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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內固定取出的病歷

發布時間:2020-03-24 10:21:38

1、幾年前摔傷骨折做了內固定手術沒有報職工醫保,後來做內固定取出手術要報職工醫保,外傷證明怎麼寫能報銷

就現在來說,有些地區不一樣,你可以先去各部門問一下,有的地方只要有各種證明應該是可以的。

2、大腿骨折工傷鑒定為九級內固定取出後休息多長時間能上班工作

大腿骨折工傷鑒定為九級內固定取出後休息時間需要根據診斷證明確定。

疾病診斷證明書是臨床醫生出具給病人,用以證明其所患疾病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書,常常作為病休、病退、傷殘鑒定、保險索賠等的重要依據。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疾病診斷書的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每位醫生都要以科學、嚴謹、求實的態度,親自診察病人,認真開具疾病診斷證明書,每項診斷都應具備科學、客觀的診斷依據。

二、一般診斷證明書須由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的醫師簽字,由院收費處蓋章後方能生效;特殊疾病證明書須由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的專科醫師簽字,由醫務科蓋章後方能生效。開具診斷書的醫生應對所作出的診斷負法律責任。

三、病休證明的時限:原則上急診一般不超過三天,門診不超過一周,慢性病不超過一個月,特殊情況不超過三個月。

四、診斷證明書的內容應有病歷記載,並與門診病歷或出院小結相符。醫生不得開具與自己執業范圍無關或者與執業類別不相符的診斷證明書。

五、診斷證明書(病休證明)日期應填寫就診當日,且三日內蓋章有效。

3、我38歲,兩年半前因為車禍左腿骨折,上個星期髓內釘取出,病歷上說左腿比右腿短1CM,我也感覺到了

你已經38歲了 竟問小孩的問題 無論怎樣 已成事實 看出來看不出來能咋的 我說看不出來 別人看出來咋辦 不過正常人的腿可以有1CM誤差 大於1CM就不正常 但一般是看不出來 自己應該有感覺 一般採用增高鞋墊等方式 有不可能手術治療的 五年以後 在跳舞問題不大

4、腰椎骨折取內固定,有一斷釘在椎體內,是否屬醫療事故,專家說不要取,能向醫院追究事故賠償嗎?本人有精

根據你的描述醫療過錯是明顯的,但能否構成醫療事故,還要詳細了解案情及審閱病歷、片子之後才能確定,需要提醒你的是醫療事故跟醫療過錯是有區別的,但兩者在賠償方面,計算方式是一樣的,還有不明白的問題或者需要律師的幫助可以直接聯系。

5、骨折內固定未取出能做工傷鑒定嗎

內固定需要拆除的,沒有拆除之前,對拆除之後的狀態不確定,不屬於傷情相對穩定狀態,不可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6、你好:腿骨骨折,一年後取釘,請問病歷怎麼寫

,寫病例是醫生的事情。不會寫病例就不是醫生。

7、我出了交通事故右腿脛腓骨骨折做了內固定必須要取出內固定才能做傷殘鑒定嗎

不可以做。傷殘要到醫療終結以後鑒定,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可以不予認可。內固定4個月還在治療期間,並沒有結束治療,是不能做傷殘鑒定的。
傷殘鑒定時間:
1.對於損傷可能導致並發症和後遺症的,如涉及中樞或周圍神經系統損害、視聽功能障礙、關節功能障礙、毀容、可能出現並發症影響鑒定結論的,在並發症和後遺症沒有確定之前,委託傷殘鑒定的時間不宜過早,否則,傷殘鑒定的等級低於實際的等級,對傷者不利。
2.對於損傷不可能導致並發症和後遺症的,有些人認為委託傷殘鑒定的時間應在治療終結即出院後馬上進行,因為有些疾病隨著時間推移,會導致傷殘級別降低,甚至達不到傷殘級別了,這是不對的,評殘主要看的是你恢復的情況還有醫治醫院的病歷等材料,與恢復時間無關。
3.對需要做第二次手術的傷者,第二次手術結束也就是體內沒有鋼板或者鋼針才算是治療完全結束,應該在第二次手術結束之後進行評殘,否則沒有評殘資格。

8、腿內固定鋼板如果長時間不取出,是否會有什麼影響?

一般情況正常有鋼板內固定要一年左右才能取出,從你的情況來恢復的還是很好的。最好是到時間就去取出,因為鋼板在體內時間過長會造成鋼板疲勞性斷裂。取出鋼板是二次性手術需要一個恢復過程,一般一個月左右干一些輕體力活。

9、交通事故,受害方左胳膊肘右側橈骨頭骨折,內固定兩個鋼針,一年後取出鋼針,這樣的病歷能否構成傷殘等級

等呢抓緊申請工傷認定馬超期限病情否穩定工傷兩概念啊先認定工傷至於病情穩定能能申請勞能力鑒定兩事情別間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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