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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自衛

發布時間:2020-03-13 03:57:37

1、被人上門毆打,被勒住脖子不能呼吸掙扎時向後甩臂造成打人者眼眶內壁骨折鑒定輕傷,怎麼判?算自衛嗎?

如果事實卻實如你所述,
首先要知道,你和原房主在關於房屋買賣的合同中有無對裝修費作出約定?房屋價款中有無包含該裝修費。如果有包含房主屬於無理取鬧。
其次、房主勒住你的脖子並未對你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危險造成嚴重損害!你現在的行為已造成對方輕微傷,而如果房主的傷情超過輕微傷,達到輕傷,則你很可能就不是正當防衛了!有可能屬於過失傷害!但鑒於你的情況你最壞的結果之多也就是定罪免刑!法院的判決結果是不好預計的!法官有自由裁量權!你的案件可大可小!!!如果對方堅持訛詐你!法院也很難!!!

2、如果一個同學向你挑釁,並且先動手打你,然後你還手,那樣算不算自衛?之後 你把對方打傷了,比如說骨折

首先我想說一下,正當防衛
他有五個要素
起因條件:侵害現實存在(指正在有人對你進行不法侵害的行為存在)
時間條件:侵害正在進行(指不法侵害行為發生時或發生中)
主觀條件:具有防衛意識(受害主體或受害人具有保護自己免收侵害的想法)
對象條件:針對侵害人防衛(受害人的防衛行為指針對施暴人)
限度條件: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防衛行為僅局限於制止或迫使施暴人停止侵害)

諸如君問的問題。
請參考一下情景
1,某日,你的一個同學,在課間向你無端的謾罵侮辱,你要求其停止謾罵並向你道歉,得道德卻是奚落諷刺和挖苦甚至是毆打,並且其毆打手段和力度都開始變大,在老師尚未趕到,同學又都不敢上前阻止的情況下,你用腳將其絆倒,不慎將其摔成腿部骨折,依照此條件,屬於正當防衛。

如你在將其絆倒後,又拿起課桌猛砸向其腿部,導致其腿部骨折,你的行為屬於故意傷害。

3、我把車停路邊一個工務員喝醉酒了把我打了我自衛把他鼻子打骨折了我也有傷我責任大嗎?

正當防衛是沒有責任的。如果有現場錄像那個人應當請求你的原諒,向你道歉,因為他怕把事鬧大。

4、打人,是對方先動手的,打人方是屬於自衛過當造成對方輕傷(手部骨折)

這個案件可以協商解決,大家能夠賠償就沒有事情了。

如果一方較真,輕傷就涉嫌犯罪了。涉嫌罪名是故意傷害罪,這個罪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5、自衛使人鼻子骨折

唉!看了真心酸!你和你的丈母娘有啥深仇大恨?用得著動用武力來解決嗎?你們本來是一家人,不應該發生這樣的事。你丈母娘也有不對的地方,做人是一大學問,人的一生並不長,不要為這樣的事浪費時間,人家把女兒都給你了,你還和她們計較什麼,把恩怨放下吧,拿錢給她治好病,別讓你妻子難做,我的觀點是家和萬事興,退一步海闊天空。

謙退是保身第一法。
安詳是處事第一法。
涵容是待人第一法。
恬淡是養心第一法。
把弘一修身法轉抄給你,希望你快樂!幸福!

6、自衛把別人打成骨折能判刑嗎

如果能認定構成自衛,則要看對方骨折情況,如果是輕傷可以免予處罰,如果是重傷可以減輕處罰 。

7、對方現動手打人,自衛時導致他人鼻樑左側骨折,是什麼後果?

如果是正當防衛,不承擔責任。如果是故意傷害,涉嫌犯罪。

8、自衛情況下把人打成鼻樑骨折怎麼辦

如果確定是自衛,就不用負責任。

9、對方打我,我自衛把對方的媚骨骨折了要我賠錢太多我賠不起

【第二十六條】 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八條】 損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二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十條】 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適當的責任。

10、別人先動手掐我喉嚨、導致我無法呼吸、我出於自衛一拳打骨折他鼻骨我有錯嗎?

正當防衛,對方已經威脅到你的生命健康權,你用刀一下捅死他都沒事。但如果你先挑起事端,你可能會負一小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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