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腿骨折傷殘鑒定9級與10級賠償差異大嗎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小腿骨折應屬幾級傷殘
小腿骨折如果正常連接,不是畸形癒合,雙下肢的長度相等的話,不屬於傷殘鑒定的范圍,所以就沒有等級之分。
參考材料:《傷殘標准》
(一)Ⅰ級傷殘
1、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傷致;
a. 植物狀態;
b.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
c. 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d. 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小便失禁。
2、頭面部損傷致雙側眼球缺失;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4、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嚴重障礙。
5、 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雙側胸膜嚴重廣泛粘連或胸廓嚴重畸形,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b.心功不全,心功W級;或心功不全,心功五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6、 腹部損傷致:
a. 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嚴重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雙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7、肢體損傷致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或三肢以上完全喪失功能。
8、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90%以上。
(二)Ⅱ級傷殘
1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重度智力缺損(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隨時有人幫助才能完成;
b.完全性失語;
c.雙側面癱難以恢復,容貌損毀,完全喪失進食和語言功能;
d.雙眼盲目5級;
e. 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
f.偏癱或截癱(肌力2級以下)。
2、 頭面部損傷致:
a.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3級以上;
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4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4級以上,另一眼盲目5級;
c. 雙眼盲目5級;
d.顳下頜關節強直,牙關緊閉,完全喪失進食和語言功能;
e. 上、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或折斷20枚以上,無法安裝義齒或修補,容貌損毀,咀嚼和語言功能嚴重障礙;
f.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g.全面部瘢痕形成,容貌損毀和器官功能障礙。
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呼吸功能障礙。
4、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礙。
5、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成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礙;
b. 心功不全,心功Ⅲ級;或心功不全,心功Ⅱ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6、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
7、外陰、陰道損傷致瘢痕攣縮,陰道閉鎖完全喪失功能。
8、肢體損傷致二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或二肢完全喪失功能。
9、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80 %以上.
(三) Ⅲ級傷殘
1、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重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b. 嚴重外傷性癲癇,葯物不能控制,大發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發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c. 嚴重運動性失語或感覺性失語;
d. 嚴重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
e. 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f. 偏癱或截癱(肌力3級以下人
g. 大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2、頭面部損傷致:
a.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視力3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2級;
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3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低視力3級以上,另一眼盲目4級以上;
c.雙眼盲目4級以上;
d.雙眼視野接近完全缺損(直徑小於5°);
e. 上、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或折斷16枚以上,無法安裝義齒或修補,容貌損毀,咀嚼和語言功能障礙;
f.重度張口受限,容貌損毀,進食和語言功能嚴重障礙;
g.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h.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 %以上;
i.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廊嚴重畸形;
j.面部瘢痕形成75%以上,容貌損毀和器官功能障礙。
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嚴重影響呼吸功能.
4、頸部損傷致:
a. 瘢痕形成,攣縮,頸部活動度完全喪失,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b.嚴重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5、 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胸膜廣泛粘連或胸廊畸形,嚴重影響呼吸功能;
b.心功不全,心功正級伴器質性心率失常;或心功1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6、腹部損傷致:
a.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礙;
b. 一例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中度障礙;或雙側腎功能重度障礙。
7、 盆部損傷致:
a.女性雙側卵巢缺失,萎縮完全喪失功能;
b.大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8、 會陰部損傷致:
a.陰莖完全缺失、萎縮或嚴重畸形,完全喪失功能;
b.雙側睾丸缺失、萎縮完全喪失功能。
9、外陰、陰道損傷致授痕攣縮,陰道嚴重狹窄,功能嚴重障礙。
10、 肢體損傷致二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
11、皮膚損傷致授痕形成達體表面積70 ic以上.
(四) Ⅳ級傷殘
1、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中度智力缺損(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單側面癱難以恢復,容貌損毀,進食和語言功能障礙;
c. 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4級以下)
d.偏癱或截癱(肌力4級以下);
e.陰莖勃起功能完全喪失。
2、 頭面部損傷致:
a.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視力2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1級;
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2級以上;或另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低視力2級以上,另一眼低視力3級以上;
c. 雙眼低視力3級以上;
d.雙眼視野極度缺損(直徑小於10°) ;
e.上、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或折斷12枚以上,無法安裝義齒或修補,嚴重影響咀嚼和語言功能;
f.雙耳極度聽覺障礙;
g.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廊缺失(或畸形)50%上;
h. 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i.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j.面部瘀痕形成50qo以上,容貌損毀和器官功能障礙。
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影響呼吸功能。
4、頸部損傷致:
a.攝痕形成,攣縮,頸部活動度喪失75q0以上;
b.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5、胸部損傷致:
a.肺葉切除或胸膜粘連或胸廊畸形,影響呼吸功能;
b.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6、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另一側腎功能中度障礙。
7、肢體損傷致:
a. 雙手掌缺失90 %以上或雙手掌完全喪失功能;
c.雙手十指完全缺失;
d.雙足跗跖關節以上缺失。
8、 皮膚損傷致癲痕形成達體表面積60%以上.
(五) Ⅴ級傷據
1、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中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b.外傷性癲病,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發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發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
c.嚴重失用或失認症;
d.偏癱或截癱(一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
e.單癱(肌力2級以下);
f.大便或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2、頭面部損傷致:
a.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視力1級;或一側眼球缺失伴一側眼嚴重畸形且視力接近正常;
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1級;或一側眼臉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低視力l級以上,另一眼低視力2級以上;
c.雙眼低視力2級以上;
d.雙眼視野重度缺損(直徑小於20°)
e.舌肌完全麻痹或舌體缺失(或嚴重畸形)50%以上,發音和進食功能嚴重障礙;
f.上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或折斷8枚以上,無法安裝義齒或修補,容貌損毀,影響咀嚼和語言功能;
g.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
h.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i. 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j.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k.外鼻部完全缺損(或嚴盡畸形),容貌損毀和雙鼻腔正常通氣功能喪失;
l.面部瘢痕形成25%以上,容貌損毀和器官功能障礙;
3、脊柱胸段損傷致畸形癒合,影響呼吸功能。
4、 頸部損傷致:
a.瘢痕形成,攣縮,頸部活動度喪失50%以上;
b.影響呼吸功能。
5、胸部損傷致:
a.肺葉切除或胸膜粘連胸部畸形,影響呼吸功能;
b. 器質性心律失常。
6、腹部損傷致:
a.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嚴道影響消化吸收功能;
b.一側腎切除或 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輕度障礙。
7、盆部損傷致:
a.雙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
b.膀胱切除;
c.尿道損傷,瘢痕形成閉鎖;
d.結腸損傷,腸外置不能還納;
e. 大便或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8、 會陰部損傷致:
a.陰莖缺失(或畸形)80%以上,功能嚴重障礙;
b.陰莖包皮瘢痕形成,功能嚴重障。
9、 肢體損傷致:
a.雙手掌缺失70%以上或雙手掌喪失功能80%以上;
b.雙手十指缺失90%以上或雙手十指完全喪失功能;
c.一上肢在肘關節以上缺失或一上肢完全喪失功能;
d.一下肢在膝關節以上缺失或一下肢完全喪失功能。
10、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50%以上。
(六) Ⅵ級傷殘
1、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中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b.嚴重失讀伴失寫症;
c.偏癱或截癱(一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d.單癱(肌力3級以下);
e.陰莖勃起功能嚴重障礙。
2、頭面部損傷致:
a.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視力接近正常;或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側眼嚴重畸形;
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視力接近正常;或一側眼臉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視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視力1級以上;
c.雙眼低視力1級:
d.雙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於60°);
e.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重度聽覺障礙;
f.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g. 面部瘢痕形成面積12cm以上,容貌損毀和器官功能障礙。
h.面部大量細小授痕(或色素明顯改變)75%以上,容貌損毀;
i.頭皮無毛發75%以上。
3、 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嚴重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完全喪失。
4、頸部損傷致癲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25%以上.
5、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另一側腎功能輕度障礙。
6、盆部損傷致:
a. 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10cm以上;
b.雙側輸卵管缺失或閉鎖;
c. 子宮全切。
7、會陰部損傷致雙側輸精管缺失或閉鎖。
8、 外陰、陰道損傷致授痕攣縮,陰道狹窄,功能障礙。
9、 肢體損傷致:
a.雙手掌缺失50qo以上或雙手掌喪失功能60%以上;
b.雙手十指缺失 70%以上或雙手十指喪失功能90%以上;
c. 一上肢在腕關節以上缺失;或一上肢腕、肘、肩三大關節的二關節以上完全喪失功能;
d.雙足十趾完全缺失;
e. 一下肢在踝關節以上缺失;或一下肢踝、膝、髖三大關節的二關節以上完全喪失功能。
10、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這體表面積40%以上。
(七) Ⅶ級傷殘
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輕度智力缺損(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外傷性癲癇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發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發作平均每周二次亞上或精神運勞性發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
c.嚴重構音障礙;
d.偏癱或截癱(一肢肌力4級);
e.單癱(肌力4級);
f. 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覺缺失.
2、頭面部損傷致:
a.一側眼球缺失;
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
c.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度聽覺障礙;或一耳重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
d.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e.外鼻部缺損(或畸形),嚴重影響容貌和雙鼻腔正常通氣功能;
f.面部癲痕形成面積10cm以上,容貌損毀和器官功能障礙;
g.面部大量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50%以上,容貌損毀;
h.頭皮無毛發50%以上。
3、 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75% 以上。
4、頸部損傷致頸前三角區瘢痕形成75 %以上,影響體形。
5、 胸部損傷致:
a. 女性雙側乳房缺失(或嚴雙重畸形);
b.心功不全。心功B級。
6、腹部損傷致雙側腎功能中度障礙。
7、 盆部損傷致:
a. 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8cm以上;
b.女性骨盆嚴重畸形,產道破壞;
c. 一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另一側輸尿管嚴重狹窄。
8、會陰部損傷致:
a. 陰莖缺失(或畸形)50 %以上,功能障礙;
b.陰莖包皮瘢痕形成,功能障礙。
9、 肢體損傷致:
a. 雙手掌缺失30%以上或雙手掌喪失功能40%以上;
b.雙手十指缺失 5 0 %以上或雙手十指喪失功能 70 %以上;
c. 一上肢腕、肘、肩三大關節的一關節以上完全喪失功能;
d.雙足弓結構完全破壞;
e. 雙足十趾缺失75 %以上; 或雙足十趾完全喪失功能;
f.一足附跖關節以上缺失;
g.一下肢踝、膝、髖三大關節的一關節以上完全喪失功能;
h.一下肢縮短 10cm以上,
10、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30% 以上。
(八)Ⅷ級傷殘
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輕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覺缺失;
c. 陰莖勃起功能障礙.
2、頭面部損傷致:
a. 一眼盲目4級以上;
b.一眼視野接近完全缺損(直徑小於5°);
c. 口腔損傷,牙齒脫落或折斷6枚以上,無法安裝義齒或修補.影響咀嚼和語言功能;
d.一耳極度聽覺障礙;或一耳重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度聽覺障礙;或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
e. 一側耳廊缺失(或嚴重畸形);
f.鼻尖一側鼻翼缺損(或畸形),影響容貌和鼻腔正常通氣功能;
g.面部產痕形成面積8cm以上,容貌損毀和器官功能障礙;
h.面部大量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25%以上,容貌損毀;
i.頭皮無毛發25 %以上。
3、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傷度喪失50%以上。
4、 頸部損傷致頸前三角區瘢痕形成50%以上,影響體形。
5、胸部損傷致:
a. 女性一側乳房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8肋以上骨折,畸形癒合.
6、 腹部損傷致:
a. 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響消化吸收功能;
b. 一側腎切除或腎功能重度障礙。
7、 盆部損傷致:
a. 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6cm以上;
b.雙側輸尿管嚴重狹窄;或一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另一側輸尿管狹窄;
c. 尿道瘢痕形成,尿道嚴重狹窄。
8、會陰部損傷致陰莖龜頭缺失(或嚴重畸形)75% 以上,嚴重影響功能。
9、外陰、陰道損傷致瘢痕攣縮,陰道狹窄,嚴重影響功能。
10、肢體損傷致:
a. 雙手掌缺失20%以上或雙手掌喪失功能30%以上;
b.雙手十指缺失30 %以上或雙手十指喪失功能50%以上;
c. 一上肢腕、肘、肩三大關節的一關節喪失功能75% 以上;
d.一足弓結構完全破壞,另一足弓結構破壞1/3以上;
e. 雙足十趾缺失50%以上或雙足十趾喪失功能75%以上;
f.一下肢踝、膝、髖三大關節的一關節喪失功能75 %以上;
g.一下肢縮短8cm 以上。
11、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20%以上.
(九)Ⅸ級傷殘
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輕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b.外傷性癲癇,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發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發
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
c.半身或偏身型淺感覺缺失;
d.嚴重影響陰莖勃起功能。
2、頭面部損傷致:
a.一眼低視力3級以上;
b.雙側眼瞼下垂(或畸形);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容貌損毀;
c.一眼視野極度缺損(直徑小於10°);
d.口腔損傷,牙齒脫落或折斷4枚以上,無法安裝義齒或修補,影響咀嚼和語言功能;
e.中度張口受限,容貌損毀,影響進食和語言功能;
f.舌尖缺失(或畸形),影響進食和語言功能;
g.一耳重度聽覺障礙;或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度聽覺障礙;
h.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O%以上;
i.一側鼻翼缺損(或畸形),影響容貌和鼻腔正常通氣功能;
j.面部瘢痕形成面積6cm以上,容貌損毀和器官功能障礙;
k.面部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30Cm『以上,容貌損毀;
l.頭皮無毛發 40cm以上;
m.頜面部骨及軟組織缺損,容貌變形和器官功能障礙。
3、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25%以上。
4、頸部損傷致:
a. 嚴重聲音嘶啞;
b.頸前三角區瘢痕形成25%以上,影響體形.
5、胸部損傷致:
a. 女性一側乳房缺失(或嚴重畸形);
b.5肋以上骨折,畸形癒合;
c. 肺葉切除;
d.心功不全,心功Ⅰ級。
6、腹部損傷致:
a.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b.脾切除;
c. 一側腎部分切除或腎功能中度障礙。
7、 盆部損傷致:
a. 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4cm以上.
b.骨盆嚴重畸形癒合;
c. 一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
d.膀眈部分切除;
e. 尿道瘢痕形成,尿道狹窄。
8、 會陰部損傷致陰莖龜頭缺失(或畸形)50% 以上,影響功能。
9、 肢體損傷致:
a.雙手掌缺失5%以上或雙手掌喪失功能20%以上;
b.雙手十指缺失10%以上或雙手十指喪失功能30%以;
c.一上肢腕、肘、肩三大關節的一關節喪失功能50%以上;
d.一足弓結構破壞2/3以上;
e.雙足十趾缺失25%以上或雙足十趾喪失功能50%以上;
f.一下肢踝、膝、髖三大關節的一關節喪失功能50%以上;
g.一上肢縮短 10cm以上;
h.一下肢縮短6cm以上。
10、皮膚損傷致搬痕形成達體表面積 10 %以上。
(十) Ⅹ級傷殘
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神經功能障礙,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外傷性癲癇,葯物能夠控制,但遺留腦電圖中度以上改變;
c.輕度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
d.視覺障礙,包括:斜視、復視、視錯覺、眼球震顫等;
e.半身或偏身型淺感覺分離性缺失;
f.一肢體完全性感覺缺失;
g.節段性完全性感覺缺失;
h.輕度失語或構音障礙;
i.影響陰莖勃起功能。
2、 頭面部損傷致:
a.一眼低視力1級;
b. 一側眼瞼下垂或畸形,影響容貌;
c. 一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於6O」);
d.口腔損傷,牙齒脫落或折斷2枚以上,無法安裝義齒或修補,影響咀嚼和語言功能;
e.輕度張口受限,影響容貌;
f.顳頜下關節損傷,中度張口受限,影響進食和語言功能;
g.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影響進食和語言功能;
h.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中度聽覺障礙;
i.一側耳廊缺失(或畸形) 10% 以上;
j.鼻尖缺失(或畸形)。影響容貌;
k.面部瘢痕形成面積4cm』以上,影響容貌;
l.面部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15cm』以上,影響容貌;
m.頭皮無毛發ZOom』以上;
n.顱骨缺損直徑Zcm以上,遺留神經系統部分輕度症狀和體征;或顱骨缺損直徑4cm以上,無神經系統症狀和體征;
o. 頜面部骨及軟組織缺損,容貌變形。
3、脊柱損傷致:
a.頸椎或腰椎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
b.胸椎畸形癒合,影響呼吸功能.
4、 頸部損傷致:
a. 瘢痕形成,攣縮,頸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
b.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c.頸前三角區瘢痕面積20cm以上。影響體形.
5、胸部損傷致:
a. 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2肋以上骨折,畸形癒合;或2肋以上缺失;
c. 肺破裂修補;
d.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
6、腹部損傷致:
a. 胃、腸、消化腺等破裂修補;
b.脾破裂修補;
c. 腎破裂修補或腎功能輕度障礙.
7、 盆部損傷致:
a. 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2cm以上;
b. 骨盆畸形癒合;
c. 一側卵巢缺失、萎縮完全喪失功能;
d. 一側輸卵管缺失或閉鎖;
e. 子宮部分切除或修補;
f. 一側輸尿管嚴重狹窄;
g. 膀眈破裂修補;
h. 尿道狹窄;
i. 直腸、肛門損傷,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礙。
8、會陰部損傷致:
a. 陰莖龜頭缺失(或畸形)25%以上,影響功能;
b. 陰莖包皮損傷,瘢痕形成,影響功能;
c. 一側輸精管缺失(或閉鎖);
d. 一側睾丸缺失、萎縮完全喪失功能;,
e. 陰囊瘢痕形成,功能嚴重障礙。
9、外陰、陰道損傷致瘢痕形成,陰道狹窄,影響功能。
10、 肢體損傷致:
a.一手掌缺失 5 %以上或雙手掌喪失功能5%以上;
b.雙手十指缺失5%以上或雙手十指喪失功能10%以上;
c.一上肢腕、肘、肩三大關節的一關節喪失功能25%以上;
d.一足弓結構破壞l/3以上;
e.雙足十趾缺失10%以上或雙足十趾喪失功能25%以上;
f.一下肢踝、膝、髖三大關節的一關節喪失功能25%以上;
g.一上肢縮短4cm以上;
h.一下肢縮短2cm以上。
11、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5%以上。
3、出車禍小腿骨折,經鑒定10級傷殘,能賠償多少錢啊?
10級傷殘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賠償年限
計算概述
1、醫療費=診療費+醫葯費+住院費
2、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3、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准×護理天數
4、營養費=依據傷情確定營養費標准*天數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准(50元/天)×住院天數
6、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7、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傷殘系數×撫養年限
8、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9、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4、車禍造成右小腿脛腓骨骨折,傷殘鑒定能評上十級嗎?
車禍造成右小腿脛腓骨骨折,傷殘鑒定能不能評上十級,要根據交通部門出具的責任認定書以及司法鑒定機構的鑒定結論來決定的。
法律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對精神病的醫學鑒定,應當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對有爭議的財產損失的評估,應當由具有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具備資格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第四十三條 檢驗、鑒定、評估機構、人員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託或者當事人委託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鑒定、評估。檢驗、鑒定、評估結果確定後,應當出具書面結論,由檢驗、鑒定、評估人簽名並加蓋機構印章。
(4)3歲小孩小腿骨折算不算十級傷殘擴展資料《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二條 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搶救費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搶救受傷人員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書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墊付喪葬費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送達屍體處理通知書的同時,告知受害人親屬向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書面墊付申請。
第四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管轄區域和道路情況,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預案,並組織專門力量辦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查緝預案,布置警力堵截,並通過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查緝。
5、小腿骨折算不算十級傷殘
工傷,經內外固定術的,應評定為九級傷殘;未經固定術的,應評定為十級傷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9九級
5.9.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9.2九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九級。
23)四肢長管狀骨骨折內固定或外固定支架術後;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6、工傷小腿骨折算幾級傷殘,應該有哪些賠償
1.根據所描述的傷情,結合《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的相關規定,傷殘等級大約在9-10級左右吧,具體的結果要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專家組的鑒定結論了;
2.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進而獲得傷殘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3.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
7、腿骨折可以評定為幾級傷殘?賠償標准又是多少?
符合國家標准《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5.9九級」「23)四肢長管狀骨骨折內固定或外固定支架術後」之規定,應評定為九級傷殘。rr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七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工傷職工鑒定為九級傷殘的,除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r1、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9個月本人工資;r2、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按所在省、或直轄市、自治區規定。rr所在單位沒有參保的,均由所在單位支付。r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8、小孩在幼兒園小腿摔骨折,鑒定十級傷殘,該賠多少錢。
如果是幼兒園遠方的責任,可以要求賠償,賠償的內容如下:
1、治療費。
2、護理費。
3、交通費。
4、住院伙食補助費。
5、營養費。
6、殘疾賠償金。
7、精神損害撫慰金。
具體的賠償金額需要經過相關部門進行進一步的鑒定以及當事人的治療情況,方可確定具體的金額。
(8)3歲小孩小腿骨折算不算十級傷殘擴展資料:
相關案例:
京華時報訊(記者楊鳳臨)6歲女童小諾(化名)在幼兒園跳繩時不慎摔倒致十級傷殘,幼兒園在墊付部分費用後拒絕再給錢。協商未果後,小諾的父母將幼兒園告上法庭。近日,房山法院判決幼兒園支付小諾10萬余元賠償。
小諾的父母訴稱,小諾是北京某幼兒園大班的學生。去年9月26日下午,幼兒園教師組織幼兒到操場上進行戶外活動。小諾在跳繩時不慎摔倒受傷,經醫院診斷,小諾肱骨髁上骨折。經司法鑒定,小諾骨折遺留右肘關節部分功能障礙情況,評定為十級傷殘。
治療期間,幼兒園部分墊付了小諾就醫的相關費用和交通費等,但後期拒絕給錢。小諾父母訴請法院判決幼兒園賠償11萬余元。
幼兒園在庭上辯稱,小諾受傷是意外事件,沒有侵權人,且事發後幼兒園已經墊付了醫療費和交通費,學校盡到了教育和管理的責任義務,所以不同意小諾父母的訴訟請求。
法院經審理認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
小諾在參加幼兒園組織的戶外跳繩活動時不慎摔倒致傷。幼兒園對其負有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責任,幼兒園並未提交充分證據證實其已盡到了相應義務,所以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最終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初中生體育課上摔骨折學校擔責30%判賠2萬
京華時報訊(記者楊鳳臨)在體育課上練習引體向上時,13歲的初中生小磊(化名)不慎從單杠上摔下致左臂骨折。在與學校協商賠償未果後,小磊的父母將學校訴至法院。近日,房山法院判決學校承擔30%的責任,賠償小磊經濟損失21700餘元。
2014年9月,初二學生小磊在體育課上按照老師的要求練習引體向上。其間,小磊不慎從單杠上摔下致胳膊受傷。經醫院診斷,小磊肱骨外踝骨折,構成十級傷殘。小磊在醫院治療了一周左右,花費近兩萬元。小磊的父母認為學校存在過失,在與學校協商賠償未果後提起訴訟,要求學校賠償7萬余元。
庭上,學校辯稱事故發生是因為小磊自己不聽從老師指揮所致,學校已經盡到了教育和管理職責,不同意賠償。
法院經審理認為,因學校未盡到充分的安全管理職責致小磊在訓練中摔傷,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學校雖申請證人出庭作證,以證明小磊未聽從老師指揮導致摔傷,但因證人屬於事件的參與者,故其證言不予採納。
小磊作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引體向上的危險性和自身行為可能會造成的損害後果應具有一定的預見能力,亦應承擔一定責任。最終法院作出上述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