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肘關節骨折缺血性壞死

發布時間:2020-03-23 06:51:32

1、速求骨科損傷並發症的原因!

骨傷的並發症:關節僵硬
受傷肢體長期固定,既可形成靜脈血及淋巴液迴流不暢,患肢組織腫脹,漿液纖維性滲物和纖維蛋白沉積在組織中,可使關節內外組織發生粘連。關節內及其周圍的肌肉也發生攣縮,使關節活動發生不同程度的障礙。
預防方法:受傷後,先用外敷葯外敷,在用夾板固定。如受傷處不易用夾板固定,也要等到腫脹消退後,再打石膏固定。如手術傷口好後,一定要進早進行功能鍛煉,如有條件可用外敷葯幫助恢復治療。

骨傷的並發症:缺血性骨壞死
大家知道骨頭的營養是有血液供應得,骨傷後,由於骨傷處的血液供應和循環被破壞,使骨頭發生缺血性壞死。如股骨頸骨折股骨頭壞死,腕舟骨骨折後腕舟骨壞死。
預防方法:受傷後,用外敷葯外敷,消腫止痛,活血化瘀。快速疏通被堵塞的毛細血管,以防長時間的固定、制動造成骨壞死。

骨傷的並發症:損傷性骨化
關節附近的骨折和關節脫位,均可形成骨膜剝離,造成骨膜下血腫。處理不當血腫經機化,也可在關節附近的軟組織內形成廣泛的骨化,影響關節功能。
預防方法:骨折關節脫位正位後,用外敷葯消除血腫,已防骨化。

骨傷的並發症:缺血性攣縮
這是肱骨髁上骨折或前臂骨折最嚴重的並發症。可因骨折端刺傷血管、動脈痙攣、傷肢極度腫脹壓迫血管、或因骨折的外固定包紮太緊等原因,導致前臂供血不足,肌肉發生不同程度的壞死和變性,繼而機化為結締組織所代替,後期則產生疤痕收縮。典型的缺血性攣縮後遺畸形表現為:掌指關節過度伸展,腕及指間關節屈曲,拇指內收,手的功能幾乎完全喪失。
缺血性攣縮治療困難,故應避免發生。骨折後,若傷肢遠側動脈搏動消失,即應採取積極的措施。至於肢體有持續性疼痛、發冷、蒼白或紫紺、腫脹、手指麻木不能主動活動,特別是被動活動可以引起肢體深部極度疼痛等已是早期病象,應立即加以處理。
預防方法:
解除壓迫:未經復位的骨折,應立即進行復位,解除血管壓迫。如已包紮,應立即拆除過緊的夾板,或縱行剖開管型石膏。傷口腫脹者,必需消腫。如肘關節腫脹明顯,應將肘關節略伸直,以免肘關節屈曲過甚影響血液循環。

骨傷的其它並發症
早期並發症:
1、休克。
2、顱腦及內臟合並傷。
3、神經血管傷。
這些症狀應做好妥善的臨時固定,送醫院治療。
晚期並發症:
1、墜積性肺炎:多發於長期卧床的病人。應鼓勵傷員功能鍛煉,多做深呼吸運動,幫助翻身,爭取及早下床。
2、褥瘡:多發生在脊椎骨折的病人。常發生在骨隆起處,應勤翻身,保持皮膚和床褥乾燥清潔,在骨隆起處加襯墊或墊圈避免長期受壓,褥瘡一般是可以預防的。
3、泌尿系結石:由於長期卧床,一方面全身骨胳發生廢用性脫鈣,尿鈣排出增加,另一方面尿流緩慢,排尿不暢,殘余尿增加,因此鈣鹽易於沉著形成結石。應鼓勵病人多飲水,積極地進行功能鍛煉,保持尿液酸性,預防結石的形成。

2、骨關節損傷與疾病康復治療方案及圖解的目錄

第1章 康復醫學的基本知識
1.1康復的含義和作用
1.2康復治療過程中如何調整自身心態
1.3康復治療和練習中的注意事項
1.4康復治療的特點
1.5康復及功能練習中常用術語的含義
第2章關節及脊柱脊髓的解剖簡介
2.1關節的結構
2.2肩關節的結構
2.3肘關節的結構
2.4腕關節的結構
2.5髖關節的結構
2.6膝關節的結構
2.7踝關節的結構
2.8脊柱的結構
2.9骨盆的結構
2.10脊髓解剖簡介
第3章肩關節損傷和疾病的康復
3.1肩關節損傷和疾病的康復目標
3.2肩關節脫位的康復
3.2.1肩關節脫位概述
3.2.2肩關節脫位術後康復方案
3.3肩關節周圍炎的康復
3.3.1肩關節周圍炎概述
3.3.2肩關節周圍炎康復方案
3.4肩袖損傷的康復
3.4.1肩袖損傷概述
3.4.2肩袖修補術後康復方案(小到中撕裂)
3.4.3肩袖修補術後康復方案(中到大撕裂)
3.5肩關節盂唇損傷修補術後的康復
3.5.1肩關節盂唇損傷概述
3.5.2肩關節盂唇損傷修補術後康復方案
3.6肱骨外科頸骨折的康復
3.6.1肱骨外科頸骨折概述
3.6.2肱骨外科頸骨折術後康復方案
第4章肘關節損傷和疾病的康復
4.1肘關節損傷和疾病的康復目標
4.2肘關節損傷內側副韌帶損傷的康復
4.2.1肘關節內側肌肉韌帶損傷概述
4.2.2肘關節內側肌肉韌帶裝置損傷康復方案
4.3肱骨外上髁炎(網球肘)的康復
4.3.1肱骨外上髁炎(網球肘)概述
4.3.2肱骨外上髁炎術後康復方案
4.4肘關節關節鏡術後的康復
4.4.1肘部關節鏡手術概述
4.4.2肘關節關節鏡手術後康復方案
4.5肘關節骨折康復
4.5.1肘關節骨折概述
4.5.2肘關節骨折康復方案腕關節損傷和疾病的康復
5.1腕關節損傷和疾病的康復目標
5.2腕管綜合征(滑鼠手)損傷的康復
5.2.1腕管綜合征(滑鼠手)概述
5.2.2腕管綜合征術後康復方案
5.3腕關節骨折的康復
5.3.1腕關節常見骨折概述
5.3.2腕關節骨折(非手術治療)康復方案
5.3.3腕關節附近骨折術後康復方案
第6章髖關節及股部損傷和疾病的康復
6.1髖關節損傷和疾病的康復目標
6.2髂脛束攣縮(彈響髖)松解術後的康復
6.2.1髖脛束攣縮(彈響髖)概述
6.2.2髖脛束攣縮(彈響髖)松解術後康復方案
6.3股骨頸骨折的康復
6.3.1股骨頸骨折概述
6.3.2股骨頸骨折(切開復位內固定)術後康復方案
6.3.3股骨頸骨折(骨牽引治療)康復方案
6.4股骨頭缺血性壞死的康復
6.4.1股骨頭缺血性壞死概述
6.4.2股骨頭缺血性壞死康復方案
6.5全髖關節置換術後的康復
6.5.1全髖關節置換術概述
6.5.2全髖關節置換術後康復方案
6.6股骨幹骨折的康復
6.6.1股骨幹骨折概述
6.6.2股骨幹骨折(切開復位內固定)術後康復方案
第7章膝關節損傷和疾病的康復
7.1膝關節損傷和疾病康復的一般原則和目標
7.2膝關節韌帶損傷的康復
7.2.1膝關節前交叉韌帶損傷概述
7.2.2膝關節前交叉韌帶重建術後康復方案
7.2.3膝關節後交叉韌帶重建術後康復方案
7.2.4膝關節側副韌帶損傷術後康復方案
7.2.5膝關節聯合傷術後康復方案
7.3膝關節其他常見損傷的康復
7.3.1膝關節髕骨脫位術後康復方案
7.3.2膝關節髕腱斷裂的術後康復方案
7.4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術後的康復
7.4.1半月板損傷概述
7.4.2關節鏡下半月板修整(或切除)術後康復方案
7.4.3半月板修復(縫合、半月板釘及半月板箭等各種固定方式)術後康復方案
7.5膝關節軟骨損傷術後康復
7.5.1膝關節軟骨損傷概述
7.5.2關節軟骨微骨折處理術後康復方案
7.6膝關節滑膜炎術後的康復
7.6.1膝關節滑膜炎概述
7.6.2膝關節滑膜切除(清掃)術後康復方案
7.7膝關節附近骨折的康復
7.7.1膝附近骨折術後的常規康復方案
7.7.2脛骨平台骨折術後康復方案
7.7.3髕骨骨折(石膏固定非手術治療)康復方案
7.7.4髕骨骨折(張力帶固定)術後康復方案
7.8全膝關節置換術後康復
7.8.1全膝關節置換術後康復的特點
7.8.2全膝關節置換術後康復方案
第8章踝關節損傷和疾病的康復
8.1踝關節損傷和疾病的康復目標
8.2踝關節韌帶損傷(斷裂)的康復
8.2.1踝關節韌帶損傷概述
8.2.2踝關節內、外側副韌帶斷裂縫合術後康復方案
8.2.3踝關節內、外側副韌帶損傷非手術治療康復方案
8.3跟腱斷裂的康復
8.3.1跟腱斷裂概述
8.3.2跟腱斷裂縫合術後康復方案
8.3.3跟腱斷裂非手術治療康復方案
8.4跟腱攣縮延長術後的康復
8.4.1跟腱攣縮概述
8.4.2跟腱攣縮延長術後的康復方案
8.5踝關節骨折的康復
8.5.1踝關節骨折概述
8.5.2踝關節骨折手術治療康復方案
8.5.3踝關節骨折保守治療石膏固定康復方案
第9章骨盆骨折的康復
9.1骨盆骨折康復的一般原則和目標
9.2穩定性骨盆骨折的康復
9.2.1穩定性骨盆骨折概述
9.2.2穩定性骨盆骨折康復方案
9.3骨盆不穩定骨折的康復
9.3.1骨盆不穩定性骨折概述
9.3.2骨盆不穩定骨折康復方案
第10章外傷性脊髓損傷的康復
10.1脊髓損傷概述
10.2脊髓損傷的特點和一般康復目標
10.3脊髓損傷術後的康復治療方案
10.3.1脊髓損傷術後康復治療的注意事項
10.3.2脊髓損傷術後康復方案
第11章頸肩痛腰腿痛的康復
11.1脊柱病變的康復目標
11.2頸椎病的康復
11.2.1頸椎病概述
11.2.2頸椎病保守治療康復方案
11.2.3頸椎病術後康復方案
11.3腰椎間盤突出症的康復
11.3.1腰椎間盤突出症概述
11.3.2腰椎間盤突出症非手術治療康復方案
11.3.3腰椎間盤突出症術後康復方案
11.4腰椎滑脫的康復
11.4.1腰椎滑脫概述
11.4.2腰椎滑脫保守治療康復方案
11.4.3腰椎滑脫術後康復方案
11.5腰椎管狹窄症的康復
11.5.1腰椎管狹窄症概述
11.5.2腰椎管狹窄症手術後康復方案
11.5.3腰椎管狹窄症非手術治療康復方案
11.6腰肌纖維質炎(肌肉筋膜炎)的康復
11.6.1腰肌纖維質炎(肌肉筋膜炎)概述
11.6.2腰肌纖維質炎(肌肉筋膜炎)康復方案
第12章日常生活動作指導及術後康復護理
12.1日常生活動作指導
12.2正確體位擺放和體位轉移
12.2.1正確的體位擺放
12.2.2正確的體位轉移
12.3骨與關節傷病的康復護理
12.3.1傷病期間的心理護理
12.3.2疼痛的護理
12.3.3上肢骨與關節損傷的康復護理
12.3.4下肢骨與關節損傷的康復護理
12.4骨與關節損傷術後的康復護理
12.4.1手術期間的心理護理
12.4.2術後疼痛的護理
12.4.3傷口局部的護理
12.4.4上肢骨與關節損傷術後的康復護理
12.4.5下肢骨與關節損傷術後的康復護理
12.5脊柱、脊髓損傷的康復護理
12.5.1脊柱骨折的康復護理
12.5.2脊髓損傷的康復護理
12.6正確用拐方法
12.7負重練習的方法
第13章功能練習方法及圖解
13.1肌力練習的方法及圖解
13.2關節活動度練習的方法及圖解
13.3功能性練習的方法及圖解
13.4手功能練習的方法及圖解
參考文獻

3、骨折後遺症

4、肘關節粉碎性骨折多少錢?

你好,如果你朋友的骨折粉碎程度不是很嚴重的話(大概在四塊骨頭左右),直接採用夾板體外固定就可以,不必要開刀手術固定,因為手術的費用是相當大的,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不建議開刀,因為開刀也只是固定斷骨而已,對骨頭的生長沒有多大幫助,建議選用中醫治療,因為只有中葯才能幫助斷骨在最短時間內快速生長癒合,早期一個月內的骨折,治療大概在25到30天可基本痊癒,70歲以上老人骨折和粉碎性骨折則需要40到45天左右也可達到基本痊癒了,而中醫治療所花的費用與西醫的手術費用相對來說,少只又少了,大概在2千元左右就可以痊癒了。骨折早期,忌吃高鈣食物,西葯慎用,尤其是含激素的葯物忌用,以免骨頭病變壞死。
祝你女友早日康復!

5、肘部鷹嘴骨骨折的傷殘等級以及賠償

您好,傷殘等級是指恢復後對原有的生理結構和生活質量的影響,其中十級最輕,您說的這種情況,還需要視最終的治療效果和事故鑒定中心的最終鑒定。

以下,為《人體損傷致殘程度鑒定標准》,既然指致殘,那麼,就不是說受傷就能得到認定的了,可以說,最好還是別評上的好啊,那樣說明身體和生活都沒有受到永久性的不可恢復(至少在規定時間內未能恢復)的創傷。

人體損傷致殘程度鑒定標准(試行)

1.總則

1.1本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為基礎,結合我省法醫檢案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殘疾的鑒定提供依據。

1.2適用范圍

本標准適用於全省各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中涉及人體損傷的殘疾程鑒定,但法律、法規、最高人民法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1.3鑒定原則

鑒定應當結合受傷當時的傷情,分析殘疾同損傷之間的關系,依據人體損傷的後果或結局,實事求是進行。

1.4 鑒定時機

鑒定應在損傷及其所致並發症經治療達到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症狀穩定狀態(包括醫療終結和醫療依賴)後進行。

1.5 殘疾等級劃分

本標准依據傷者治療後臨床症狀穩定時的器官損傷、功能障礙,日常生活、工作、學習和社會交往能力的喪失程度及其對醫療和護理依賴的程度,適當考慮了由於傷殘引起的社會心理因素的影響,將殘疾分為一至十級,最重為一級,最輕為十級。

殘疾等級劃分依據

1.5.1一級殘疾的劃分依據

⑴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
⑵存在醫療依賴;
⑶意識消失;
⑷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一級護理依賴;
⑸各種活動嚴重受限而卧床;
⑹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1.5.2二級殘疾的劃分依據

⑴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
⑵存在醫療依賴;
⑶日常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二級以上護理依賴;
⑷各種活動嚴重受限,僅限於床上或椅子上活動;
⑸不能工作;
⑹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1.5.3三級殘疾的劃分依據

⑴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
⑵存在醫療依賴;
⑶日常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三級以上護理依賴;
⑷各種活動嚴重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⑸明顯職業受限;
⑹社會交往困難。

1.5.4四級殘疾的劃分依據

⑴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重度功能障礙或並發症;
⑵存在醫療依賴;
⑶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⑷各種活動嚴重受限,僅限於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⑸職業種類受限;
⑹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1.5.5五級殘疾的劃分依據

⑴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度的功能障礙或並發症;
⑵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⑶各種活動中度受限,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⑷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⑸社會交往貧乏。

1.5.6六級殘疾的劃分依據

⑴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礙或並發症;
⑵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⑶各種活動中度受限,活動能力降低;
⑷不能勝任原工作;
⑸社會交往狹窄。

1.5.7七級殘疾的劃分依據

⑴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礙或有並發症;
⑵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⑶各種活動中度受限,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⑷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⑸社會交往能力降低。

1.5.8八級殘疾的劃分依據

⑴器官部分缺損或畸形,輕度功能障礙;
⑵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重度受限;
⑶各種活動輕度受限,遠距離流動受限;
⑷斷續工作;
⑸社會交往受約束。

1.5.9九級殘疾的劃分依據

⑴器官部分缺損或畸形,輕度功能障礙;
⑵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中度受限;
⑶工作、學習能力下降;
⑷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5.10十級殘疾的劃分依據

⑴器官部分缺損或畸形,輕度功能障礙;
⑵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⑶工作、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⑷社會交往能力受影響。

1.6 多處(種)殘疾的鑒定

被鑒定人有2處(種)以上的殘疾等級者,應分別進行評殘,並以最重的殘疾等級作為最終鑒定結論。相同的最重等級達2項以上的應晉升一級。

1.7 對原有殘疾和疾病的處理

受傷器官原有殘疾或疾病的,應以本次損傷後實際致殘後果或結局為依據進行鑒定,但須說明原有殘疾的等級或傷病(殘)比。

1.8 鑒定人

1.8.1鑒定人條件:鑒定人應具有法醫學鑒定人資格

1.8.2鑒定人權利和義務:鑒定人有權了解與損傷有關的案情,調閱案卷和病歷,勘驗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體格檢查和必要的特殊儀器檢查。鑒定人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規定,保守案件秘密。

2 分則

2.1 一級殘疾
2.1.1 極重度智能減退;
2.1.2 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
2.1.3 三肢癱(肌力1級);
2.1.4 重度非肢體癱運動障礙;
2.1.5 植物性生存狀態;
2.1.6 遷延性昏迷狀態;
2.1.7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90%以上;
2.1.8 呼吸困難級;
2.1.9心功能不全級;
2.1.10小腸切除90%以上;
2.1.11雙腎切除或孤腎切除,用透析維持或同種腎移植術後腎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2.1.12 三肢(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2.2 二級殘疾

2.2.1 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2級);
2.2.2 三肢癱(肌力2級);
2.2.3 截癱、偏癱(肌力1級);
2.2.4 面部明顯瘢痕90%以上,容貌毀損和器官功能障礙;
2.2.5 雙眼球缺失;
2.2.6 一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5級;
2.2.7 雙側上頜骨或下頜骨完全性缺損;
2.2.8 一側上頜骨及下頜骨對側完全缺損;
2.2.9 一側全肺切除並胸廓成形,呼吸困難Ⅲ級;
2.2.10 肺功能重度損傷;
2.2.11 心功能不全級;
2.2.12 食管閉鎖或切除後,攝食依賴胃造瘺者;
2.2.13 肝損傷致重度肝功能損害;
2.2.14 肝外傷後發生門脈高壓三聯症或發生Budd-Chiari綜合征;
2.2.15 膽道損傷致重度肝功能損害;
2.2.16 孤腎部分切除後,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2.2.17 雙上肢在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2.2.18 二肢(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2.3 三級殘疾

2.3.1 重度智能減退;
2.3.2 三肢癱或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
2.3.3 截癱、偏癱(肌力2級);
2.3.4 完全性感覺性或混合性失語;
2.3.5 重度器質性精神障礙;
2.3.6 面部明顯瘢痕75%以上,容貌毀損和器官功能障礙;
2.3.7 面部重度毀容;
2.3.8 雙眼盲目4級;
2.3.9 一眼球缺失或盲目5級,另一眼盲目3級;
2.3.10 雙眼視野≤8%(或半徑≤5°);
2.3.11 一側上頜骨完全性缺損或下頜骨一側完全性缺損;
2.3.12 咽喉損傷致呼吸困難依賴氣管套管或造口;
2.3.13 氣管損傷致呼吸困難依賴氣管套管或造口;
2.3.14 一側全肺切除並胸廓成形;
2.3.15 小腸切除3/4以上,未施行逆蠕動吻合術;
2.3.16 肝切除3/4以上;
2.3.17 全胰切除;
2.3.18 一側腎切除,對側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2.3.19 雙上肢在腕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2.3.20 雙下肢在膝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2.3.21 二肢(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2.4 四級殘疾

2.4.1三肢癱或四肢癱(二肢肌力3級);
2.4.2 截癱、偏癱(肌力3級);
2.4.3 中度非肢體癱運動障礙;
2.4.4 重度外傷性癲癇;
2.4.5 面部明顯瘢痕50%以上,容貌毀損和器官功能障礙;
2.4.6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70%以上;
2.4.7 雙眼盲目3級;
2.4.8 一眼球缺失或盲目5級,另一眼低視力2級或視野≤24%(或半徑≤15°);
2.4.9 雙眼視野≤16%(或半徑≤10°);
2.4.10 雙耳聽力損失≥91dBHL;
2.4.11 一側上頜骨缺損1/2以上;
2.4.12 下頜骨缺損6cm以上 ;
2.4.13 甲狀腺功能重度損害;
2.4.14 甲狀旁腺功能重度損害;
2.4.15 一側全肺切除;
2.4.16 一側胸廓成形(切除6根肋骨以上);
2.4.17 雙側肺葉切除;
2.4.18 心功能不全級;
2.4.19 小腸切除3/4以上,施行逆蠕動吻合術;
2.4.20 全結腸、直腸、肛門切除,回腸造瘺;
2.4.21 肝切除2/3以上;
2.4.22 肝損傷致中度肝功能損害;
2.4.23 膽道損傷致中度肝功能損害;
2.4.24 胰次全切除,胰島素依賴;
2.4.25 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2.4.26 雙側輸尿管損傷致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2.4.27 永久性輸尿管腹壁造瘺;
2.4.28 膀胱全切除;
2.4.29 雙側腎上腺缺失;
2.4.30 陰莖完全缺失、萎縮或嚴重畸形,完全喪失功能;
2.4.31 雙側睾丸缺失、萎縮,完全喪失功能;
2.4.32 雙側卵巢缺失、萎縮,完全喪失功能;
2.4.33 樞椎齒突骨折或環椎骨折脫位,遺有脊髓受壓或椎基底動脈供血不足;
2.4.34 雙手十指完全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2.4.35 雙手掌缺失90%以上;
2.4.36 一上肢在肘關節以上缺失;
2.4.37 雙下肢在踝關節以上缺失。

2.5 五級殘疾

2.5.1 單肢癱(肌力1級);
2.5.2 完全性運動性失語;
2.5.3 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
2.5.4 腦脊液漏不能修補;
2.5.5 雙側面神經完全麻痹;
2.5.6 重度尿崩症;
2.5.7 面部明顯瘢痕25%以上,容貌毀損和器官功能障礙;
2.5.8 面部中度毀容;
2.5.9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60%以上;
2.5.10 雙眼低視力2級;
2.5.11 一眼球缺失或盲目5級,另一眼低視力1級;
2.5.12 雙眼視野≤32%(或半徑≤20°);
2.5.13 雙耳聽力損失≥81dBHL;
2.5.14 唇缺損累計長度大於上或下唇長度;
2.5.15 呼吸困難級;
2.5.16 兩肺葉切除;
2.5.17 肺葉切除後並胸廓成形;
2.5.18 肺功能中度損傷;
2.5.19 心臟瓣膜置換;
2.5.20 度房室傳導阻滯,安裝起搏器後;
2.5.21 食管狹窄,僅能進流質;
2.5.22 全胃切除;
2.5.23 小腸(包括回盲部)切除2/3以上;
2.5.24 肝損傷致輕度肝功能損害;
2.5.25 一側腎切除,對側腎功能不全代償期;
2.5.26 一側輸尿管狹窄,腎功能不全代償期;
2.5.27 永久性膀胱造瘺;
2.5.28 重度排尿障礙;
2.5.29 神經源性膀胱殘余尿大於或等於50毫升;
2.5.30 陰莖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2.5.31 脊柱骨折畸形癒合,並發或繼發椎管狹窄,遺有脊髓或脊神經根受壓;
2.5.32 雙手十指缺失90%以上;
2.5.33 雙手掌缺失70%以上;
2.5.34 一上肢在腕關節以上缺失;
2.5.35 雙足在跖跗關節以上完全缺失;
2.5.36 一下肢在膝關節以上缺失。

2.6 六級殘疾

2.6.1 中度智能減退;
2.6.2 四肢癱(肌力4級);
2.6.3 單肢癱(肌力2級);
2.6.4 不完全性失語;
2.6.5 中度外傷性癲癇;
2.6.6 中度器質性精神障礙;
2.6.7 面部明顯瘢痕10%以上,容貌毀損和器官功能障礙;
2.6.8 面部大量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75%以上,容貌毀損;
2.6.9 外鼻部缺損2/3以上(或嚴重畸形),容貌毀損;
2.6.10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的50%以上;
2.6.11 一眼低視力1級,另一眼低視力2級;
2.6.12 一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上瞼下垂遮蓋瞳孔1/2以上或眼瞼嚴重畸形;
2.6.13 雙眼視野≤40%(或半徑≤25°);
2.6.14 雙耳聽力損失≥71dBHL;
2.6.15 上、下頜骨部分缺損致牙齒脫落12枚以上;
2.6.16 下頜骨缺損4cm以上;
2.6.17 甲狀腺功能中度損害;
2.6.18 甲狀旁腺功能中度損害;
2.6.19 肺葉切除並肺段楔形切除;
2.6.20 冠狀動脈旁路移植;
2.6.21食管狹窄僅能進半流質;
2.6.22 排便重度障礙;
2.6.23 肝切除1/2以上;
2.6.24 膽道損傷致輕度肝功能損害;
2.6.25 胰切除1/2以上;
2.6.26 腹壁缺損大於腹壁的1/4;
2.6.27 腎功能中度障礙;
2.6.28 尿道狹窄需定期擴張;
2.6.29 尿道瘺不能修復;
2.6.30 睾丸損傷後萎縮,血睾酮低於正常值;
2.6.31 脊柱骨折畸形癒合,遺有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完全喪失;
2.6.32 骨盆環三處以上骨折,遺有髖臼向盆腔內突;
2.6.33 雙手十指缺失70%以上或功能喪失80%以上;
2.6.34 雙手掌缺失50%以上;
2.6.35 一手缺失;
2.6.36 肩、肘、腕關節中二個以上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2.6.37 一下肢在踝關節以上缺失;
2.6.38 一下肢髖、膝、踝關節中二個關節以上功能完全喪失。

2.7 七級殘疾

2.7.1 三肢癱(肌力4級);
2.7.2 單肢癱(肌力3級);
2.7.3 輕度非肢體癱運動障礙;
2.7.4 不完全性失用、失讀、失寫、失認等;
2.7.5 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覺缺失;
2.7.6 一側面神經完全性麻痹;
2.7.7 中度尿崩症;
2.7.8 面部明顯瘢痕30cm2以上,容貌毀損和器官功能障礙;
2.7.9 面部輕度毀容;
2.7.10 外鼻部缺損1/3以上(或嚴重畸形),嚴重影響容貌;
2.7.11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40%以上;
2.7.12 一眼球缺失;
2.7.13雙眼低視力1級;
2.7.14 雙眼視野≤48%(或半徑≤30°);
2.7.15 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2.7.16 雙耳聽力損失≥56dBHL;
2.7.17 舌缺損1/2以上;
2.7.18 張口度1cm以下;
2.7.19 顳下頜關節強直關節成形術後;
2.7.20 器質性失音;
2.7.21 限局性膿胸部分胸廓成形術後;
2.7.22 一肺葉切除;
2.7.23 肺功能輕度損傷;
2.7.24 心功能不全級;
2.7.25 食管重建術後並返流食管炎;
2.7.26 小腸(包括回盲部)切除1/2以上;
2.7.27 肝切除1/3以上;
2.7.28 胰切除1/3以上;
2.7.29 一側腎切除;
2.7.30 腎損傷致高血壓;
2.7.31 膀胱大部分切除;
2.7.32 女性雙側乳房缺失或嚴重畸形;
2.7.33 子宮切除;
2.7.34 脊柱骨折畸形癒合,遺有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80%以上;
2.7.35 骨盆環、髖臼骨折,遺有兩下肢相對長度相差8cm以上;
2.7.36 雙手十指缺失50%以上或功能喪失60%以上;
2.7.37 雙手掌缺失30%以上;
2.7.38 肩、肘、腕關節中一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2.7.39 雙足十趾缺失75%以上或十趾功能完全喪失;
2.7.40 一足跗跖關節以上缺失;
2.7.41 股骨、脛骨幹骨折,遺有畸形成角>40°或旋轉>40°;
2.7.42 下肢骨折,遺有8cm以上短縮畸形;
2.7.43 髖、膝關節中一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2.8 八級殘疾

2.8.1 輕度智能減退;
2.8.2 截癱、偏癱(肌力4級);
2.8.3 輕度器質性精神障礙;
2.8.4 第III對顱神經麻痹;
2.8.5 雙側面神經不完全性麻痹;
2.8.6 面部瘢痕30cm2以上,影響容貌和器官功能障礙;
2.8.7 面部大量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50%以上,影響容貌;
2.8.8 鼻尖及一側鼻翼缺失(或畸形),影響容貌;
2.8.9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30%以上;
2.8.10雙側眼瞼下垂遮蓋全部瞳孔,或雙側眼瞼嚴重畸形,影響容貌;
2.8.11 一眼盲目4級,或視野半徑≤5°;
2.8.12 雙眼視野≤64%(或半徑≤40°);
2.8.13 一側耳廓缺失伴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2.8.14 雙耳聽力損失≥41dBHL;
2.8.15 一耳聽力損失≥91dBHL;
2.8.16 牙齒脫落或折斷14枚以上;
2.8.17 上唇或下唇缺損1/3以上或上下唇缺損累計1/2以上;
2.8.18 甲狀腺功能輕度損害;
2.8.19 甲狀旁腺功能輕度損害;
2.8.20 肺段切除;
2.8.21 心臟異物滯留;
2.8.22 血管代用品重建血管;
2.8.23 胃大部分切除;
2.8.24 小腸切除1/2以上;
2.8.25 結腸切除1/2以上;
2.8.26 膽道損傷,膽腸吻合;
2.8.27 胰切除1/3以下;
2.8.28 脾摘除;
2.8.29 輕度排尿障礙;
2.8.30 雙側輸精管缺失,不能修復;
2.8.31 陰莖部分缺失或畸形;
2.8.32 一側腎上腺缺失;
2.8.33 陰道狹窄;
2.8.34 雙側輸卵管切除;
2.8.35 一側卵巢切除;
2.8.36 脊柱骨折畸形癒合,遺有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60%以上;
2.8.37 骨盆環、髖臼骨折,遺有兩下肢相對長度相差6cm以上;
2.8.38 雙手十指缺失25%以上或功能喪失40%以上;
2.8.39 雙手掌缺失20%以上;
2.8.40 肩、肘、腕關節中一關節功能喪失75%以上;
2.8.41 雙足十趾缺失50%以上或功能喪失75%以上;
2.8.42 雙側足弓結構破壞;
2.8.43 股骨、脛骨幹骨折,遺有畸形成角>30°或旋轉>30°;
2.8.44 一下肢骨折,遺有6cm以上短縮畸形;
2.8.45 髖、膝、踝關節中一關節功能喪失75%以上;
2.8.46 股骨頭缺血壞死;
2.8.47 四肢長管骨骨折不癒合;
2.8.48 四肢長管骨骨折並發慢性骨髓炎。

2.9 九級殘疾

2.9.1 單肢癱(肌力4級);
2.9.2 顱骨缺損25cm2以上,伴腦膨出;
2.9.3 輕度外傷性癲癇;
2.9.4 腦葉切除;
2.9.5 顱內異物;
2.9.6 第、Ⅴ、Ⅵ對顱神經麻痹;
2.9.7 輕度尿崩症;
2.9.8 面部瘢痕18cm2以上,影響容貌和器官功能障礙;
2.9.9 面部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 )25%以上,影響容貌;
2.9.10 發際邊緣瘢痕性禿發或其它部位禿發50%;
2.9.11 一側鼻翼缺失(或畸形),影響容貌;
2.9.12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20%以上;
2.9.13 一側眼瞼下垂遮蓋全部瞳孔或眼瞼嚴重畸形,影響容貌;
2.9.14 雙眼瞼下垂遮蓋瞳孔1/2以上或雙眼瞼畸形;
2.9.15 復視伴有眼球運動障礙;
2.9.16 損傷後一眼盲目3級或視野半徑≤10°;
2.9.17 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2.9.18 雙耳缺失相加大於一耳面積;
2.9.19 一耳聽力損失≥71dBHL;
2.9.20 牙齒脫落或折斷7枚以上;
2.9.21 舌缺損1/3以上;
2.9.22 支氣管成形術後;
2.9.23 八肋以上骨折畸形癒合;
2.9.24 肺內異物滯留;
2.9.25 呼吸困難級;
2.9.26 心臟、大血管修補;
2.9.27 心臟異物摘除;
2.9.28 食管切除不影響進食;
2.9.29 胃部分切除;
2.9.30 小腸切除小於1/2;
2.9.31 排便輕度障礙;
2.9.32 肝切除小於1/3;
2.9.33 膽道修補;
2.9.34 胰修補;
2.9.35 脾部分切除;
2.9.36 腹壁缺損10cm2以上;
2.9.37 一側腎部分切除;
2.9.38 膀胱部分切除;
2.9.39 輸尿管修補;
2.9.40 尿道修補;
2.9.41 一側睾丸、附睾切除;
2.9.42 一側輸精管缺失,不能修復;
2.9.43 女性一側乳房缺失或嚴重畸形;
2.9.44 一側輸卵管切除;
2.9.45 子宮部分切除;
2.9.46 脊柱骨折、脫位,遺有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40%以上;
2.9.47 頸椎骨折、脫位,遺有頸椎失穩,X線片示有椎體水平位移>3.5mm、角度位移>11°;
2.9.48 腰椎骨折、脫位,遺有腰椎失穩,椎體水平位移>3mm、角度位移>10°或第五腰椎與骶椎發生水平位移>4mm、角度位移>12°;
2.9.49 脊椎壓縮性骨折,前緣高度減少2/3以上;
2.9.50 骨盆環、髖臼骨折,遺有兩下肢相對長度相差4cm以上;
2.9.51 骨盆骨折、脫位,遺有恥骨聯合分離,及兩側骶髂關節脫位;
2.9.52 雙手指缺失10%或功能喪失20%以上;
2.9.53 雙手掌缺失10%以上;
2.9.54 上肢骨折,遺有6cm以上短縮畸形;
2.9.55 肩、肘、腕關節中一關節功能喪失50%以上;
2.9.56 前臂旋轉功能喪失75%以上;
2.9.57 雙足十趾缺失25%或功能喪失50%以上;
2.9.58 一側足弓結構破壞;
2.9.59 股骨、脛骨幹骨折,遺有畸形成角>20°或旋轉>20°;
2.9.60 下肢骨折,遺有4cm以上短縮畸形;
2.9.61 髖、膝、踝關節中一關節功能喪失50%以上;
2.9.62 四肢大關節人工關節置換;
2.9.63 創傷性關節炎

2.10 十級殘疾

2.10.1 邊緣智能狀態;
2.10.2 顱骨缺損9cm2以上;
2.10.3 顱骨凹陷性骨折20cm2,深度0.5cm以上;
2.10.4 腦脊液漏修補;
2.10.5 人格改變;
2.10.6 一側面神經不完全性麻痹;
2.10.7 面部瘢痕9cm2以上,影響容貌;
2.10.8 面部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30cm2以上,影響容貌;
2.10.9 頭皮損傷疤痕形成或頭皮無毛發40cm2以上;
2.10.10 鼻尖缺損(或畸形),最長徑線1cm以上,影響容貌;
2.10.11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5%以上;
2.10.12 一側上瞼下垂遮蓋瞳孔1/2以上或眼瞼畸形,影響容貌;
2.10.13 淚器損傷,手術無法改善溢淚;
2.10.14 一側人工晶體植入;
2.10.15 單純性復視;
2.10.16 一眼低視力1級;
2.10.17 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2.10.18 一耳聽力損失≥56dBHL;
2.10.19 牙齒脫落或折斷4枚以上;
2.10.20 舌尖部分缺損(畸形)影響進食、語言功能;
2.10.21 唇部分缺損顯露2牙寬、1/2牙冠以上;
2.10.22 張口度2cm以下;
2.10.23 面顱骨部分缺失或骨折畸形癒合,影響容貌;
2.10.24 器質性聲音嘶啞;
2.10.25 五肋以上骨折畸形癒合;
2.10.26 二肋以上缺失;
2.10.27 胸導管損傷;
2.10.28 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
2.10.29 肺修補;
2.10.30 肺內異物摘除;
2.10.31 膈肌修補;
2.10.32 消化道修補;
2.10.33 肝、脾修補;
2.10.34 腎修補;
2.10.35 膀胱修補;
2.10.36 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10.37 子宮、輸卵管、卵巢、陰道修補;
2.10.38 脊柱骨折、脫位,遺有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20%以上;
2.10.39 脊柱骨折、脫位,遺有三個椎節以上自然或手術融合;
2.10.40 頸椎骨折遺有後縱韌帶骨化;
2.10.41 樞椎齒突骨折;
2.10.42 胸、腰椎骨折,遺有小關節創傷性關節炎;
2.10.43 外傷性頸、腰椎間盤突出;
2.10.44 頸、腰椎椎板減壓;
2.10.45 脊椎壓縮性骨折,前緣高度壓縮1/2以上;
2.10.46 二個以上椎體橫突骨折不癒合;
2.10.47 骨盆骨折,遺有兩下肢相對長度相差2cm以上;
2.10.48 骨盆骨折、脫位,遺有恥骨聯合分離及單側骶髂關節脫位;
2.10.49 雙手十指缺失5%或功能喪失5%以上;
2.10.50 一手掌缺失5%;
2.10.51 上肢骨折,遺有4cm以上短縮畸形;
2.10.52 肩、肘、腕關節中一關節功能喪失25%以上;
2.10.53 前臂旋轉功能喪失50%以上;
2.10.54 雙足十趾缺失10%或功能喪失25%以上;
2.10.55 一側髕骨切除;
2.10.56 膝關節內或外翻畸形>15°,或反屈畸形;
2.10.57 股骨、脛骨幹骨折,遺有畸形成角>10°或旋轉>10°;
2.10.58 下肢骨折,遺有2cm以上短縮畸形;
2.10.59 髖、膝、踝關節中一關節功能喪失25%以上。

3 附則

3.1 殘疾程度判定基準
3.1.1 生活自理范圍,護理依賴分級
3.1.1.1 生活自理范圍主要包括下列五項:
a)進食;
b)大、小便;
C)翻身;
d)穿衣、洗漱;
e)自我移動.
3.1.1.2 護理依賴是指因傷致殘者生活不能自理,需他人護理者。護理依賴程度分為三級:
a)一級護理依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項均需護理者;
b)二級護理依賴: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五項中a、b二項加上c、d、e三項之一需要護理者;
c)三級護理依賴: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述五項中一項需要護理者。
3.1.2 醫療終結、 醫療依賴
醫療終結是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
醫療依賴是指因傷致殘後達到臨床症狀穩定,但仍不能

6、骨折晚期並發症是什麼

骨折的並發症:

1 早期——①休克、②脂肪栓塞綜合征、③重要內臟器官損傷、④重要周圍組織損傷、⑤骨筋膜室綜合征

2 晚期——①墜積性肺炎、②褥瘡、③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④開放性骨折感染、⑤骨化性肌炎、⑥創傷性關節炎、⑦關節僵硬、⑧急性骨萎縮、⑨缺血性骨壞死、⑩缺血性肌攣縮

晚期並發症即指:骨生長異常。。

7、左足距骨骨折伴距肘關節脫位內固定內有5個針、壞死幾率大嗎?每天該怎麼鍛煉。怎麼恢復

距骨骨折只要不是碎得很利害一般不會壞死 距骨只有兩三條血管供應血液 血供不是很好 你不是開放性骨折吧 缺血性壞死的幾率不大 沒看到你拍的片子不能多說 定期復查嗎 骨折的癒合情況怎樣 如果癒合的不錯 壞死的機率就更小 如果傷到關節面會影響功能的 兩個月了 對位好骨痂應該有很多了 功能鍛煉很重要 定期復查 配合醫生治療 具體的醫生會和你說的 祝你早日康復

8、外傷性骨折有早期和晚期的並發症嗎

早期並發症(1)休克:嚴重損傷,骨折引起大出血或重要器官損傷所致。

(2)脂肪栓塞綜合征:發生於成人,是由於骨折處骸腔內血腫張力過大破壞,脂肪滴進入破裂的靜脈竇內,可引起肺、腦脂肪栓塞。
脛腓骨骨折

(3)重要內臟器官損傷:①肝、脾破裂。②肺損傷。③膀骯和尿道損傷。④直腸損傷。

(4)重要周圍組織損傷:

①重要血管損傷;常見的如伸直型肋骨探上骨折,近側骨折端易造成肪動脈損傷,腔骨上段骨折的腔前或腔後動脈損傷,股骨鑰上骨折,遠側骨折端可致服動脈損傷。

②周圍神經損傷:特別是在神經與其骨緊密相鄰的部位,如肋骨中、下1/3交界處骨折極易損傷緊貼膚骨行走的撓神經,排骨頸骨折易致胖總神經損傷。

③脊髓損傷;為脊柱骨折和脫位的嚴重並發症,多見於脊柱頸段和胸腰段,可出現截癱。

(5)骨筋膜室綜合征:即由骨、骨間膜、肌間隔和深筋膜形成的骨筋膜室內肌肉和神經因急性缺血而產生的一系列早期癥候群。最多見於前臂掌側和小腿,常由損傷骨折的血腫和組織水腫使其室內內容物體積增加或外包紮過緊、局部壓迫使骨筋膜室容積減小而導致骨筋膜室內壓力增高所致。
晚期並發症(l)墜積性肺炎:多發生於因骨折長期卧床不起的患者,特別是
大臂粉碎性骨折
年老體弱和伴有慢性病的思者,有時可因此而危及患者生命,應鼓勵思者及早下床活動。

(2)褥瘡:嚴重骨折後患者長期卧床不起,身體骨突起處受壓,局部血液循環障礙易形成褥瘡。常見部位有能骨部、破部、足跟部。

(3)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多見於骨盆骨折或下肢骨折,下肢長時間制動,靜脈血迴流緩慢,加之損傷所致血液高凝狀態,易發生血栓形成。應加強活動鍛煉,預防其發生。

(4)感染:開放性骨折特別是污染較重或伴有較嚴重的軟組織損傷者,若清創不徹底,壞死組織殘留或軟組織覆蓋不佳,可能發生感染。處理不當可致化膿性骨髓炎。

(5)損傷性骨化:又稱骨化性肌炎。由於關節扭傷、脫位或關節附近骨折,骨膜剝離形成骨膜下血腫,處理不當使血腫擴大,機化並在關節附近軟組織內廣泛骨化,造成嚴重關節活動功能障礙。特別多見於肘關節。

(6)損傷性關節炎:關節內骨折,關節面遭到破壞,又未能准確復位,骨癒合後使關節面不平整,長期磨損易引起損傷件關節炎,致使關節活動時出現疼痛。

(7)關節僵硬:患肢長時間因定,靜脈和淋巴迴流不暢,關節周圍組織中漿液纖維性滲出和纖維蛋白沉積.發生纖維粘連.並伴有關節變和周圍肌攣縮,致使關節活動障礙。這是骨折和關節損傷最為常見的並發症。及時拆除固定和積極進行功能鍛煉是預防和治療關節僵硬的有效方法。

(8)急性骨萎縮:即損傷所致關節附近的病性骨質疏鬆,亦稱反射性交感神經性骨營養不良c好發於手、足骨折後,典型症狀是疼痛和血管舒縮紊亂。

(9)缺血性骨壞死:骨折使某一骨折段的血液供應被破壞,而發生該骨折段缺血性壞死。常見的有腕舟狀骨骨折後近側骨折段缺血性壞死。

(10)缺血性肌攣縮:多為骨筋膜室綜合征處理不當的嚴重後果,是骨折最嚴重的並發症之一。它可由骨折和軟組織損傷所致,也常因骨折處理不當造成,特別是外固定過緊。一日發生則難以治療,常致嚴重殘疾。典型的畸形是爪形手和爪形足。

9、我弟弟上個月肘關節骨折了,打了石膏。昨天去取。可是發現鷹嘴後有一塊灌膿了,有一角錢硬幣大小。周圍還

發現鷹嘴後有一塊灌膿了,有一角錢硬幣大小。周圍還有幾個血泡。原來軟組織損傷組織壞死了,需要清理傷口沖洗膿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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