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骨折 > 衰竭骨折

衰竭骨折

發布時間:2020-09-21 08:06:49

1、頸椎骨折合並頸髓橫斷傷早期為什麼會出現呼吸衰竭?

因為損傷節段支配的呼吸肌無力,呼吸運動和嗆咳無力都會導致呼吸衰竭

2、工傷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導致我右胸肋骨第7.8.骨折,肺功能衰竭能評幾級!

這個需要先進行工傷認定,再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才能確定

這個等你的傷情相對穩定了之後就可以做鑒定了。這個你最好直接去社保部門親自問一下,順便准備下需要的材料。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3、骨折病人為什麼出現腎功能衰竭

骨折出現腎功能衰竭可能原因有:1,四肢長骨幹脂肪栓塞2,骨折大失血,導致腎臟血流減少而衰竭3,骨折伴發軟組織嚴重擠壓傷可以致毒素吸收,致腎功能衰竭,4,骨折術後並發骨筋膜室綜合症,壞死肌肉毒素吸收。

4、骨盆骨折能引起肺衰竭?

如果骨折伴有創傷性休克後,繼發引起多器官功能衰竭是能引起肺衰竭的。。多器官功能衰竭一般都是從肺最早衰竭的貌似。

5、腿部骨折手術,造成多臟器衰竭是不是醫療事故

一、醫療糾紛初起
1.發生醫療糾紛的當事人(醫護人員)負責寫出事實經過,同時向患者或家屬做好溝通、解釋、解答工作。
2.發生糾紛的科室主任負責組織本科醫護人員對發生的醫療糾紛進行討論總結,從中吸取教訓,糾正不足,制定杜絕類似糾紛的有關制度,科主任負責書寫該起糾紛的討論意見,上報醫務部,並向患者或家屬作出相應的解釋工作,妥善解決好醫療糾紛。若確屬負有醫療責任的醫療糾紛,科內能自行解決的,也要上報醫務部備案。
3.經科主任及責任人解釋、調解無效的醫療糾紛應及早上報醫務部,同時上報有關糾紛的書面材料。
二、院內醫療技術討論會
1.科室解釋、調解無效的醫療糾紛及時上報醫務部,醫務部接到上報後做相應調查、了解和溝通,然後組織科主任、當事人及患者或患者家屬進行調解。若不能調解,由醫務部報請醫院醫療安全委員會批准召開院內醫療糾紛技術討論會。
2.由醫院醫療安全委員會負責,醫務部集體組織實施相關醫療糾紛的技術討論工作。
3.技術討論會主持人宣布醫療技術討論程序和會議紀律。
4.科主任、當事人必須准時出席院內醫療技術討論會,在會上當事人應認真、負責地陳述診療經過,科主任應公正、科學的陳述科內討論意見。
5.專家討論。
6.書面材料需經醫療安全委員會、參加討論的專家反復討論、認證後,討論結論於會議後的30日內交與患方及科主任。
7.患方及我院科室責任人對醫療技術討論結論有異議時均可以行使自己的權利,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市區級醫學會組織召開的醫療事故鑒定會
1.發生醫療糾紛的科主任及當事人必須在一周內提交醫療事故鑒定材料,准時將材料交到醫務部。由醫務部提交到醫學會,配合醫學會組織開展鑒定工作。
2.根據鑒定結論同患者協商解決。
3.協商解決不成功,患者及家屬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四、法院訴訟
1.醫務部准備相關向法庭提交的材料,由專職聘請律師准備陳述及答辯。醫務部專職幹事及發生糾紛科室科主任出庭。
2.根據法院審判結果進行處理。
3.如果醫院承擔相應責任,院內根據相關制度對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理。
4.醫院制定相關整改措施,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與衰竭骨折相關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