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折病人進行急救是應掌握哪些原則
骨折的急救:
(一)一般處理:凡有骨折可疑的病人,均應按骨折處理。首先搶救生命。閉合性骨折有穿破皮膚,損傷血管、神經的危險時,應盡量消除顯著的移位,然後用夾板固定。
(二)創口包紮:若骨折端已戳出創口,並已污染,但未壓迫血管神經時,不應立即復位,以免將污物帶進創口深處。若在包紮創口時骨折端已自行滑回創口內,須向負責醫師說明,促其注意。
(三)妥善固定:骨折急救處理時最重要的一項。急救固定的目的有三:(1)避免骨折端在搬運時移動而更多地損傷軟組織、血管、神經或內臟;(2)骨折固定後即可止痛,有利於防止休克;(3)便於運輸。
(四)迅速運輸
治療骨折的原則:復位、固定和功能鍛煉。
2、骨折現場急救的目的在於什麼
骨折創傷現場急救的目的是搶救生命,保護患肢,避免或減輕再次損傷或污染。然後在醫療監護下,將病人送往醫院,繼續進行全面的救護治療工作。
意外傷害造成骨折的同時,往往還會合並身體其他組織器官的損傷,如心搏或呼吸驟停、休克、大出血、氣胸、顱腦損傷等,嚴重者常危及生命。因此應根據傷勢輕重緩急區別分類,並決定急救治療的重點和安排。若有下列症狀之一者即為重傷:創傷後即昏迷者;胸部擠壓傷:伴有內臟損傷或不能排除內臟損傷;呼吸功能障礙;四肢癱瘓或雙下肢癱瘓;骨盆骨折有進行性出血、休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