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爸爸腿摔骨折了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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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於監護人未看管好小孩至其攀爬欄桿摔下受傷商場有責任嗎?
部分責任
3、不要攀爬商場護欄安全溫馨提示語。。。急用,稍微長點。
稍長一點:
生命不是放錄像,緣來緣盡只一回,為了您的安全,請勿攀爬護欄。
生命不能輕易翻越,記住你翻越的不是護欄,而是生命。
如果用做提示語可截取上面的內容:
為了您的安全,請勿攀爬護欄。
你翻越的不是護欄,而是生命。
注意安全,請勿翻越。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4、你好律師,我兒子今年十歲就讀三年級,在學校樓梯處攀爬不慎二樓掉到一樓導致大腿骨折,
要看具體的情況.根據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哪個部門都不好使,想要賠償,直接起訴吧
5、兒童拓展系列游樂設施商場里做兒童攀爬繩索探險樂園好做嗎
很不錯的,這是新項目,對於大一點的青少年還是很有吸引力的,只要商場人流量大就OK.
6、不要攀爬商場護欄的安全溫馨提示語有哪些?
1、生命不是放錄像,緣來緣盡只一回,為了您的安全,請勿攀爬護欄。
2、生命不能輕易翻越,記住你翻越的不是護欄,而是生命。
3、為了您的安全,請勿攀爬護欄。
4、你翻越的不是護欄,而是生命。
5、注意安全,請勿翻越。
7、我父親晚上在學校值班,逮到一個溜進教室的學生,該學生多次攀爬進到二、 三樓的教室,在追趕過程中,倆
學校要承擔責任,你父親承擔補充責任。
第三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第四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