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腿骨折是幾級傷殘,能賠多少錢
勞動者大腿骨折,如果認定為工傷的,勞動者應當等病情穩定以後,攜帶工傷認定書、病例資料以及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資料到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鑒定,只有鑒定為傷殘等級的,才可以按照傷殘等級,要求用人單位和社保部門在各自所承擔的比例范圍之內進行應當賠償。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2、大腿骨折大概多長時間做傷殘鑒定?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須知
一、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在治療終結後,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或者起訴後向法院申請傷殘評定。
二、傷殘評定前應准備以下病情材料:
1、身份證、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復印件)。
2、骨折傷者要准備受傷初期及治療期間的X光、CT片。
3、交通隊、法院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委託書。
三、法醫可根據病情需要做進一步檢查。如評定材料不足後未到評定時機不予受理。
建議:骨折及輕、中度顱腦損傷3個月以上,高度顱腦損傷6個月以上進行評定。
3、大腿骨折嚴重嗎
這象是轉子間骨折,不好治,容易並發股骨頭壞死。
4、大腿骨折的急救方法是怎樣的?
大腿骨折:大腿骨,醫生叫它股骨。跌傷、暴力打擊或者受車輛撞擊等,都可引起股骨骨折。
(1)判斷方法:①下肢不能活動。
②骨折的地方很痛,一動就會疼痛難忍。
③可能出現畸形,折成一個角度,腿往外扭轉。
④傷肢比健肢短。
⑤有時還可能有傷口,成開放性骨折。
⑥重傷病人可同時有休克出現。
(2)急救方法:①牽引手法:一手先托住傷腿足跟;另一手拉住足背,順著大腿方向(這是指病人仰卧時的方向)牽拉傷腿,用力要大,但須緩慢,一點點地加力,要移動它,必須用所不的萬式做牽引:雙手托住傷肢的腳脖和腳背,用力拉向自己。
如果要提起傷腿,除了一人牽引,還需要有一人在大腿下面和小腿肚處托住,然後再提起。
②夾板固定:先將傷腿伸直,和健肢並攏,兩肢碰在一起。用4~7塊三角巾(疊成寬條)或寬布條(圍巾、毛巾也可以),一條放在心口處,一條放在大腿根,一條放在膝蓋,一條在小腿。三角巾都要攤平,壓在身子下面,兩頭在身子兩旁外露。
找兩塊窄長木板條(一塊較短)。每塊木板的一頭用棉花墊(毛巾或疊好的布塊)包住。長的一塊塞入腋窩,短的一塊塞入胯下。兩塊木板,正好夾住大腿的內外兩面。如沒有兩塊木板,有長的一塊也可,但需多一塊三角巾,把雙足捆綁在一起。
用幾塊棉花墊,塞在肢體旁和腳脖處,以免突出的骨塊相碰產生疼痛。接著,分別給每塊三角巾的兩頭打結,固定夾板。
③搬運方法:找三個人,並排單腿跪地,跪在病人同一邊的身旁。一人托頭和上背;一人托腰和臀部;一人托住大腿和小腿。一齊起立,一起放下,將病人仰放在擔架上,然後抬送至醫院。
5、大腿骨折算幾級傷殘
大腿骨折應當是股骨骨折,屬於四肢長骨骨折,一般可認定十級。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Ⅰ級傷殘
4.1.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植物狀態;
b) 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 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d) 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4.1.2頭面部損傷致:
a) 雙側眼球缺失;
b)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4.1.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4.1.4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嚴重障礙。
4.1.5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雙側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或胸廓嚴重畸形,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b) 心功不全,心功Ⅳ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4.1.6腹部損傷致:
a) 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嚴重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雙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4.1.7肢體損傷致:
a) 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
b)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c)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第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d)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第二肢完全喪失功能,第三肢喪失功能50%以上;
e)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另二肢完全喪失功能;
f) 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4.1.8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76%以上。
4.2 Ⅱ級傷殘
4.2.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重度智力缺損(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需隨時有人幫助才能完成;
b) 完全性失語;
c) 雙眼盲目5級;
d) 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
e) 偏癱或截癱(肌力2級以下)。
4.2.2頭面部損傷致:
a)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3級以上;
b) 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盲目4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4級以上,另一眼盲目5級;
c) 雙眼盲目5級;
d) 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極度聽覺礙障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e) 全面部瘢痕形成。
4.2.3 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呼吸功能障礙。
4.2.4 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礙。
4.2.5 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礙;
b)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4.2.6 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
4.2.7 肢體損傷致:
a)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
b)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另一肢完全喪失功能;
c) 二肢以上完全喪失功能。
4.2.8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68%以上。
4.3 Ⅲ級傷殘
4.3.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重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b) 嚴重外傷性癲癇,葯物不能控制,大發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發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c) 雙側嚴重面癱,難以恢復;
d) 嚴重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
e) 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f) 偏癱或截癱(肌力3級以下);
g) 大便或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4.3.2頭面部損傷致:
a)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2級;
b) 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盲目3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3級以上,另一眼盲目4級以上;
c) 雙眼盲目4級以上;
d) 雙眼視野接近完全缺損(直徑小於5°);
e) 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24枚以上;
f) 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g) 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h) 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i) 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4.3.3 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嚴重影響呼吸功能。
4.3.4頸部損傷致:
a) 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完全喪失;
b) 嚴重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4.3.5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胸膜廣泛粘連或胸廓畸形,嚴重影響呼吸功能;
b)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級伴器質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4.3.6 腹部損傷致:
a) 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礙;
b) 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中度障礙;或雙側腎功能重度障礙。
4.3.7 盆部損傷致:
a) 女性雙側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縮;
b) 大便和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4.3.8會陰部損傷致雙側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縮。
4.3.9肢體損傷致:
a)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
b)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c)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另一肢完全喪失功能;
d) 一肢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喪失功能50%以上。
4.3.10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60%以上。
4.4 Ⅳ級傷殘
4.4.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中度智力缺損(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 嚴重運動性失語或嚴重感覺性失語;
c) 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4級以下);
d) 偏癱或截癱(肌力4級以下);
e) 陰莖勃起功能完全喪失。
4.4.2頭面部損傷致:
a)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視力2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1級;
b) 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2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低視力2級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級以上;
c) 雙眼盲目3級以上;
d) 雙眼視野極度缺損(直徑小於10°);
e) 雙耳極度聽覺障礙;
f) 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g) 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h) 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i) 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
4.4.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影響呼吸功能。
4.4.4頸部損傷致:
a) 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75%以上;
b) 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4.4.5 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影響呼吸功能;
b) 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4.4.6 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另一側腎功能中度障礙。
4.4.7 會陰部損傷致陰莖體完全缺失或嚴重畸形。
4.4.8 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閉鎖。
4.4.9 肢體損傷致雙手完全缺失或喪失功能.
4.4.10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52%以上。
大腿骨折應當是股骨骨折,屬於四肢長骨骨折,一般可認定十級。
根據愈後造成下肢長度差以及功能障礙不同級別有差異。
6、大腿骨折是輕傷還是重傷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5.9.3 輕傷一級
d)四肢長骨骨折畸形癒合。
e)四肢長骨粉碎性骨折或者兩處以上骨折。
f)四肢長骨骨折累及關節面。
5.9.4 輕傷二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經損傷。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脫位(尾椎脫位不影響功能的除外);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e)肢體大關節韌帶斷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長骨骨折;髕骨骨折。
7、大腿骨折是幾級工傷
如果是工傷,一般構成九-十級傷殘。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若你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還要向你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這「兩金」的數額各省市規定不同,你在網上查看一下你所在省市制定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就知道了。 醫療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按工傷前的標准支付工資和福利待遇、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等。若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費,則全部費用由單位支付。
8、大腿骨折傷殘等級
符合國家標准《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5.9九級」「23)四肢長管狀骨骨折內固定或外固定支架術後」之規定,應評定為九級傷殘。
9、大腿骨折與小腿骨折相比,哪一個更嚴重?
其實大腿骨折和小腿骨折哪個嚴重不是簡單說說,這種問題是要具體看患者是怎麼傷到,小腿還是大腿受到的上更嚴重。骨折也有分為是否純骨折的。純骨折的情況不論是大小腿都會癒合得比較快,除非是那種粉碎性骨折或者有明顯位移的骨折,會對周圍的肌肉和血管造成巨大的損傷,都需要較長的癒合時間。
大腿骨折分為上中下三段,對於膝關節影響較大的是下段骨折,大腿下段骨折容易導致患處出血粘連,影響膝關節功能,由於大腿肌肉豐富,骨折後可以在醫師的指導下進行功能鍛煉,復建。但是大腿骨折有較多後遺症,骨折早期出血,休克等,骨折後患者活動較少易引起血栓,骨筋膜室綜合征,脂肪栓塞等。如果期間鍛煉不佳,可能會引起關節僵硬,肌肉萎縮等症狀。
小腿骨折多見於兒童,且在全身骨折中小腿骨折是最常見的,而且以脛骨幹單骨折較為多見,會出現患側下肢局部疼痛,腫脹,畸形呈成角和重疊位移。當然小腿骨折的危害還是有相當多的。
比如它會造成骨骼肌肉損傷,影響運動系統,嚴重的話,還可能累及神經系統和血液循環系統等等。小腿骨折往往沒有一般的大腿骨折較易癒合它可能會出現延遲癒合甚至是不癒合,血管損傷的並發。其實不論是大小腿骨折,患者都要嚴格按照醫師的指導去進行康復運動。
10、大腿骨折需要手術嗎
大腿骨折在醫學上指的是股骨骨折。股骨是人體最長、最大和最強壯的骨骼,通常需要很強的暴力才能導致股骨幹骨折。股骨也是人體最強壯肌肉的起止點或作用點,強大的肌肉力量在骨折後會出現不平衡,導致骨折明顯移位,骨折復位也比較困難,給治療帶來挑戰,因此,股骨骨折還是比較「可怕」的。
1、由於股骨幹骨折周圍有豐富的肌肉,後側有股深動脈穿支通過,骨折後會有大量出血,達300-2000ml,檢查時腫脹可能不明顯,對失血量估計不足,加上骨折疼痛明顯,容易出現失血性休克,處理不及時,可能危及生命。
2、股骨幹骨折常由高能量暴力引起,尤其是交通事故,常合並有其它臟器的損傷,比如頭顱、胸、腹部臟器損傷等,這些部位的損傷有時比股骨幹骨折更凶險。
3、股骨幹骨折後容易出現脂肪栓塞綜合征。股骨幹骨折後,髓腔開放,靜脈破裂,血腫張力過大,脂肪滴進入破裂的靜脈竇內,可引起肺、腦栓塞。可以導致急性呼吸功能不全、低氧血症、神志不清、昏迷等,嚴重的話致人死亡。臨床上可以見到單純的股骨幹骨折,沒有顱腦損傷,患者卻長時間昏迷,家屬覺得不可理解,實際上是並發了腦的脂肪栓塞。
4、合並血管神經損傷。股骨下段的骨折,由於肌肉的牽拉,容易引起腘血管、坐骨神經的損傷,在治療過程中也可引起坐骨神經、腓總神經的損傷。腘動脈的損傷如果發現不及時,可以導致嚴重後果。神經損傷多為挫傷,延長了恢復時間。
5、開放性股骨幹骨折的處理會比較麻煩,清創後骨折予以外固定常不確實,選擇內固定又擔心引起感染。
6、股骨幹骨折可以出現延遲癒合、不癒合以及畸形癒合,內固定物的失效、斷裂,移位骨化,內固定物取出以後可以出現再骨折,關節僵硬等等。
由此可見,股骨幹骨折的診斷治療中有許多問題需要注意和解決,仍然有許多「可怕」之處。不過,隨著醫療技術的發展,醫生處理手段的增多,股骨幹骨折的治療效果已經顯著提高,大腿骨折已經變的不再「可怕」。
首先,醫生對股骨幹骨折的認識已經大大提高,及時發現潛在的出血、休克、合並損傷、脂肪栓塞綜合征等,做出相應的處理,減少創傷早期的嚴重並發症,提高治療效果。
第二,對股骨幹骨折的治療,目前已經形成了比較一致的認識。包括牽引、外固定器固定和手術治療。
1、牽引:適用於小兒股骨幹骨折及一些不能耐受或不適合手術的患者。
2、外固定器:適用於軟組織損傷較重的患者,如重度擠壓骨折,感染性骨折,嚴重的開放性骨折等等。
3、手術內固定:股骨幹骨折後肌肉牽拉導致移位,骨折不穩定,目前認為,只要不存在手術禁忌,股骨幹骨折首選手術治療。主要包括髓內釘固定和鋼板固定。
(1)髓內釘固定:股骨幹骨折內固定的首選方式,目前多使用交鎖髓內釘,可以維持股骨長度,控制旋轉,提倡閉合穿釘,可以減少對骨折端血運的破壞。兒童股骨幹骨折可以使用彈性髓內釘固定。
(2)鋼板固定:當髓腔過細、合並股骨頸骨折或骨折靠近關節等情況下,不適合髓內釘固定,可以採用鋼板、螺釘固定。近年來鎖定加壓接骨板(LCP)和微創固定系統(LISS)的出現,減少了軟組織的剝離,提高了治癒率,使鋼板固定治療股骨幹骨折重新受到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