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樓梯腳骨折的原因及經過
您好,建議您上傳骨折部位的X光片,如果骨折影響了踝關節的穩定則需要手術治療,腳部骨折後因為踝關節周圍軟組織和韌帶的損傷會造成踝關節腫脹疼痛,建議卧床時抬高患肢這樣有利於血液迴流消腫,可以輸一些甘露醇有利於消腫,飲食無需禁忌,不要。
2、下班在公司樓梯摔倒骨折算工傷嗎
首先,「工傷」的概念:
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相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事故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其次,跟你明確下工傷的范圍:
一、具體包括以下情況: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收到的事故傷害;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二、以下情況是同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所以,最終結合你描述的情況來看,應當適用「工作時間前後和場所內」這個構成要件。
建議你及時與公司溝通,由公司方面申請工傷認定。
3、樓梯摔倒導致骨折,算工傷嗎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4、從幾階樓梯跳下去會腳骨折?
你可以從第五階跳到第一階。注意一定要腳著地,千萬別臉著地!其實你完全可以裝骨折!你先跑兩圈,然後假裝摔倒!再抱著小腿假哭!當年我就靠這召在家玩了好幾天!
5、為什麼下樓梯比上樓梯更容易骨折,醫學解釋。
這個問題與其用醫學解釋不如用物理來解釋。這其實就是一個壓力差的問題。
有研究說,下樓梯膝蓋所承受的壓力是上樓梯時膝蓋承受壓力的500倍。
當我們向上踏步(上樓梯)時,我們只是克服重力做功,這時候膝蓋所承受的壓力來源只是我們身體所產生的重力勢能和骨骼肌、關節運動時所產生的彈性勢能而已。
但是當我們下樓梯的時候情況就不一樣了,我們所產生的力跟所承受的壓力是以在上樓梯所承受的基礎上疊加的。由於從高到低的關系,這里就有一個外在的勢能和因為慣性所產生的一個向下的加速度,然後每一次腳從高處向下與樓梯的階級相接觸到的一瞬間,由於碰撞相互作用時間很短,往往只有百分之幾秒甚至千分之幾秒,在這極短時間內動量發生很大變化,而對關節本身就構成了的一個劇烈的沖擊力。
而這各種力疊加在一起的時候,對膝關節的損害是特別大的,但由於年輕人健康的骨骼中有足夠的鈣與蛋白結合形成骨鈣蛋白(osteocalcin)可以維持骨骼的韌性而比較具有抗壓能力,再來就是關節腔中的關節滑液緩沖了一部分。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一般人都不太會只因為下樓梯而骨折。但要是年紀大了或者是缺鈣的話就風險比較大了。因為生理的關系對鈣的吸收越來越不好,然後導致骨質疏鬆,骨的脆性也就增加了。這樣就相當容易骨折。
厄……我想我應該是說清楚了。如果你覺得不清楚或有歧義,咱可以再討論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