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鎖骨骨折內固定鋼板容易斷嗎
不容易斷,不過盡量避免劇烈運動。
2、鎖骨骨折,做的內固定,對以後有什麼影響嗎?有沒有什麼後遺症阿?
開始有點 以後 鍛煉 些 日子 就 基本 不會有什麼 影響了!!
放心
3、左鎖骨骨折內固定術後,工傷鑒定能有幾級
鎖骨骨折做了內固定堅定工傷有10級左右的傷殘。
十級傷殘賠償標准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6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6 個月= 15306 元;
2.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 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4 個月×2551 元=10204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 個月 ×2551 元=2551 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5306 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 10204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2551 元=28061 元。
4、鎖骨骨折鋼板內固定,構成幾級傷殘?
鎖骨骨折分為交通意外所致和工傷導致兩種:
1.車禍造成的鎖骨骨折一般評不了傷殘等級,因為人正常走路摔一腳如果是肩膀受力或者先著地都可能會造成鎖骨的骨折,所以交通事故造成的鎖骨骨折很少能評傷殘的。
2.若是工傷造成的話,骨折就是十級,鋼板固定就是九級。如果是遠端鎖骨骨折並影響肩關節功能喪失或部分功能喪失可以鑒定為四到六級。
5、左鎖骨骨折內固定
片子上顯示的確實是骨不連,也就是骨折不癒合,具體原因需要你術前的骨折周圍情況和術後拍片的綜合考慮,特別是吸煙病人是很容易發生的,下一步治療方案還是應該咨詢你的手術醫生,因為他是最了解手術前後具體情況的人。
6、鎖骨骨折鋼板內固定40天了,能不能做些
鋼板鋼釘僅是起到固定斷骨不讓其移位錯位作用而已,實際對骨痂生長幫助並不大,40天的時間斷處是沒有完全長好的或生長骨痂也並不多,這樣的情況只能做一些非常輕微的活而已,要想盡快康復,僅是手術是遠遠辦不到的,術後仍需積極用葯治療才行,建議選用中草葯外敷治療就可以,用葯一周疼腫明顯減輕,15天後可適量活動手臂,大約治療在40天左右可康復。骨折嚴重的、耽誤時間過長的,治療的時間相對多延長一些。
7、鎖骨骨折,我行內固定的方法,請教斧正
我是這樣想的:中間的骨碎片通過鋼板用螺釘固定肯定是不行的,因為鋼板回下就是骨折線;單用答螺釘前後向固定也不行,因為中間的骨塊不固定到鋼板則存在不穩,就存在松動、移位的可能,而且鎖骨相對較小,到取內固定物後遺留不同走向的釘孔是否增加再骨折的幾率有待研究;減少鋼板下的兩道鋼絲是可行的,但是要花多一點時間,因為需要先退出少許螺釘才能取出;不用記憶合金一是經濟原因,二是剝離骨膜可能更多;鎖定鋼板更貴了----做個鎖骨要10000多塊,在基層沒幾個病人承受得起;螺釘過長是增加了神經血管損傷的幾率,但是也要想到,螺釘過短則會增加螺釘松脫的可能;損傷肺臟的可能性較小,因為鎖骨在肋骨外,而且進釘的方向與肺臟前面的夾角比較小。
另外,骨折的復位是沒問題的,術中看到的是解剖復位,塑形鋼板是為了使鋼板貼伏鎖骨。至於鋼絲難取的問題,是由於過多的骨痂形成所致,過多的骨痂形成多見於復位不好的骨折,或固定不好導致骨折端有微動的骨折。
這是我個人的看法,請多多指教。
8、左鎖骨骨折內固定能評十級傷殘嗎?
那麼如何簡便通俗的理解國家傷殘鑒定的標准,如何心中有數的了解鎖骨骨折傷殘鑒定不同結果的形成原因,以及如何認識傷殘鑒定結論的法律效力,相信看過本文後應該有一個清楚的把握。一、傷殘鑒定的兩個法律概念傷殘鑒定屬於 司法鑒定 ,如何理解 司法鑒定 的法律規定這里要強調兩個概念,一個是 司法鑒定 制度,一個是 司法鑒定 結論。 司法鑒定 制度屬於法律規定,法律規定是必須執行的,是不能改變的。 司法鑒定 結論不等同於法律規定,它只是按照法律規定要求完成的一項具體工作結果,既然是工作結果自然就可以進行工作評價。也就是說傷殘鑒定結論本身是存在准確與不準確、滿意與不滿意的客觀差異的,對於傷殘鑒定結論不服是可以提出肯定與否定的當事人意見的。如同法院訴訟,一審判決不是最終判決一個道理。二、傷殘鑒定的標准理解傷殘的定義最通俗、最簡單的解釋,就是因為身體受到外來傷害而導致的不同程度身體殘疾,即受傷後受傷部位經治療及功能訓練仍不能恢復正常功能或原有功能水平並由此帶來的生理功能影響,這個生理功能影響又因為影響程度的大小分為10個等級。鎖骨屬於人體的骨骼系統,骨骼系統的基本生理功能是支持、保護、運動、造血。從生理角度認識傷殘鑒定標准依據:其一、支持功能影響評殘多見於脊柱損傷和腳弓損傷;其二、保護功能影響評殘多見於顱骨損傷和多根肋骨損傷;其三、運動功能影響評殘多見於關節部位損傷;其四、造血功能影響評殘多見於兒童及青少年的骨骺損傷。股骨幹骨折和脛腓骨骨折是交通事故的常見骨折,因為交通事故的受傷部位多見於 下肢 。股骨幹骨折和脛腓骨骨折的生理功能影響,取決於治療結束後雙 下肢 長度相差在2公分以上,因為這種情況下當然影響人體的支持、運動功能,進而影響人體的正常生活和正常勞動。鎖骨不具備支持、保護、運動、造血生理功能,鎖骨骨折治療後即便存在對位不良,同樣不影響人體的支持、保護、運動、造血生理功能,所以鎖骨骨折正常情況下不應該構成傷殘。三、鎖骨骨折傷殘結論的形成原因鎖骨骨折能夠評 定傷殘 基本上都有一個特殊情況,就是骨折行鋼板內固定治療後,在鋼板沒有拆除之前進行傷殘評定。此時因鋼板在體內的被動牽制,肩關節活動度相應受到限制,由此鑒定書以關節活動受限進行傷殘評定。同樣情況,如果骨折癒合後拆除鋼板並輔以相應恢復訓練,則體內異物的被動牽制及關節活動連帶限制的影響就不復存在,即鎖骨骨折傷殘評定的理由一並不復存在。四、鎖骨骨折的常見類型及治療鎖骨骨折從大的方面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