物滯留;
38)肋骨、鎖骨、胸骨骨折治癒後無功能障礙;
39)肝修補術後;
40)脾修補術後;
41)胰修補術後;
42)開腹探查或胃修補術後;
43)開腹探查或結腸修補術後;
44)開腹探查或小腸修補術後;
45)腎修補術後;
46)膀胱修補術後;
47)卵巢修補術後;
48)輸卵管修補術後;
49)乳腺修補術後;
50)一手或兩手慢性放射性皮膚損傷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51)免疫功能輕度減退。

8、尾椎骨第五節裂隙骨折算幾級傷殘

工傷致尾椎骨第五節裂隙骨折應當評定為十級傷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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