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傷初診可疑骨折28天後診斷為陳舊性骨折還算工傷嗎
工傷初診可疑骨折,28天後診斷為陳舊性骨折算工傷.
陳舊性骨折系指三周以後,骨折的畸形癒合、遲緩癒合和不癒合而言。職工工傷初診為可疑骨折,28天以後診斷為陳舊性骨折,是工傷致骨折沒有癒合,應當算工傷所致。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以前陳舊性骨折,現在在工廠上班復發了能算工傷嗎
如果是因為工作造成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如果不是工作造成的,無法認定工傷。
3、傷者小時有骨折,已形成陳舊性骨折,現在工傷正好傷到舊患,能否評殘
骨折會在傷後2-5年就形成牢固的骨性癒合,
尤其是未成年人,幾乎可以修復到與正常骨一致。
新的損傷如果造成了骨折,則從根本上破壞了原來牢固的骨性結構,
完全是等同於一般的骨折。
工傷有骨折就可以評殘,
首先,你需要有影像片確證你傷前骨折已癒合良好;
其次,你需要一個會分析問題的法醫。
4、陳舊性骨折算工傷嗎
陳舊性骨折是指傷後2~3周以後就診的診斷,當然這中間一般是失治或誤治的。
「工傷」的定義是:「由於工作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事故為工傷。」
所以如果早期的損傷是在上述定義范圍內的,就可以定為工傷。由於具體情況不明,您可以與單位的有關部門協商。
5、陳舊性骨折能算工傷嗎我我
陳舊性骨折是曾經的傷害造成,與當前工傷無關,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4.3對原有傷殘及合並症的處理
在勞動能力鑒定過程中,工傷或職業病後出現合並症,其致殘等級的評定以鑒定時實際的致殘結局為依據。
如受工傷損害的器官原有傷殘或疾病史,即:單個或雙器官(如雙眼、四肢、腎臟)或系統損傷,本次鑒定時應檢查本次傷情是否加重原有傷殘,如若加重原有傷殘,鑒定時按事實的致殘結局為依據;若本次傷情輕於原有傷殘,鑒定時則按本次傷情致殘結局為依據。
對原有傷殘的處理適用於初次或再次鑒定,復查鑒定不適用於本規則。
6、陳舊性骨折在什麼情況下算工傷
由於新的工傷造成原骨折部位又發生新的損害的
7、本人陳舊性骨折可以要求工傷嗎
是否屬於工傷,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決定。因此可自發生事故傷害之日起一年內向由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確定是否屬於工傷。需提供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