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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骨折判幾年

發布時間:2020-10-14 21:29:45

1、打人致骨折會怎麼判刑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9條規定,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公安機關也可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1款的規定,進行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的治安處罰。

2、我把他打骨折了,會不會判刑

3、故意傷害,把對方打骨折了,判刑多久?

樓上回答的都不完整!
1 並不是所有骨折傷害都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不同部位,傷情的認定也不一樣。
2 需要醫學鑒定後才能衡量。
3 如果是輕微傷,那麼不用判刑,但可能被行政拘留5-15日;
4 如果是輕傷,觸犯了刑法234條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三人把對方打骨折判刑能判多久?

關鍵要先鑒定是構成輕微傷還是輕傷。
1 、輕微傷屬民事侵權的一種,只承擔民事責任,在當事人協商、調百解不成的情況下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民庭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殘疾者生活補度助費及精神損失費等費用。輕微傷發生後,當事人也可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該公安機關可以給予過錯方治安管理處罰。
2、輕傷已經構成刑事立案的標准,公安機關應當立案並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知公訴機關沒有公訴,可以提起自訴。如經公訴或自訴,依據《刑法》第234條之規定對被告道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輕傷害案件發生後,當事人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提出控告。由公安機關進行調查,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出具委託鑒定手續,到法醫門診部鑒定。如果公安機關不立案,又有2種處理程序。對於公安機關不立案的被害人有兩條渠道:(1)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專人民檢察院認為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2)被害人可以直接自訴屬,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自訴並由法院向公安機關調取案卷。

5、把對方鼻樑骨打骨折構成輕傷害!能夠被判刑嗎??

如果造成輕傷則構成故意傷害罪。

我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你未滿十八周歲,判的不會重,緩刑的可能性大。

(5)打骨折判幾年擴展資料:

刑法時間效力

刑法的生效時間,一般有兩種規定方式:一是從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公布之後經過一段時間再施行法。我國刑法於1979年7月1日通過,7月6日頒布,自1980年1月1日起生效;1997年3月14日通過的新刑法的生效日期規定在刑法第452條,即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刑法的失效時間,有兩種方式:一是國家立法機關明確宣布某些法律失效;二是自然失效,即新的法律的頒布代替了同類舊法的內容,或者由於原來立法的特殊條件消失,舊法自行失效法。

在溯及力問題上,我國實行從舊兼從輕原則,即:

1、對於在新刑法實施以前的行為,如果當時的法律不認為是犯罪的,使用當時的法律;

2、如果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的,依照新刑法的規定應當追訴的,按照當時的法律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新刑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刑的,適用新刑法。



6、把人腿打骨折怎麼量刑?

需要確定傷情才能確定量刑的長短。 傷情需要進行法醫鑒定,才能確定。 輕微傷一般不會判刑,給予治安處罰。 輕傷可以調解,也可以和解。 重傷則必須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第234條: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前款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疲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7、我老公被人打骨折了,打他的人在法律中需坐牢嗎?如判刑一般是多久呢

首先,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然後做法醫鑒定,根據鑒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
一、如果鑒定是輕微傷,打人者應受到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鑒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民事賠償的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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