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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評不上傷殘

發布時間:2020-03-12 17:05:37

1、工傷是不是只要骨折就評上傷殘等級?

1.工傷只要是骨折就能上傷殘10級,標准: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

2.最輕的手指骨折基本都能上10級;

3.如果骨折後有功能障礙的,那麼等級會更高;

4.其他人的回答是人身傷害傷殘鑒定標准,那個骨折需要看功能障礙,比工傷嚴格多了。

工傷級別鑒定標准就是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准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2006年,國家發布了《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GB/T16180-2006 ),這是新的工傷鑒定的國家標准,標准共分10級。

(1)骨折評不上傷殘擴展資料:

工傷償付標准不變,評殘的條文數,則由過去的470條增加到572條,工傷職工緻殘等級鑒定有了新依據。另外根據器官損傷、功能障礙、醫療依賴及護理依賴4個方面,將工傷、職業病致殘等級分解為5個門類,劃分為10個等級共572個條目,條目增加了102條。

使眼科、胸、腹外科等有了對號入座的評殘條文;同一殘情傷殘級別也進行了調整,如剖腹探查、臟器修補等。

其中,符合標准一級至四級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的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的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以下刊登的即是一至十級傷殘標準的具體規定。

參考資料:網路-工傷級別鑒定標准

2、工傷那種骨折評不上傷殘2o16年

除輕微骨折和隱裂無法達到評殘標准外,骨折最低可以評十級傷殘。
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拓展資料:

骨折,就是指骨頭或骨頭的結構完全或部分斷裂。多見於兒童及老年人,中青年也時有發生。病人常為—個部位骨折,少數為多發性骨折,經及時恰當處理,多數病人能恢復原來的功能,少數病人可留有不同程度的後遺症。

骨折發生後,離醫院較近者,可直接送醫院或叫救護車,離醫院比較遠的病人,必須進行簡單的處理,以防在送醫院途中加重病情,甚至造成不可逆的後果。

3、工傷是不是只要骨折就評上傷殘等級?有誰知道???、、、權威一點謝謝

1.的確是的,工傷只要是骨折就能上傷殘10級,標准: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
2.最輕的手指骨折基本都能上10級;
3.如果骨折後有功能障礙的,那麼等級會更高;
4.其他人的回答是人身傷害傷殘鑒定標准,那個骨折需要看功能障礙,比工傷嚴格多了;

4、工傷評不上級數的,但是骨折了!可以得到什麼補償呢?

工傷沒有評上傷殘等級,只是享有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傷醫療

1、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所在省市規定的標准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

3、由工傷保險基金據實支付勞動能力鑒定費。

二、停工留薪期

1、工傷職工治療工傷,停止工作期間,按遭受事故傷害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工傷職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礙的,由所在單位負責護理。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所有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工傷骨折一般是至少可以評定為十級傷殘的,只是在部分省市因為拇指(拇趾)外手指遠側傷殘鑒定標准有專門性規定,不憑此評定傷殘等級。

(4)骨折評不上傷殘擴展資料 

工傷認定:

責任認定

1.僱主無責任階段 

這種做法的理論依據是18世紀英國著名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在「風險分擔」理論中提出的觀點。上述理論被稱為「危險自負說」。

2.僱主過失責任階段 19世紀下半葉,勞動者抗爭取得了一定勝利,工傷責任僱主承擔「過失賠償」原則。

3.僱主無過失責任階段 19世紀末期,勞工斗爭和社會進步,英、德等國家確認了「職業危險原則」。由此,工傷責任進入到僱主「無過失責任」階段。

5、所有骨折都能評上傷殘等級嗎

一般至少可以評定為十級傷殘,但在部分省市,因為拇指(腳趾)外手指遠端鑒定標准對傷殘有專門規定,不評定傷殘等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6、交通事故中,我鎖骨骨折.上鋼板,傷殘鑒定單位說評不上傷殘,請問還要不要做傷殘鑒定?對方全責。

單純鎖骨骨折並且已行鋼板固定術,依據傷殘鑒定標准,其預後不影響勞動能力及肢體功能,不夠傷殘。

7、為什麼工傷骨折有的評不了傷殘?有的又可以?

1、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的規定,「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的,傷殘等級應該可以評為十級傷殘。

2、但是,現在很多地區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認為,單純的手指、腳趾骨折,不能認定為十級傷殘。

3.只能說這個是存在地區差異的,但是以我個人的工作經驗來看,我還是比較傾向骨折可以認定為十級傷殘。

(7)骨折評不上傷殘擴展資料:

工傷是工作傷害的簡稱,亦稱職業傷害(occupational injuries),是指生產勞動過程中,由於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機體組織的突發性意外損傷,如因職業性事故導致的傷亡及其急性化學物中毒。

1921年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公約中對「工傷」的定義是:由於工作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事故為工傷。

1964年第48屆國際勞工大會也規定了工傷補償應將職業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內。因此,當前國際上比較規范的「工傷」定義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即由工作引起並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傷害和職業病傷害。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8、所有骨折都能評上傷殘等級嗎?

1、如果是軍人意外傷害、工傷事故、交通事故、治安傷害評定級別,關鍵在於骨折治療後的後遺症和有無葯物依賴的情況而定的。

2、如果骨折不在於人體要害部位(比如鼻骨、腦骨、盆骨、股骨、脊椎骨等)、而且骨折治療後沒有後遺症和有無葯物依賴情況的,那就沒有標准可以評定殘疾等級的。

3、全身各部位骨折傷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為十級傷殘。

(8)骨折評不上傷殘擴展資料

殘等級的劃分標准: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1級(100%)到第X級(10%),每級相差10%。其等級劃分依據是:

1、Ⅰ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識消失; c.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2、Ⅱ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僅限於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c. 不能工作; d.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3、 Ⅲ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b.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c. 明顯職業受限; d. 社會交往困難。

4、Ⅳ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僅限於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c. 職業種類受限; d.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5、Ⅴ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導; b. 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c.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d. 社會交往貧乏。

6、Ⅵ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降低; c. 不能勝任原工作; d. 社會交往狹窄。

7、Ⅶ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c. 不能從事復雜工作; d. 社會交往能力降低。

8、Ⅷ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遠距離活動受限; c. 能從事復雜工作,但效率明顯降低; d. 社會交往受約束。

9、Ⅸ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

9、那些骨折評不上傷殘

10、工傷鑒定是不是只要骨折就可以評上十級傷殘?鑒定是怎麼樣鑒定的?

1、認定工傷後,如果有骨折情況,按工傷傷殘鑒定的依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來評定,有骨折的,可以評上傷殘十級的。
2、《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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