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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治癒後

發布時間:2020-03-15 09:20:50

1、骨折後沒有及時治療,還能治好嗎?

應該可以治療.臨床上遇到過很多治療的幾個月都沒有長好的骨折患者,你們都相似的共同點就是:骨折沒有癒合;不同點是他們治療了沒有癒合,你的是沒有治療沒有癒合.但現在是要看傷的部位、骨折位置(如果骨折斷端移位了,那是一定要通過手術才能復位,手法復位已經不可能了)、骨痂生長情況、傷者的年齡等。上傳X光片看看。

2、骨折治好後,和以前一樣嗎

骨折的治療一般就是復位固定,骨折癒合一般要6-8個月才能達到原來的骨強度,所以骨折後一般建議病人3個月內禁止任何形式運動,可以正常生活活動,傷後3-6個月內可以適當活動(跑步、游泳),減少劇烈運動,6個月後才可進行對抗性、高強度劇烈運動。

3、骨折痊癒後,該怎麼樣加強功能鍛煉

骨折後的康復訓練一般可分為三期進行: 康復訓練的早期 此期即傷後l~2周,此時傷肢腫脹、疼痛、骨折斷端不穩定,容易再移位。因比,此期功能鍛煉的主要目的是促進患肢的血液循環,以利消腫和穩定骨折。康復訓練的主要形式是傷肢肌肉的等長收縮,即在關節不動的前提下,肌肉做有節奏的靜力收縮和放鬆,即我們平時所說的綳勁和松勁,通過肌肉的等長收縮可以預防肌肉萎縮或粘連。 此期的康復訓練,原則上除了骨折處上下關節不運動外,身體的其他部位均應進行正常的活動。 康復訓練的中期 即傷後2周至骨折的臨床癒合,此期傷肢腫脹逐漸消退,疼痛減輕,骨折斷端有纖維連接,並逐漸形成骨痂,骨折處日趨穩定。此期除繼續做傷肢的肌肉收縮訓練外,可在康復治療師的幫助下,逐漸恢復骨折近端、遠端未固定的關節的活動和骨折處上下關節的活動,並逐漸由被動活動轉為主動活動,以防鄰近關節的關節活動度下降。在病情允許時,應盡早起床進行全身活動。此外,可配合理療以達到消腫、化瘀並促進骨痂形成的目的。 傷後5~6周,骨折有足夠的骨痂形成,可進一步擴大活動的范圍和力量,由一個關節到多個關節逐漸增加主動的關節屈伸活動,防止肌肉萎縮,避免關節僵硬。累及關節面的骨折,常遺留較顯著的關節功能障礙,因此,最好於固定2周左右就開始關節面不負重的主動運動,運動後再予以固定。這樣,通過關節軟骨面間的互相擠壓和磨擦,可促進關節軟骨的修復,並使其有較好的塑形,同時,可以防止關節內粘連形成。 康復訓練的後期 已達到臨床癒合或已經去除外固定,此時骨性骨痂已形成,X線檢查已顯影,骨骼有了一定的支撐力,但大多存在鄰近關節的關節活動度下降、肌肉萎縮等功能障礙。此期康復的目的是恢復受累關節的關節活動度、增強肌肉的力量,使肢體功能恢復。康復訓練主要形式是傷肢關節的主動活動和負重練習,使各關節迅速恢復到正常活動范圍和肢體的正常力量。恢復期進行康復的同時可配合理療及步態訓練等.

4、骨折治好後會有後遺症嗎?

骨折的話是不會有後遺症的,骨折是現實生活中非常常見的,骨折不屬於是病。

5、骨折留下的後遺症能治好嗎

手如果手不會自己伸直但可以掰直了而不痛。那是撓神經損傷,需要長時間恢復;如果受不能掰直,那是畸形癒合,需要手術矯治。如果神經線被夾在骨折縫隙里,也要手術松解。
求採納

6、骨折治癒後屬於傷殘么

首先,傷殘及傷殘等級是需要通過鑒定來認定的的。
其次,傷殘等級的評定需要根據組織器官受損後遺留的具體功能障礙來評定,如骨折治癒後,原器官功能未減弱或消失,就無法評定為殘疾。

7、骨折痊癒一年後,還能做劇烈運動嗎

術後初期患側必須避免負重,故需使用拐杖或助行器,馬上要進入復健期,但不鍛煉,做腿屈伸練習,可以『好人上天堂。別的部位可以用橡皮條做下拉動作,也可以用啞鈴鍛煉,以免壓迫神經!

骨折後骨科醫師會依據骨折程度給予石膏或手術固定,上樓時好腳先上,長期就造成肩周炎什麼等等慢性疾病,啞鈴坐姿彎舉,具體的部位骨折有具體的復健方式,壞人下地獄』之口訣幫助記憶,除了拐杖步行需注意外,平時需加強患肢之肌力與關節活動等復健看你的部位了,每個動作做2-3組,壞腳與拐杖再跟著上,一般骨折癒合時間約需2-3個月,每次分多組練習10-15分鍾,這個過程是痛苦和漫長的,步行時骨折側腳不可踩地負重,啞鈴側平舉,每組15-20次,另一端綁在固定物上,防止肌肉萎縮或關節攣縮:啞鈴仰卧飛鳥,啞鈴頸後臂屈伸,上下樓梯之方式為,關節就會粘連。

把橡皮條綁在小腿下端,四肢骨折好了,啞鈴坐姿推舉,仰卧起坐。每次大概訓練30-40分鍾,使用拐杖時必須注意拐杖上端不可抵到腋下,下樓梯時則相反

8、骨折過的地方痊癒了以後是不是沒有以前結實了

不會的,骨折恢復後,骨的正常結構和功能也得到恢復,因而骨質的強度不會降低,負重與骨折前相同。但你要你適當的鍛煉,不然長時間不動會有點骨質疏鬆,短期內會比以前差。

9、工傷骨折痊癒後應該賠償多少錢

發生工傷可以按以下步驟維護自身權益: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需提供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系,醫療診斷說明。
2.傷情穩定後,構成傷殘的,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或者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申請傷殘鑒定。確定具體傷殘級別才能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
3.與用人單位工傷賠償事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骨折痊癒後要注意什麼

1.骨折癒合後需要注意的是禁煙,都說吸煙危害健康,當你骨折時,在恢復期間吸煙,會延緩骨骼的恢復時間,而且對身體內的其他腎臟不好,從而傷害身體。
2.骨折及痊癒後的恢復期,需要補充一些營養,如補充鈣質,促使骨骼的恢復,骨頭湯,牛奶等都有很多的鈣,有助於補充鈣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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