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人打成骨折,用負法律責任嗎?
一、刑事責任:
1、如果法醫鑒定傷情為輕傷以上,則違反了《刑法》的規定,要承擔刑事責任;
2、《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行政責任;
1、如果法醫鑒定為輕傷傷則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應當受行政處罰;
2、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三、民事責任:
1、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2、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把人腿打骨折怎麼量刑?
需要確定傷情才能確定量刑的長短。 傷情需要進行法醫鑒定,才能確定。 輕微傷一般不會判刑,給予治安處罰。 輕傷可以調解,也可以和解。 重傷則必須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第234條: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前款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疲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3、把別人手打骨折了會判刑嗎,
手骨折的話 應該是輕傷 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 而且你是聚眾斗毆
對方報警之後 可以等待警方處理 如果對警方處理不滿意 就是認為不需要追究你的刑事責任不正確 可以自己提起訴訟 控告你故意傷害 走自訴 大概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結合你以前的一貫表現 如果一貫表現良好 大概是緩刑 影響你就業和升學(雖然法律上規定不得歧視 但是你在公安局的戶籍資料已經變了 以後公務員 當兵的政審不用想過了) 有前科大概判個一年半載的
17歲已經足夠了 達到了刑事責任年齡
當然了 你也可以當我是危言聳聽 對方不要求賠償解決的話 你至少要進去待幾個月 走關系擺平之類的 自己看著辦吧 光走公安局一方沒用 因為被害人自己可以越過公安 起訴
你這也算是自作孽吧
4、打架把人打骨折了,會判刑嗎?
5、把人腿打骨折要判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