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折怎麼命名
a.骨折根據骨的形狀命名有:1.橫形、斜形及螺旋形骨折 多發生在骨幹部,這是骨折的類型之一2.粉碎性骨折 骨碎裂成兩塊以上,稱粉碎性骨折。骨折線呈「T」形或「Y」形時,又稱「T」形骨折或「Y」形骨折,這是骨折的類型之一。3.壓縮骨折 松質骨因壓縮而變形,如椎體和跟骨,這是骨折的類型之一。4.星狀骨折 多因暴力直接著力於骨面所致,如顱骨及髕骨可發生星狀骨折。5.嵌入骨折 發生在長管骨幹骺端皮質骨和松質骨交界處。骨折後,皮質骨嵌插入松質骨內,可發生在股骨頸和肱骨外科頸等處,這是骨折的類型之一。6.青枝骨折 多發生在小兒,骨質部分斷裂,骨膜及部分骨質未斷,這也是骨折的類型之一。
b.根據AO命名,
c.根據外國人名字命名,如collen骨折,
d.解剖部位,如肱骨解剖頸骨折等。
2、骨折後做傷殘界定都是九級?
這可不一定。
要看骨折具體部位,骨折固定方式,骨折傷口愈後關節與骨骼功能狀況。
有可能評不到傷殘等級,也可能評到五、六級。
具體可以參考《GBT 16180-2014 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實際以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為准。
3、骨折的定義概念
骨折是指骨結構的連續性完全或部分斷裂。多見於兒童及老年人,中青年人也時有發生。
發生骨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三種情況:
1、直接暴力
暴力直接作用於骨骼某一部位而致該部骨折,使受傷部位發生骨折,常伴不同程度軟組織損傷。如車輪撞擊小腿,於撞擊處發生脛腓骨骨幹骨折。
2、間接暴力
間接暴力作用時通過縱向傳導、杠桿作用或扭轉作用使遠處發生骨折,如從高處跌落足部著地時,軀干因重力關系急劇向前屈曲,胸腰脊柱交界處的椎體發生壓縮性或爆裂骨折。
3、積累性勞損
長期、反復、輕微的直接或間接損傷可致使肢體某一特定部位骨折,又稱疲勞骨折,如遠距離行走易致第二、三跖骨及腓骨下1/3骨幹骨折。
(3)創傷性骨折定義擴展資料
骨折後的治療一般包括保守和手術治療兩種。對於不同骨折的分型治療都有嚴格考量,只要能保證骨折端充足的血液供應,給予骨骼理想的復位、有效的固定,並且在不影響固定的前提下盡早進行功能鍛煉即可。
大多數骨折都是由於跌倒造成的,同時,它也是導致老人發生血栓、肺部感染等危險情況的一大關鍵原因。導致跌倒的因素多種多樣,但是睡眠過少或過多時都需引起注意。專家提示,積極改善睡眠質量,有助於預防老年人發生骨折。
骨折癒合的標准有局部無壓痛,無縱向叩擊痛;局部無異常活動;X線照片顯示骨折線模糊,有連續性骨痂通過骨折線等等。骨折癒合的基礎是骨膜成骨細胞再生。
4、骨折的分類
(一)依據骨折是否和外界相通可分為:
1.開放性骨折 骨折附近的皮膚和粘膜破裂,骨折處與外界相通
恥骨骨折引起的膀胱或尿道破裂,尾骨骨折引起的直腸破裂,均為開放性骨折。因與外界相通,此類骨折處受到污染。
2.閉合性骨折 骨折處皮膚或粘膜完整,不與外界相通。此類骨折沒有污染。
(二)依據骨折的程度分類
1.完全性骨折 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全部中斷,管狀骨骨折後形成遠、近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骨折段。橫形、斜形、螺旋形及粉碎性骨折均屬完全性骨折。
2.不完全性骨折 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僅有部分中斷,如顱骨、肩胛骨及長骨的裂縫骨折,兒童的青枝骨折等均屬不完全性骨折。
(三)依據骨折的形態分類
1.橫形、斜形及螺旋形骨折 多發生在骨幹部。
2.粉碎性骨折 骨碎裂成兩塊以上,稱粉碎性骨折。骨折線呈「T」形或「Y」形時,又稱「T」形骨折或「Y」形骨折。
3.壓縮骨折 松質骨因壓縮而變形,如椎體和跟骨。
4.星狀骨折 多因暴力直接著力於骨面所致,如顱骨及髕骨可發生星狀骨折。
5.凹陷骨折 如顱骨因外力使之發生部分凹陷。
6.嵌入骨折 發生在長管骨幹骺端皮質骨和松質骨交界處。骨折後,皮質骨嵌插入松質骨內,可發生在股骨頸和肱骨外科頸等處。
7.裂紋骨折 如長骨幹或顱骨傷後可有骨折線,但未通過全部骨質。
8.青枝骨折 多發生在小兒,骨質部分斷裂,骨膜及部分骨質未斷。
9.骨骺分離 通過骨骺的骨折,骨骺的斷面可帶有數量不等的骨組織,是骨折的一種.
(四)依據解剖部位來分類
如脊柱的椎體骨折,附件骨折,長骨的骨幹骨折,骨骺分離,干骺端骨折,關節內骨折等。
(五)依據骨折前骨組織是否正常分類
1.外傷性骨折 骨結構正常,因暴力引起的骨折,稱之為外傷性骨折。
2.病理性骨折 病理性骨折不同於一般的外傷性骨折,其特點是在發生骨折以前,骨本身即已存在著影響其結構堅固性的內在因素,
這些內在因素使骨結構變得薄弱,在不足以引起正常骨骼發生骨折的輕微外力作用下,即可造成骨折。
(六)依據骨折穩定程度分類
1.穩定性骨折 骨折復位後經適當的外固定不易發生再移位者稱穩定性骨折。如裂縫骨折、青枝骨折、嵌插骨折、長骨橫形骨折等。
2.不穩定性骨折 骨折復位後易於發生再移位者稱不穩定骨性骨折,如斜形骨折,螺旋骨折,粉碎性骨折。股骨幹既是橫骨折,因受肌肉強大的牽拉力,不能保持良好對應,也屬不穩定骨折。
(七)依據骨折後的時間分類
1.新鮮骨折 新發生的骨折和尚未充分地纖維連接,還可能進行復位者,2~3周以內的骨折。
2.陳舊性骨折 傷後三周以上的骨折,三周的時限並非恆定,例如兒童肘部骨折,超過10天就很難整復。
5、大腿創傷性骨折屬於骨科還是外科
您好 大腿的骨折 屬於骨科,到醫院掛號處直接說大腿骨折 掛骨科 就可以了
祝患者早日康復!
6、顱腦損傷的分類及定義
臨床應用分類
以顱腦損傷部位和損傷的病理形態改變為基礎。首先根據損傷部位分為顱傷和腦傷兩部分,二者又分為開放性和閉合性損傷。
腦損傷依據硬腦膜是否完整,分為開放性顱腦損傷(open craniocerebral injury)和閉合性顱腦損傷(closed craniocerebral injury)。前者的診斷主要依據硬腦膜破裂,腦脊液外流,顱腔與外界交通。顱底骨摺合並腦脊液漏者又稱之為大腦內開放性腦損傷。閉合性腦損傷又可以分為原發性和繼發性兩類。
根據病情輕重分類
臨床應用分型只能對顱腦損傷患者進行受傷部位和病理類型做出診斷和分型,而無法對患者病情的輕重進行判斷。我國於1960年首次制定了"急性閉合性顱腦損傷的分型"標准,按昏迷時間、陽性體征和生命體征將病情分為輕、中、重3型,經兩次修訂後已較為完善,已成為國內公認的標准。
1、輕型
(1)傷後昏迷時間O~30分鍾;
(2)有輕微頭痛、頭暈等自覺症狀;
(3)神經系統和CSF檢查無明顯改變。主要包括單純性腦震盪,可伴有或無顱骨骨折。
2、中型
(1)傷後昏迷時間12小時以內;
(2)有輕微的神經系統陽性體征;
(3)體溫、呼吸、血壓、脈搏有輕微改變。主要包括輕度腦挫裂傷,伴有或無顱骨骨折及蛛網膜下腔出血,無腦受壓者。
3、重型
(1)傷後昏迷12小時以上,意識障礙逐漸加重或再次出現昏迷;
(2)有明顯神經系統陽性體征;
(3)體溫、呼吸、血壓、脈搏有明顯改變。主要包括廣泛顱骨骨折、廣泛腦挫裂傷及腦干損傷或顱內血腫。
4、特重型
(1)腦原發損傷重,傷後昏迷深,有去大腦強直或伴有其他部位的臟器傷、休克等;
(2)已有晚期腦疝,包括雙側瞳孔散大,生命體征嚴重紊亂或呼吸已近停止。
7、創傷的種類(四種)
創傷的定義和分類
定義 體表或體內軟組織損的現象。
分類
開放性創傷:皮膚和粘膜有損傷現象,又稱外傷。
閉合性創傷:體內軟組織已破損,但表皮和粘膜仍完整的現象,又稱挫傷。
一般常見創傷的種類和徵象
開放性創傷 擦傷 淺層皮膚受傷,通常只為皮受損。微血管受損,出血量不多。易有異 物粘著。有被感染的危險,應徹底清潔傷口。
切割傷 傷口多半較為整齊。出血情形較多。嚴重割傷會深入肌肉、肌腱、神經等。可能伴隨嚴重出血,應止血和預防休克。
撕裂傷 傷口呈鋸齒形或不規則狀、不易癒合。出血可能快且嚴重。傷口深層組織易受感染。防止大量出血。裂開之表皮或組織不可撕開。應注意深層傷口之清潔。
穿剌傷 依穿剌物的大小決定傷口的大小。流血少但傷口可能較深。可能傷及內部器官。穿剌物不可隨便拔除。
斷裂傷 因組織離開身體常並有大量出血。止血和預防休克及感染。斷肢應妥當處理連同病人於6~8小時內送達醫院。
閉合性創傷 一般挫傷 只有組織內小血管破裂,沒有合並骨折或其他內臟器官的受傷;所以呈現的只有局部淤血青紫腫脹的現象。
嚴重挫傷 除了外表淤血還伴有內臟器官損傷、骨折等現象,亦可能有內出血的狀況。
8、法定的輕傷是如何界定的。
9、長時間創傷性骨折能不能治療
長時間創傷性骨折是不是說的「陳舊性骨折」
如果是的話,可以治療,但是要看骨折有什麼情況,比如畸形癒合、不癒合等。
有沒有症狀在:如疼痛、外形變化、短縮、彎曲、功能不好等。
如果沒有不適也可以不必治療。
10、重傷如何定義呀??
重傷是指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