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中左腳腳後跟跟骨骨折,屬於幾級工傷,如何鑒定和賠償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個很關鍵,也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葯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你們當地標准發放;
3.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4.根據你所說的傷情,結合《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傷殘等級大約在9-10級左右吧,具體的結果要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專家組的鑒定結論了;
5.工傷賠償:
(1)如果繼續在單位工作,不辭職的話,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9級工傷為9個月本人工資,10級工傷為7個月本人工資。
(2)如果選擇辭職不幹了的話,在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同時,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的金額有你們當地制定,地區不同,賠償額度也不同,你可以撥打12333咨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
6.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你們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2、工傷 左側跟骨骨折是否可鑒定10級傷殘?
1、沒有看到你的診斷書和X光片,只能通過你的描述來判斷,不一定準確,意見僅供參考;
2、初步判斷,十級工傷;
3、判斷依據:符合《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
十級12條 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4、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准跟骨骨折算幾級
中國的傷殘鑒定並無統一的鑒定標准。
不同的對象不同事由導致的傷殘適用不同的傷殘鑒定標准。
得看傷殘導致的原因,是工傷、交通事故、打架斗毆還是軍人傷殘等。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是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來判定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
一級傷殘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 意識消失;
3.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二級傷殘
1.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3. 不能工作;
4.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
1.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3. 明顯職業受限;
4. 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3. 職業種類受限;
4.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3.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4. 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降低;
3. 不能勝任原工作;
4. 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
1.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2.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3. 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4. 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
1.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 遠距離流動受限;
3. 斷續工作;
4. 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
1.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
1.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4、骨折能否傷殘鑒定?右根骨粉碎性骨折屬於幾級傷殘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第十三條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治癒或者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或者醫療期滿仍不能工作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並定期復查傷殘狀況。
第十四條各級勞動鑒定委員會應當按國家制定的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國家標准GB/T16180-1996)(以下簡稱評殘標准),對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傷殘後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護理依賴程度進行等級鑒定。符合評殘標准一級至四級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傷殘待遇的確定和工傷職工的安置以評定的傷殘等級為主要依據。
根據您的情況右根骨粉碎性骨折可以定九級到十級傷殘,具體的可以找鑒定機構。省、地(市)、縣(市)三級勞動鑒定委員會按照評殘標准鑒定傷殘等級和護理等級。勞動鑒定委員會受當地政府委託,由勞動、衛生、工會等部門的有關主管領導組成,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可以委託有資格的醫院,也可以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或者設立勞動鑒定中心,開展勞動鑒定工作。
5、一隻腳跟骨骨折和雙跟骨骨折工傷鑒定傷殘等級一樣嗎?
一隻腳跟骨骨折和雙跟骨骨折工傷鑒定傷殘等級可能不同。
一隻腳根骨骨折內固定的,可以評定為九級傷殘;未經內固定術的,可以評定為十級傷殘。如果是兩只腳,則分別評定為九級或者十級傷殘。如果兩只腳評定的傷殘等級相同,可以晉升一級確定傷殘等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4.2晉級原則
晉級原則
對於同一器官或系統多處損傷,或一個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時受到損傷者,應先對單項傷殘程度進行鑒定。如果幾項傷殘等級不同,以重者定級;如果兩項及以上等級相同,最多晉升一級。
5.9九級
5.9.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9.2九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九級。
24)髕骨、跟骨、距骨、下頜骨、或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後;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6、腳後跟骨折能評為幾級傷殘?
一般是十級。
起訴,申請傷殘鑒定,以鑒定為准索賠。
按實際損失賠償,具體賠償范圍和標准可參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7、車禍中左腳跟骨骨折,傷殘鑒定幾級.如何賠償
車禍中左腳跟骨骨折,按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約可以評上傷殘十級,不過要看具體的情況。
2、《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准》Ⅹ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b.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
8、根骨骨折,能鑒定十級傷殘嗎
未經內固定的,應評定為十級傷殘;經內固定術的,應評定為九級傷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9九級
5.9.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9.2九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九級。
24)髕骨、跟骨、距骨、下頜骨、或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後;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9、工傷右跟骨骨折沒有手術傷殘鑒定應該是幾級?
工傷踝骨、根骨骨折,未住院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可評定為九級傷殘。
職工職工遭受事故傷害,是否需要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不是以是否住院為標志,按是否存在傷殘,影響勞動能力。
踝骨骨折,根骨骨折未行內固定術符合國家標准《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5.10十級」「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之規定,應評定為十級傷殘;兩個十級,可以晉級為九級傷殘。
根骨骨折行內固定術符合「5.9九級」「24)髕骨、跟骨、距骨、下頜骨、或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後」之規定,應評定為九級傷殘。兩處傷殘鑒定的級別不同,按重者定級,按九級傷殘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七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第八條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9九級
5.9.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9.2九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九級。
24)髕骨、跟骨、距骨、下頜骨、或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後;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4.2晉級原則
晉級原則
對於同一器官或系統多處損傷,或一個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時受到損傷者,應先對單項傷殘程度進行鑒定。如果幾項傷殘等級不同,以重者定級;如果兩項及以上等級相同,最多晉升一級。