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交通事故肋骨骨折兩根賠償多少錢
一、交通事故處理的一般程序:交通事故發生後首先要進行事故責任認定,具體責任認定有交警根據現場情況和各方的過錯程度,以及過錯行為與事故發生的因果關系認定,律師由於沒在現場,是不能確定責任的,責任認定後,根據責任比例確定賠償問題,
全部損失首先在交強險限額內全部賠償: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為: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二、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為: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元人民幣。超出交強險范圍部分按照比例賠償,比例賠償同等責任按照5:5賠償,主次按照7:3賠償。
三、具體賠償項目:
受傷者
1、 醫療費(實報實銷,以單據為准)
2、 誤工費:傷者每日收入X自受傷日到鑒定結論下發之日
3、 住院伙食補助費:30元x住院天數
4、 護理費:住院時間X護理人員每日收入
5、殘疾賠償金:(城鎮戶口:29222x20x基數 農村戶口; 11832x20x基數),傷殘等級據鑒定。
四、被扶養人生活費:18323元(農村戶口:7962元)x被撫養人需要撫養年數,以傷者受傷前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撫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當地居民基本生活費標准計算。
被撫養人不滿十八周歲的,生活費計算到十八周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的,生活費計算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撫養費少計一年,但計算生活費的年限最低不少於十年;被撫養人七十周歲以上的,撫養費只計五年。後續治療費按照鑒定的標准賠償。
五、交通費:根據單據,實報實銷。
六、精神損害賠償金 :根據傷殘級別,以1000元為起點,最高2萬元。
(1)交通事故肋骨骨折賠償擴展資料:
賠償
一、損害賠償
人身損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對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損害,需要就醫治療或休息而支付各種費用。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17條的規定,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計算人身損害賠償標准根據各個類別的特性以及法律相關規定,單獨計算。比如醫療費的計算標准,按照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法醫鑒定等進行認定。
二、致殘賠償
因交通事故致殘的,根據傷殘認定的等級不同,也會有不同的賠償標准,但一般均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三、人身損害賠償標准
人身損害賠償標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定,包括以下項目: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或護理誤工費、社保補繳費、重新入職損失費、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費、暫時失業費。
住院生活或采購費、返鄉跨省交通費、縣內交通費、跨縣交通費、護理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跑腿費、起訴取證跑腿費、差旅費、因傷服葯輸液對人體產生的危害或縫合傷疼費、各類復印費、衣物報廢或財產損失費、必要的營養費、
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2、交通事故,兩根肋骨骨折,賠償這塊能賠多少,平
肋骨骨折屬於可恢復傷,不會構成傷殘。但如果引起並發症,可以一並索賠。傷者的傷情在交通事故中定不上傷殘,傷者可以向責任方索賠的項目有醫療費、後續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其中醫療費以醫療票據為准,後續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這四項建議到當地的司法鑒定中心做一個鑒定,鑒定中會將誤工期限、護理人數和期限等做一個科學的鑒定,有了鑒定就算責任方不賠錢傷者也可以到法院去起訴,這就是賠償依據。
3、交通事故導致3根肋骨骨折,賠償標準是多少?
以交警部門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認定結論為准。賠償項目和標准為:一、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
二、損害賠償的標准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八)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准計算,憑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