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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鑒定完骨折還沒好怎麼辦

發布時間:2020-03-17 14:45:38

1、工傷骨折好了之後沒有留下殘及可以評殘嗎

工傷骨折好了之後沒有留下殘疾不能評殘。

2、工傷骨折完全好了一點不影響能鑒定上等級嗎

要看骨折的部位,如果是主要的骨骼骨折的話,是可以判定為十級傷殘的,如果僅僅是軟骨骨折的話,可能無傷殘等級,具體要以勞動能力鑒定結果為准。
依據《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提出申請〕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限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
第九條 〔提交材料〕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原件和復印件,完整有效的病歷;
(四)職工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 〔材料審核〕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後,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及時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因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鑒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長30日。

3、工傷鑒定是不是要完全康復才行:?比如骨折

按照法定時間是(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傷情相對穩定後即可以申請鑒定。
務實操作中工傷等級鑒定一般應在治癒後六個月內作比較合適,鑒定超過一年後認為有必要可以申請復查鑒定。

4、工傷鑒定完後 結果沒有出來,單位又吹到上班,但是手骨折還沒有康復,我現在提辭職,對以後賠償又影響嗎

只要員工傷情認定為工傷,那麼就可以享受工傷待遇,賠償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果進行計算。
員工在勞動能力鑒定結束之後辭職是不會影響賠償的結果的。只是在索取賠償的過程中多了一些麻煩。建議員工在辭職時和單位約定賠償的方式即可。

5、工傷鑒定骨折了好了以後未告成傷殘的能拿到賠償嗎?

沒有構成傷殘就沒有與傷殘相關的賠償項目了,但是醫療費、護理費等還是可以要求的。可以參考工傷賠償項目

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個月本人工資)、
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你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你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
、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確定)、
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條及你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6、工傷假期一個月到了,但是骨折還沒有長好,醫生又不給多批幾天,怎麼辦

自己盡快請目擊者寫一份事故發生經過,再配合勞動合同、診斷證明、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等材料自己到勞動局工傷科申請工傷認定,然後鑒定,最後申請工傷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7、工傷骨折錯過了做傷殘怎麼辦

可以在下次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安排鑒定時鑒定。
工傷職工只有工傷認定有時效限制,勞動能力鑒定並無時效限制,錯過了當前批次鑒定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安排下次鑒定。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提前通知工傷職工進行鑒定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材料。工傷職工應當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現場鑒定。對行動不便的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可以組織專家上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組織勞動能力鑒定的工作人員應當對工傷職工的身份進行核實。
工傷職工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鑒定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同意,可以調整現場鑒定的時間,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相應順延。

8、本人工傷鑒定已做完 九級工傷 但是現在骨折處沒有完全癒合好 由於合同到期 公司不在續簽合同 請問我

按照我國《工傷賠償標准》http://ke.baidu.com/view/2001275.htm應該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九個月的繳費工資,解除勞動合同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二個月的繳費工資(以上費用統一由社保工傷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八個月的繳費工資。

至於今後的治療,如果是住院可以向社保局申請工傷復發,由社保局指定醫院治療。

9、工傷已經認定了下了(骨折),但是還沒做勞動能力鑒定(未到半年),此時單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辦?

1、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傷殘1至4級的保留勞動關繫到退休;5、6級的只有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7-10級的合同期滿終止,或者本人可以提出。所以,單位不能解除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
但是,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工傷職工有第39條規定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等情形,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因此,若工傷職工沒有第39條規定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等情形,單位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若單位執意要解除勞動合同,則單位應支付經濟賠償金(即經濟補償金的2倍)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按你的情況,如果你現在還在治療,還在停工留薪期內,還不能評定傷殘等級,那麼,單位不能與你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單位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須向你支付賠償金。
若是醫療期已經結束,單位和你解除合同,那麼你在勞動能力鑒定做出後(確定了傷殘等級),可以向單位追討工傷待遇。

10、骨折已有一年了還沒癒合好能不能做工傷鑒定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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