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骨折了要注意什麼
傷筋動骨一百天。說的是骨折之後恢復的時間是比較長。因為,骨折的病人在較長的恢復期間,病人的家屬和病人都要注意飲食上的調養。
一般來說,骨折後1至2周的患者,飲食需清淡、易吸收和消化,應多給他們食用一些蔬菜、水果、魚湯、蛋類、豆製品等,而且應以清蒸或者燉熬為主,少吃香辣、油膩和煎炸的食物。可以多吃蜂蜜和香蕉等,因為卧床患者大都會出現大便秘結等症狀,這些食物可以幫助排便。
骨折後2至4周的骨折病人,他們的身體不再那麼虛弱,食慾和腸胃功能都有所恢復,那時可適當補充營養,像骨頭湯、魚類、蛋類及動物肝臟等食物比好,同時也要多吃一些蘿卜、西紅柿、青椒等,這些食物可滿足骨骼生長的需要,促進傷口癒合。
骨折超過5周以後,病人可多吃高營養食物和含鈣、錳、鐵等微量元素的食物,像動物肝臟、雞蛋、綠色蔬菜、小麥含鐵比較多;海產品、黃豆等含鋅比較多;麥片、蛋黃等含錳較多。同時配以雞湯、魚湯、各類骨頭湯等,可選擇性地加入紅棗、枸杞等。
2、手骨折的方法。
我覺得你目的不純,手指骨折是:先將手指輕輕向里然後猛力後折;手掌骨折:一手托小臂,另一手緊攥四指,手掌對和,猛力後折,手臂骨折:只能藉助外力擊打,抓住手腕,順/逆時針一轉到360度以上,可以造成骨折,比較省力。找一個牆角,用力劈
2018-12-27 17:31
3、手骨折手術後應吃什麼恢復快
要看實際情況,近期注意休息,避免骨折部位過度活動,開元骨科這類的注意復查,骨折的恢復還是需要三五個月左右的。
4、右手手骨折應該
手抖骨折需要檢查是否神經異常引起的症狀表現,必要的話考慮磁共振檢查明確診斷,清淡飲食,忌辛辣刺激性食物,忌飲酒,適當補充蛋白質,明確診斷後考慮針灸推拿按摩熱敷等物理治療緩解症狀。
5、手指骨折屬於輕傷嗎?
打架手指骨折不構成輕傷。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輕傷二級標准: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離斷或者缺失。
c)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節)。
d)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6、手骨折了吃什麼食物好
方法/步驟
1、骨折早期
骨折早期應多喝水、多食用蔬菜、蛋類、豆製品、水果、魚湯等。由於骨折早期,患部關節仍處於血水腫期,應忌食酸辣、油膩、燥熱、骨頭湯、肥雞、的等太過滋補的食物以免引起淤血積滯。骨折早期一般在1-2周。
2、骨折中期
骨折中期可適當的使用高營養價值的食物,適當地補鈣、可適當的食用骨頭湯、雞湯、動物肝臟等食物,滿足骨痂的生在需要。骨折中期一般在2-4周。這個時期如果傷口還有劇痛或者明顯紅腫,宜局部塗抹葯酒消炎、促進微循環和損傷組織的修復。
3、骨折後期
對於後期,骨折患者的飲食的建議是因為已經開始骨痂的生長,患者只要繼續使用營養價值高的食物即可。骨折後期一般在5周以上。這個階段如果患處還有隱痛,宜每日用中葯草進行局部葯浴,以消除內部淤積,避免落下類風濕。
4.骨折患者的飲食可從骨折的早期、中期、後期三個不同的階段的不同飲食需求來進行。不同時期的飲食應該滿足不同時期的需求而不是盲目大補,盲目大補反而會影響骨折患者的康復。
7、手骨折了怎麼要求賠償
8、手骨折過能當兵嗎?
依據國防部《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第四條 骨、關節、滑囊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骨、關節畸形,習慣性脫臼,脊柱慢性疾病,有頸、胸、腰椎骨折史,影響肢體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有下肢骨折史,空降兵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輕度胸廓畸形(潛水員、潛艇人員除外)。
(二)四肢單純性骨折,治癒1年後,復位良好,無功能障礙及後遺症。
(三)大骨節病僅指(趾)關節稍粗大,無自覺症狀,無功能障礙,陸勤人員合格。
第五條 兩下肢不等長超過2cm,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踝間距離超過7cm(空降兵超過4cm),或雖在上述規定范圍內但步態異常,不合格。
肘關節過伸不超過15度,無功能障礙,陸勤人員合格。
第六條 手指殘缺,影響功能的足趾殘缺或指(趾)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響長途行走的雞眼、胼胝、重度皸裂症,不合格。
如果其他方面都合格,只是單純的骨折癒合良好沒有後遺症是可以參軍的。
9、怎樣讓自己的手骨折?
我的左手骨折過,逃過了期中考試。
我是和同學打架。後來出了校門被他叫來的人打了一頓,他叫來的一群人就2人上來打我,我罩牢一個人打,結果被那人用自來水管打斷了小手指的掌骨,一個半月就好了,(養的好)拆了石膏,3個月不能拿重的東西!現在冬天,打石膏不是很難過,你可以試試。
你可以去惹看不慣的人,不要明顯的挑釁,在發生摩擦時,惹毛你,你就往死里打的用拳頭打他頭,在把手撞在牆角上,保證骨折。我同學就這樣過,這是初中的事,小夥子血氣好,恢復的好。
不過最好不要讓自己受傷,畢竟血肉之軀..
10、手指骨折算輕傷嗎
手指骨折一般為輕微傷,但第二和第五指之外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的,為輕傷二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手損傷
5.10.3 輕傷一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未超過指間關節。
c)一手除拇指外的食指和中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遠側指間關節。
d)一手除拇指外的環指和小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近側指間關節。
5.10.4 輕傷二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離斷或者缺失。
c)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節)。
d)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5.10.5 輕微傷
a)手擦傷面積250px2以上或者挫傷面積150px2以上。
b)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25px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37.5px以上;刺傷深達肌層。
c)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傷致指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