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禍造成骨折,責任對方全責.這個該怎麼賠償
2肋骨折,一般評不上傷殘,受害人受傷未致殘的交通事故賠償項目: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計算概述
1、醫療費=診療費+醫葯費+住院費
2、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3、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准×護理天數
4、營養費=依據傷情確定營養費標准*天數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准(50元/天)×住院天數
6、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等。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身損害賠償解釋》中規定交通事故可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住院費、交通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誤工費、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後續治療費、輔助器材、器具等費用、鑒定費。各傷情下的賠償項目如下:
(一)丶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丶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三)丶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丶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2、骨折在法律上賠多少?
金額多少是要看當地的收入和生活費標准以及受侵害人的收入、年齡等因素。
不過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具體的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第二十二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二十三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
第二十四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二十六條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准計算。
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交通事故骨折賠償
1、車主的行為說不上合法不合法,因為法律規定車主和其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有墊付醫療費用的義務。如果醫院欠醫葯費的話,你可以叫醫院開具催款通知書給你,你帶上催款通知書去找和你處理事故的警官,要去他通知車主墊付醫療費用。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的相關司法解釋:賠償費用包含下列內容:醫療費(包括後期治療費用)、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補助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車旅費、必要的營養費。至於精神損失費在上面沒有具體規定,如果你起訴至法院,法院可能會適當給予你的。
3、具體的賠償費用要看你根據你的相關情況才能就算出來,而且各省的賠償標準是不一致的,你可以找一下,在根據自身的情況就可以就算出來了。
4、各種骨折賠償費用
因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台的《工傷保險條例》對賠償的標准和計算方法都是不一樣的,存在一定的地域差異。
為自己的侵權行為,致使受害人受傷的,是需要賠償受害人的損失的,具體的損失是需要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支出來確定的。有的受害人可能會因為自己的侵權行為而骨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第二十六條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准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准。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4)關於骨折賠償擴展資料
侵權損害賠償費用計算方法
在人身損害賠償費用的計算上,我國制定的總原則是:具體損失採取「差額賠償」,抽象損失採取「定型化賠償」。
「具體損失」就是:受害人實際支出的費用或實際減少的收入等可以交換價值計算的損失,如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等;而「抽象損失」則是:因勞動能力喪失或受害人死亡等因素只能抽象評價的未來收入損失。如:對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和死亡補償費採取定型化賠償,設定固有的標准和期限。
此外,對賠償金的支付採取一次性賠償和定期賠償兩種形式。一般以一次性賠償為原則,定期賠償為補充。
其中,賠償義務人請求以定期賠償方式給付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的,應提供相應的擔保。
如果超過原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權利人仍沒好,其可以申請法院根據情況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5~10年。
骨折給人的損害是比較大的,但是具體的賠償費用,還是需要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失的。如果要行使自己的賠償請求權的,對於侵權行為訴訟,訴訟時效是一年,當事人是需要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起訴的時候,需要注意保管醫療費、交通費等必要發票憑證,這是為了證明自己因為侵權行為所受到的損失費用,這樣才有利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5、十級骨折賠償金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